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如何确定管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7:24:58 202 人看过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的,一般是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管辖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4: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刑罚期间又犯新罪如何应对?
    在缓刑期间,如果犯下了新的罪行,可以依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将前罪与新罪数罪并罚。但缓刑考验期限内犯罪分子又犯新罪或发现漏罪,不适用刑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被判缓刑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军队及军人的形象是绝对不允许被玷污和侵犯。在缓刑期间,如果犯下了新的罪行,可以依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将前罪与新罪数罪并罚。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缓刑作为一种特殊的行刑制度,是对犯罪分子判处一定的刑罚而附条件地不执行。由于原判刑罚尚未实际执行,因此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的,不属于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过程中又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的情形,不适用刑
    2023-11-11
    288人看过
  • 在我国关于网络犯罪管辖如何确定
    (一)根据网址确定犯罪管辖权对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案件,实施网络犯罪行为的计算机终端所在地可以视为犯罪行为地。在侦办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案件过程中,司法机关可以通过网络服务提供商来确定网址所对应服务器的物理地址,即网络犯罪行为实施地,进而确定地域管辖权。(二)根据被发现侵权内容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设备所在地确定管辖权对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侵犯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以及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案件,被发现侵权内容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犯罪行为地。(三)根据受害单位或个人系统、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设备所在地确定管辖权对行为人通过侵入、修改受害单位或个人系统程序、系统参数等手段实施网络犯罪的案件,被侵害的计算机网络系统、设备终端的所在地可视为网络犯罪的犯罪行为地。对于那些利用远程登录等手段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取商业秘密,或者修
    2023-02-23
    119人看过
  • 被判刑后在哪里服刑,服刑期间犯罪谁管
    被判刑后在哪里服刑,服刑期间犯罪谁管对罪犯的执行一般采取的是就近收监执行的原则,即无论户籍地是那的,只要在判决地被判决后,就依判决地附近的执行场所收监执行。例如死刑的执行分两种,立即执行和缓期两年执行。缓期两年执行当然也是依照判决地附近的执行场所就近收监执行原则来执行。死刑立即执行同样,也是在判决地的执行。如判刑后剩余刑期不足一年,在现在关押他的看守所服刑;如判刑后剩余刑期超过一年,那么就转到他的户籍所在地服刑。刑事案件的地域管辖,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原则,以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为补充。1、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由原审地人民法院管辖;由罪犯服刑地或者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罪犯服刑地或者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由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罪犯在脱逃期间犯罪的,由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在犯罪地抓获罪犯并发现其在脱
    2023-06-14
    88人看过
  • 确定管辖时怎么确定犯罪地
    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被告人居住地,包括被告人的户籍所在地、居所地。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规定有哪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规定如下: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害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产受到犯罪分子破坏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损失;3、人民法院依法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发现被告人没有财产执行的,应当裁定暂停或者终止执行;4、被告人已经赔偿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5、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造成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追回或者责令退还赔偿。人民法院可以考虑被追缴和退还赔偿的情况,作为量刑情节。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
    2023-03-30
    497人看过
  • 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又故意犯罪,应该如何进行处罚
    缓刑期间又故意犯罪的处罚在缓刑期间又犯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前罪后罪数罪并罚。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死缓期间故意犯罪怎么处罚第五十条有说明死缓期间有故意犯罪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1、在
    2023-06-12
    298人看过
  • 正在服刑的罪犯脱逃过程中又犯罪的怎么办
    正在服刑的罪犯在脱逃期间又犯罪的,如果是在犯罪地捕获并发现的,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如果是被缉捕押解回监狱后发现的,由犯罪服刑地的人民法院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一、法院判刑后多久送监狱法院对刑事案件作出的一审判决不会马上生效,这样的情况下判刑之后不会马上送到监狱,而应该是羁押在看守所。一审判决的上诉期是10天,如在这个期限人不上诉,则该判决生效,如上诉,二审判决即时生效,那么,罪犯将被送到监狱服刑。具体送监狱的时间由看守所根据各监狱的罪犯情况统筹安排。如果罪犯剩余刑期不满三个月的,则在看守所里执行完剩余刑期,而不必送交监狱。拘役,则由公安机关执行;管制,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无需交送监狱。监狱法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
    2023-02-16
    149人看过
  • 罪犯服刑期间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接受监狱管理和教育的义务【《监狱法》】第七条第二款罪犯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服从管理,接受教育,参加劳动。(2)接受劳动改造的义务【《监狱法》】第六十九条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劳动。(3)罪犯有爱护国家财产,保护公共设施的义务;(4)罪犯有维护正常改造秩序,自觉接受改造的义务;(5)罪犯有检举违法犯罪活动的义务;(6)遵守《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的义务。一、监狱劳改有报酬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参加劳动,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而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劳动改造是没有报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九条【被管制罪犯的义务与权利】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
    2023-03-09
    245人看过
  • 罪犯服刑期间如何才能假释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第八十二条【假释的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第八十三条【假释的考验期限】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
    2023-02-19
    410人看过
  • 正在服刑的罪犯有其他罪未判决怎样管辖
