何为共有的概念,共同共有的概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1 19:44:11 471 人看过

共有的概念就是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对一个物的所有权共同享有的情形。共同共有的财产,其使用、处分应当由全体共有人协商一致再进行处分。共同共有的概念一般是基于共同生活、共同劳动而产生的。

一、何为共有的概念

共有的概念就是两个以上权利主体对同一物共享所有权。对同一物都享有所有权的公民或法人为财产共有人,该物为共有物或称共有财产。各共有人因共有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为共有关系。共有可以基于法律的规定,也可基于法律行为而发生。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形式。共有人对共有物按照各自的份额或者平等地享有权利,各共有人享有的权能的总和等于一个所有权,而不是多个所有权。各共有人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或协议的约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在占有、使用和处分共有财产时应共同协商、不得任意行使权利损害其他共有人利益。

二、共同共有的概念

共同共有的概念就是指每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共同共有一般是基于共同生活、共同劳动而产生,如夫妻共同共有、家庭共同共有等。共同共有财产的使用、处分应当由全体共有人协商一致。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共同共有财产关系一般发生在互有特殊身份关系的当事人之间,较为典型的是基于夫妻关系而发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以及个人合伙和企业之间的联营,也会出现共同共有财产的形式。

三、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

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n(一)一方的婚前财产;\n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n(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n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n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1日 13: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按份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一、按份共有的概念按分共有的概念为:又称为分别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其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二、按份共有的特征按份共有的法律特征有以下几点:1.各个共有人对共有物按份额享有不同的权利。各个共有人的份额又称为应有份,其数额一般由共有人事先约定,或按出资比例决定。在按分共有关系产生时,法律要求共有人应明确其应有的份额,如果各个共有人应有部分不明确,则应推定为均等。2.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是根据其不同的份额确定的。换言之,各个共有人对共有物持有多大份额,就要对其共有物享有多大的权利和承担多大的义务。份额不同,各个共有人对共同财产的权利和义务各不相同的。3.尽管在按分共有的情况下,各个共有人要依据其份额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但按份共有并不是分别所有,各个共有人的权利不是局限于共有财产某一具体部分上,或就某一具体部分单独享有所有权,而是及
    2023-05-22
    437人看过
  • 共同危险行为的概念和构成
    一、共同危险行为的概念和构成共同危险行为在英美法系中被纳入共同侵权行为中,在大陆法系则与共同侵权行为分别作出规定。由于我国继受大陆法系,在民法理论上也承认共同危险行为,并与共同侵权行为加以区别。2001年12月最高法院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七款规定:“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这个司法解释首次正式使用了“共同危险行为”这一概念,尽管当时存在很多争论,但这已经表明我国司法实践已开始认同共同危险行为理论。新颁布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立足司法实践,吸收了侵权法的有关理论,在该条对共同危险行为做出了规定。共同危险行为又称为准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有侵害他人权利危险的行为,并且已造成损害结果,但不能判明其中谁是加害人。也就是说损害事实已经发生,并可判明损害确系数人的危险行为所致,但不
    2023-06-07
    223人看过
  • 共同犯罪的认定的概念
    一、共同犯罪的认定的概念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在此之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加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共同犯罪人除主犯、从犯、胁从犯之外,还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教唆犯。二、主观方面的因素认识因素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首先,有共同犯罪的认识因素:(1)各个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实施某种犯罪,而且还认识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与自己一道在共同实施该种犯罪;(2)各个共同犯罪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和他人的共同犯罪行为结合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与共同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意志因素其次,有共同犯罪的意志因素:(1)各共同
    2023-04-13
    260人看过
  • 什么是共同犯罪的概念
    什么是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时至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在此之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加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共同犯罪人除主犯、从犯、胁从犯之外,还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教唆犯。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犯罪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即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指向同一的目标彼此联系,互相配合,结成一个有机
