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与所有人不一致如何维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4 11:43:16 221 人看过

案情回放:今年4月,小明夫妇将昔日工友小霞告上了法院。小明夫妇说,他们有一套房子。2001年,经协商,他们将房子交给当时住房困难的工友小霞临时性使用。直至2010年2月,小明夫妇才发现小霞已从他们的房子搬出,把房出租给别人居住,并且从2008年3月就已出租该房。

可小霞却另有说法,该房原来是小明1998年6月在单位认购的福利房。在单位正在办理房产证期间,小明因工作变动,自愿同意退出该住房。后单位收回该房屋后,将其分配给了她,购房款都由单位转退给了小明,小明也收取了房款,就连办该房房产证的费用都是由她支付的。因为当时房子认购名字是小明,所以房产证上是小明的名字。房产证办好后,一直由她保存。小霞反诉小明夫妇,请求法院确认该套房屋的房产归属。

法院判决:法院经过调查后发现,小明夫妇手上的房产证是今年2月补办的,当时小明夫妇以房产证遗失为由而补办的。为了证明房子的真实归属,小霞所在的单位也出具了票据证明,证明该套房产确实属于小霞。今年6月底,法院一审判决,该套房产归小霞所有,小明夫妇应在判决生效10日内,将房产所有权过户到小霞名下。

建议:房产证是房屋权属的证明,该案中虽然房产证是小明夫妇的名字,可由于涉案的房屋比较特殊,是单位福利房。通过单位出具的证明等一系列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最终证明了房屋真正的归属。平时生活中,市民要特别注意保存好房产证。该案中,正是小霞手上拿有该套房屋的房产证,才保障了自己的权益。

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证明,在对房产证的问题上有争议的时候最好还是带着证据去法院解决,一般情况下协商是无法完成的,并且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关键所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3: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产证相关文章
  • 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不一致
    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不是同一概念,两者是不一致的,房屋产权是指房屋的所有权,而土地使用权,是指兴建房屋土地的使用权,房屋产权是永久的,而土地使用权有期限。一、购房者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是怎么回事?买房子的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定程序或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二、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
    2023-02-13
    78人看过
  • 房产房产登记人与实际出资人不一致归谁所有
    房产登记人与出资人不一致时,应根据实际出资情况确定房产归属。即如果有证据证明登记人不是争议房产的真实权利人,而实际出资人为该房产的真实权利人的,则应当支持实际出资人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一、“借名买房”产生纠纷,法院咋处理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借名买房合同有效,借名人享有房屋权益。借名买房协议的形式在实务中多种多样,目前我国实行的房屋限购政策使得“借名买房”行为盛行,但是法律风险也随之存在,实践中为规避风险应注意:如果确实需要采取“借名”方式购买住房的话,那么实际产权人要和名义产权人签好协议,以书面方式确定该房地产的实际出资人和权利人。同时实际产权人在购房时应当从自己的账户支付房价款,并保留好付款单据。日后如发生纠纷,实际购房者可以凭书面证据以司法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由名义产权人将该房地产抵押给实际产权人也是一种很好的规避风险的方法。针对借名买房行为专门的归纳响应的裁
    2023-03-11
    333人看过
  • 被拆迁人房屋所有人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如何处理
    被拆迁人房屋所有人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应按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法律规定,重新协商解决。因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通过诉讼解决,法院可按有关拆迁安置、补偿等的民事纠纷立案审理。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或个人;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房屋的使用人是拆迁中的被安置对象。被拆迁人的主体资格如何确认(1)私有房屋的所有人。所有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明。(2)公有房屋的产权人,即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的管理人,通常称之为产权人。国家授权管理的房屋又分为直管房和代管房。产权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书以及身份证明。(3)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代管有两种形式:国家代管和代理人代管。国家代管是指所有人下落不明又无合法代理人或所有权归属不明的私有房屋。其代管部门为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其权责关系由法律法规直接规
    2023-03-04
    323人看过
  • 不动产权证与房产证与有何不同
    据了解,目前31个省(区、市)中,除西藏自治区以外,均已发放出首本不动产权证书。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相关工作安排,要力争今年年底前所有市县停发旧证、颁发新证。关于不动产证的权威回答1.不动产权证与房产证与有何不同?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我国目前全面启用的统一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包括《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等。其中,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管理,并永久保存;不动产权证书则向申请人发放,是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明。进行房屋交易需以登记簿为准。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有证据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确实存在错误的,应当依法进行更正登记。2.新的不动产权证和现在的房产证相比,有哪些区别?首先,不动产权证比房产证产权内容更详细。房产证的内页内容仅包括房
    2023-02-06
    445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房产所有权不一致吗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远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到期后,如国家需要收回土地,且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收回时,这时会出现一个问题,由于房子在开发时有先有后,但土地使用权的终止日期是以土地出让合同上的终止时间为准,即土地使用权到期,而房产还未到报废的年限。这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则要给予地上建筑物所有人相应补偿;如果不收回,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人可以在届满前一年向国家申请续期,并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一、关于房与地的关系关于房与地的关系,从立法角度看,我国与世界上很多国家不同。在国际上,很多国家采用房地一体的原则,即单一化的住宅,以土地为主,以房屋作为地上附着物,土地有所有权就意味着房屋所有权。但我国是二元化的所有权体系模式,就是将土地的所有权
    2023-03-19
    116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证与房产证
    两者其实是有区别的,区别在于:不动产证上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防伪镭射标签)、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不动产单元号具有唯一代码,相当于证书记录的不动产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身份证号,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就可以锁定该不动产信息。?于此相比,房产证的内页内容仅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1、封面:原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权证,现在名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2、内页:有防伪镭射标签,盖章原为各地方人民政府的公章,现为各登记机构公章。3、增加不动产登记号,是全国范围内不动产唯一身份证号码。4、附图页有金属线,并且更全面。一、房产证有什么重要作用?保障房屋权利人合法权益房屋权利人合法权益是指权利人依法对自己房产享有占有、使用、受益跟处分权利。这种权利只有在权利人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进行
    2023-03-29
    206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产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产证
    词条