    一、正在服刑的罪犯有其他罪未判决怎样管辖1、正在服刑的罪犯,发现有其他犯罪未判决的,由原审地人民法院管辖。2、由罪犯服刑地或者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罪犯服刑地或者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二、刑事案件管辖权异议怎样提出1、管辖权异议书应向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提出。受理该案的法院对该案进行实体审理以前,应先审议当事人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就对该案是否有管辖权问题作出书面裁定。2、对于满足上述形式要件的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应慎重地进行实质审查。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由受诉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经审查认定异议不成立的,则裁定驳回。在审查决定作出前,应停止对本案的实体审理。3、法院对案件作出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如果当事人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和判决一并申诉或申请再审的,法院经过复
    2023-06-17
    149人看过
  • 对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或者发现了漏罪应该怎么去处理
    罪犯在服刑期间发现漏罪或新罪,先并漏罪应当先并后减;新罪应当先减后并。既有漏罪又有新罪的,应当先将漏罪进行先并后减得出刑期,再将新罪刑期与前罪还未执行的刑期相合并进行处理。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一、数罪并罚有多少种情况数罪并罚的几种情况有:1、刑罚执行期间发现漏罪的合并处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2、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合并处罚。3、刑罚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合并处罚。二、判假释后会判多长时间假释和缓刑一样都有考验期。不过假释的考验期中,有期徒刑的考验期时长为尚未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为十年。在考验期内没有在出现新犯罪且满足考验期内容的,在假释期满后即可认为原判判决执行完毕。但若在假释期内发生了撤销事由的,若犯新罪,先减后并;若发现漏罪,先并后减。根据罪行,最高可判决无
    2023-02-13
    122人看过
  • 如何规定罪犯住所的管辖权
    如何规定罪犯住所的管辖权?犯罪人住所地的公安机关接管,依照正常的法律程序办理。第九条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管辖。由犯罪人住所地公安机关管辖较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人住所地公安机关管辖,但卖淫、嫖娼、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除外赌博。对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管辖的行政案件,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应当在移送前及时收集、整理有关证据,配合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取证工作。您看完后,很明显,一般来说,行政违法案件,由当地公安机关管辖,这在法律上也有明确规定。这样,我们在处理相关问题上就更有优势了,所以需要对此有清醒的认识,才能理解法律规定。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律师。
    2023-05-31
    120人看过
  • 网络赌博犯罪案件如何确定管辖
    网络赌博犯罪案件的地域管辖,应当坚持以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的原则。“犯罪地”包括赌博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赌博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以及赌博网站代理人、参赌人实施网络赌博行为地等。公安机关对侦办跨区域网络赌博犯罪案件的管辖权有争议的,应本着有利于查清犯罪事实、有利于诉讼的原则,认真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报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对即将侦查终结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大网络赌博案件,必要时可由公安部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为保证及时结案,避免超期羁押,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对于已进入审判程序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管辖异议或者办案单位发现没有管辖权的,受案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依法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再自行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律师补
    2023-05-06
    104人看过
  • 服刑期又犯罪需要处罚
    服刑期又犯罪要处罚。服刑期间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一、缓刑考验期撤销缓刑情形有哪些撤销缓刑的条件是:一、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二、同一罪名的漏罪该如何处理同一罪名的漏罪应将漏罪的处罚和之前的处罚相加,作为量刑的依据。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
    2023-06-26
    106人看过
  • 被宣告假释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如何处理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根据其不同表现作出不同的处理:1、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无论所犯的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都要撤销假释,对新罪作出判决,将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按照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2、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如果发现假释犯在原判决前还有没判决的罪,而且没被判决的罪没有超过追诉时效,也应当撤销假释,对没有判决的罪作出判决,将未判之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罚,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3、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假释犯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4、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假释犯遵守关于假释的各项规定,没有以上所说
    2023-07-29
    101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对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应如何处理?如何处理罪犯在服刑期间犯罪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26
      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再度犯罪的。该怎么处理呢很明显,罪犯犯有数罪应该实行并罚。同时,考虑到犯罪分子是在服刑期间再犯罪的,说明罪犯不思悔改,已经执行的刑罚未对他产生任何改造效果,因此应该对他加重制裁程度。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应当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具体地讲,如果罪犯在监狱内服刑的,应当由监狱有关部门进行侦查,侦查终结后,由监狱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有关材料、证据一起
    • 对正在服刑罪犯的犯罪如何管辖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3
      首先发现了宣判前没有判决的其他犯罪,即发现了服刑罪犯还有漏罪的,由原审地人民法院管辖;其次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即又犯新罪的,由服刑于的人民法院管辖。再次对于服刑罪犯脱逃期间又实施的新的犯罪,如果是在脱逃罪犯被抓回服刑地后发现的,由服刑地人民法院管辖,即服刑地人民法院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脱逃罪犯的脱逃罪,在脱逃期间实施的新的犯罪一并审判,并根据原判刑罚和已执行刑罚的情况,确定罪犯应
    • 正在服刑的罪犯在脱逃期间又犯罪的,应由何地人民法院管辖?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2
      正在服刑的罪犯在脱逃期间又犯罪的,如果是在犯罪地捕获并发现的,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被缉捕押解回监狱后发现的,由犯罪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现役军人在服役期间犯罪,是否有管辖权,军人犯罪的管辖权如何确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7
      没有。现役军人入伍前犯罪的(需与服役期内犯罪一并审判的除外),由地方人民法院或军事法院以外的其它专门法院管辖。现将地方司法机关对违法犯罪的军职人员享有管辖和处理权的规定总结如下: 1、军人服役期间在部队犯罪,但是已经退伍、复员、转业到地方后才被发现,如果所犯罪行仍在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之内的,可由军队的司法机关负责查清犯罪事实,将案卷材料移送犯罪嫌疑人所在县以上的地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处
    • 在服刑期间如何举报罪犯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1
      除了《监狱法》规定应该减刑的法定条件之外,正常情况下以“计分考核”为标准。目前,监狱都是实施“计分考核”的,以“计分考核”评定奖励,达到一定条件给予减刑。同时,《监狱法》规定了以下应该减刑的法定条件。《监狱法》第二十九条: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