    2023-06-03
    167人看过
  • 共同犯罪的分类及概念
    共同犯罪分为两种: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人的主要分类具体如下:(一)按照分工不同,共同犯罪人可以分为实行犯、教唆犯、帮助犯和组织犯。在共同犯罪中,实行犯不可能同时还是教唆犯、帮助犯等。(二)按照作用不同,共同犯罪人可以分为主犯、从犯和胁从犯。在共同犯罪中,主犯不可能同时还是从犯、胁从犯;在共同犯罪中,可能只有主犯而没有从犯,但是,有从犯就一定有主犯。一、开设赌场罪共犯的定罪量刑在《刑法》总则中规定了共同犯罪的判刑标准。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2023-03-09
    162人看过
  • 共同连带保证人的概念
    共同连-带保证人的概念共同连-带保证人是各保证人约定均对全部主债务承担担保义务或者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约定所承担保证份额的共同保证。共同连-带保证的主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主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连-带共同保证中的“连-带”是对“共同保证”的限定,而非对“保证”的装饰。在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是连-带共同保证关系的情况下,不排除各保证人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不是“连-带”方式,而是一般保证方式。[9]也就是说,连-带共同保证中的“连-带”,特指共同保证人之间的关系,即是指各保证人之间有连-带关系(学理上通常称之为“保证连-带”),而非指保证人与债务人之间的连-带关系(通常简称为“连-带保证”)。在连-带共同保证
    2023-06-15
    168人看过
  • 共同侵权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的区别及概念
    一、共同侵权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的区别共同侵权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的区别如下:1.在该两种行为的构成要件上来说,其主要区别为:(1)对于损害的发生,共同危险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共同过错;共同侵权行为人则具有共同过错或过失。(2)共同危险行为中,加害人是个别人,且无法确定;共同侵权行为中加害人是确定的,损害后果是共同造成的,行为人即加害人,尽管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不尽相同。2.在损害结果与行为的因果关系上二者区别:共同危险行为中,只有个别人与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共同侵权行为中,行为人与损害结果都有直接因果关系。3.在举证责任上,二者亦有区别:共同危险行为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4.在归责原则上二者有所不同:共同危险行为案件采用过错推定原则;而共同侵权案件采用过错原则。二、共同侵权行为与共同危险行为的概念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故意或过失致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行为;
    2023-05-03
    122人看过
  • 公共租赁住房的概念
    公租房全称公共租赁住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它由政府投资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的其他投资主体,属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通过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面向无房的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和其他住房困难群体出租的住房。公租房轮候是什么1、公租房轮候是指有关部门对你的申请审核通过。根据《公共租赁房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2、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3、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
    2023-07-16
    326人看过
  • 共同共有的概述
    共同共有
    所谓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共同共有财产关系一般发生在互有特殊身份关系的当事人之间,较为典型的是基于夫妻关系而发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以及个人合伙和企业之间的联营,也会出现共同共有财产的形式。共同共有的特点是几个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全部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只要共同共有关系存在,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就不能划分各有多少份额,或者哪个部分属于哪个共有人所有。各共有人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例如:夫妻结婚后,共同购买的电视机是共有财产。即使夫妻中一方没有工作,完全是另一方购买的。夫妻双方对这个电视机也享有同等的所有权。这种权利只有在离婚才可以分割。另外在共有人之间也平等地承担义务,对外共同负连带责任。例如个人合伙,各合伙人都可以对义务人行使全部权利,同样,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每一个合伙人都有义务偿还全部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有偿还
    2023-06-08
    91人看过
  • 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加害人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各加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1、加害行为主体必须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多数,即行为主体的复数性。共同侵权行为中的加害人必须是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如果其中一人只是侵权行为导致损害结果过程中的媒介,那么一个加害人与该媒介叠加构成的复数性不是共同侵权行为所要求的构成要件。比如被教唆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本人就不是侵权人。2、行为或意思的共同性,即主观过错的共同性或者数个行为的直接结合性。主观过错的共同性要求侵权人只要具有共同的故意或共同的过失,就必须作为共同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直接结合是指数个行为结合程度非常紧密,对加害后果而言,各自的原因力和加害部分无法区分。因此,各个加害行为直接结合而发生同一损害后果这种情形应按共同侵权行