    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是房屋权属证书,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房产证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证书上填写产权人、房... 更多>

    #房产证
    相关咨询
    • 房屋所有权确认与房地产权证不一致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14
      不动产以登记确定规定房产证就是在行政机关登记后颁布理论上房产证最终确定房屋归属公证处作为一个事业单位论权威弱于行政机关如果房屋买卖、赠与没有办理房产证公证多少次都没改变房屋产权也不受房屋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房地产产权以等级为准。公证也不能违法。除此之外,还有法院的判决。按说法院判决的效力要高于上述两者。
    • 房产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不一致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17
      不动产以登记确定规定房产证就是在行政机关登记后颁布理论上房产证最终确定房屋归属公证处作为一个事业单位论权威弱于行政机关如果房屋买卖、赠与没有办理房产证公证多少次都没改变房屋产权也不受房屋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房地产产权以等级为准。公证也不能违法。除此之外,还有法院的判决。按说法院判决的效力要高于上述两者。
    • 一房二卖合同的签订人与房屋所有人不一致,房屋所有权人该如何确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1-21
      按照湖南省高院《指导意见》第四条规定、出卖人以同一房屋与数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都有效时,一般按以下顺序确定房屋所有权人: (一)已经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 (二)在均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已经办理预告登记手续的; (三)均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预告登记手续的,应综合考虑是否实际使用、添附、交付房款多少、签订合同时间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确定所有权人。 对未能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受
    • 房屋所有权登记与房地产权证上的不一致怎么办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22
      不动产以登记确定规定房产证就是在行政机关登记后颁布理论上房产证最终确定房屋归属公证处作为一个事业单位论权威弱于行政机关如果房屋买卖、赠与没有办理房产证公证多少次都没改变房屋产权也不受房屋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房地产产权以等级为准。公证也不能违法。除此之外,还有法院的判决。按说法院判决的效力要高于上述两者。
    • 土地使用权人与房屋所有权人不一致时房屋所有权证是否应撤销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8
      不是应该撤销,而是应该变更为一致。可能是有一个维持原有状态没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