    2023-06-07
    452人看过
  • 公共户口的概念是什么?
    '公共户'是解决市内户口待定的;落户困难的原本市户籍刑释解教的;人民法院判决或房屋出售、房屋拆迁、婚姻变化、家庭矛盾等原因须将户口迁出,而在本市确无处落户的;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有关'公共户'落户规定的。户口本扉页是什么意思户口本首页并不是户主页,一般户主页在户口本第二页,《常住人口登记卡》就是户主页,“户主或与户主关系”栏有“户主”的字样。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学历、所在行业、具体职业等内容的薄册。根据《北京市公安局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工作规定》第二条规定:“公共户”落户条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市户籍人员(不含学生户口、驻京办户口、博士后户口等限制市内户口迁移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公共户”落户:(一)因房屋产权交易户口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其他直系亲属包含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下同)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
    2023-07-16
    485人看过
  • 请简要解释共同财产的概念。
    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是什么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涉及到离婚分割夫妻
    2023-07-14
    214人看过
  • 单独保证和共同保证的概念
    单独保证的概念按照保证人的人数,保证人为一人的为单独保证。共同保证的概念共同保证是指数人共同担保同一债务人的同一债务履行而为的保证。共同保证的特点在于保证人不是一人而是二人以上。因此,在共同保证中发生保证人之间如何承担保证责任的问题。相关知识:共同保证的成立条件其一,保证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至于两个以上的保证人是自然人、法人抑或其他组织,在所不问;数个保证人是与债权人共同订立保证合同还是分别订立保证合同,各保证人之间有无共同提供保证的意思联系,甚至是否知晓另有其他保证人,均不影响共同保证的成立。但如果两个保证人所提供的保证一为有效、一为无效的,不能成立共同保证;两个保证人发生合并,或者债权人于不损害其他保证人利益的前提下放弃对某一按份保证人的权利的,原来的共同保证也相应地转化为单独保证。其二,两个以上的保证人所担保的债务须为同一债务。至于其为同一债务的全部或部分,是相同部分还是不同部分,均
    2023-06-15
    392人看过
  • 共同共有的概念及其法律权利和义务是怎样的
    共同共有的概念:共同共有是指每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共同共有的法律权利和义务如下:共同共有人在共有关系中不分份额;共同共有人平等地享受处分、收益的权利并且公平地承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物享有连带权利,承担连带义务;共同共有依据共同关系而发生。共同共有的概念和特征所谓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共同共有财产关系一般发生在互有特殊身份关系的当事人之间,较为典型的是基于夫妻关系而发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以及个人合伙和企业之间的联营,也会出现共同共有财产的形式。特点共同共有的特点是几个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全部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只要共同共有关系存在,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就不能划分各有多少份额,或者哪个部分属于哪个共有人所有。各共有人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例如:夫妻结婚后,共同购买的电视机是共有财产。
    2023-08-01
    18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共有和公有是相同的概念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1
      在共有的概念中要区分共有与公有的关系问题。共有和公有不同。“公有”是指社会经济制度,即公有制。就公有财产权来说,它和共有在法律性质上的不同,主要表现在:第一,共有财产的主体是多个共有人,而公有财产的主体是单一的,在我国为国家或集体组织。全民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财产则属于某集体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第二,公有财产已经脱离个人而存在,它既不能实际分割为个人所有,也不能由个人按照一定的份额享有
    • 共同财产概念的界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15
      根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
    • 公共绿地概念?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5-10
      公共绿地的定义:是指地方市政部门修建的,可以供广大市民休息已经进行休闲活动的一些场所,其中像公园,动物园和植物园和花园等一些场所都可以叫做公共绿地。
    • 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概念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22
      法律职业共同体是以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家为核心的法律职业人员所组成的特殊的社会群体。在当代中国,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中国社会和法律发展的必然,形成法律职业共同体正成为我国法治社会生活的内在要求,有着深刻而重要的现实意义。法律职业共同体概念的产生源于美国科学史和科学哲学家托马斯·S·库恩关于“科学共同体”定义的提出。德国著名学者马克斯·韦伯将法律职业认为是一个“法律职业共同体”。根据他的这
    • 受贿罪的共有概念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5
      1、受贿罪的概念是: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2、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