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限制买卖产品的意思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3 12:13:34 492 人看过

限制买卖是指国家限制在一定主体范围内的买卖。禁止转让的物品不得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限制转让的物品只能在限定的领域流通。

我国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通常有以下几类:国家专有财产;危害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物品;金融管制的物品;文物。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1日 14: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限购房什么意思?限购房有哪些限制?
    一、什么是限购房限购房是指限购房政策,即“楼市限购令”。中央政府可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指定的40个重点城市统一实施基本限购令:各城市本地户籍与持人才居住证家庭,最多限拥有两套住房;外地户籍和境外人士最多限拥有一套;两次购房时间需相隔两年以上;禁止公司购房。二、限购房限制的是什么主要是根据限购令,限制购买房屋的数量以及人群,从而达到抑制房价不正常的增长。限购令: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两套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在暂停在本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房。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具体还得遵循当地的购房政策。三、具体措施中央政府可在住房
    2023-06-02
    267人看过
  • 买卖合同利息的法律限制
    当双方存在买卖关系时,如果双方未约定超过期限赔偿的违约金或者违约金赔偿的计算方式,出售商品的商家可以因为买商品的顾客违反合约,主张赔偿其超过期限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应当以中国人民银行同一时期同一种类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依据,参考超过期限利息的利率标准计算此次损失。买卖合同逾期利息买卖合同逾期付款利息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标准计算,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四款: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2023-07-01
    128人看过
  • 司法拍卖中的优先购买权人有哪些意思
    司法拍卖中的优先购买权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特定人。先购买权人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购买。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2024-08-19
    68人看过
  • 买卖合同效力待定的意思有哪些
    买卖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合同中存在着不足以认定合同有效的瑕疵,致使合同暂时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买卖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包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买卖合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买卖合同,需经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追认或同意后合同才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二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
    2024-07-26
    320人看过
  • 经适房买卖时有哪些限制
    一、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规定(一)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未备案的以购房家庭办理产权登记之日)起,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5年内购房家庭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离婚析产和法院判决除外),由市住房保障机构按经济适用住房原出售价格回购。(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时,应按照不低于计征单价(实际成交价高于计征单价的,按实际成交价)与该经济适用住房原购房价格差价的60%缴纳增值收益,用于补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三)已享受政策性住房的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该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时,其已享受的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部分,应全额上缴计征单价与该经济适用住房原购房价格的差额。(四)曾作为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或共有人,离婚析产后不再拥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再婚组成家庭后可与新组成的家庭成员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可共同申请经济适用住
    2024-01-26
    243人看过
  • 竞业限制期限什么意思,竞业限制的法律规定
    一、竞业限制期限什么意思竞业限制期限就是指约定保密商业秘密的时间。二、竞业限制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第
    2024-01-07
    280人看过
  • 竞业限制合同的意思是哪些
    一、竞业限制合同的意思是哪些竞业限制协议针对的是劳动者在离职的时候,在用人单位的要求下,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双务有偿合同。这时候,离职的劳动者需要按照竞业限制协议,承担保守原来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不与原来的用人单位竞争的义务。同时,需要履行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的劳动者,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报酬,有约定的报酬可以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就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要求原来的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需要注意的是,竞业限制协议的适用范围是有限制的。能够订立竞业限制协议的人员,只限于原来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应当承担企业保密义务的职工。同时,竞业限制协议的具体期限,不能超过二年,超过的期限部分是无效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
    2024-01-11
    258人看过
  • 法律意义上的买卖合同是什么意思?
    一、法律意义上的买卖合同是什么意思?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二、买卖合同的特征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
    2024-01-16
    222人看过
  • 房屋买卖违约金的法律限制
    房屋买卖违约赔偿金额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由双方约定,但不能超过合同标的的30%。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一、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二、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房屋买卖违约金按什么赔偿按照合同约定赔偿。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
    2023-07-03
    354人看过
  • 小产权房屋的买卖是否受到法律限制?
    小产权房屋买卖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产权证书不是由国家住房管理部门颁发的,而是由乡镇政府或者村政府颁发的,因此也称为乡镇产权房。小产权房无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不在国土房管局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该如何认定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农村住宅即所谓的小产权房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并禁止向城市居民出售,但并没有禁止小产权房在同一集体组织成员之间流转、买卖,根据私法原理,法无禁止即可为,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禁止本集体成员之间的小产权房进行买卖,因此,只要同一集体成员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一般认定该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
    2023-07-04
    374人看过
  • 认定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需注意哪些问题
    (1)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或者个人未办理许可证明或者备案证明,购买、销售易制毒化学品,如果有证据证明确实用于合法生产、生活需要,依法能够办理只是未及时办理许可证明或者备案证明,且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可不以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论处。(2)为了制造毒品或者走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犯罪而采用生产、加工、提炼等方法非法制造易制毒化学品的,根据《刑法》第22条的规定,按照其制造易制毒化学品目的的不同,分别以制造毒品、走私制毒物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的预备行为论处。(3)明知他人实施走私或者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犯罪,而为其运输、储存、代理进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便利的,以走私或者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共犯论处。(4)走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的行为人在不知道自己买卖制毒物品的情况下,非法进行了制度物品的交易。此时,不知情只能认定其主观恶性程度较低,不
    2024-01-16
    403人看过
  •  买卖二手房:范围有哪些限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纠纷案件、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案件和继承遗产纠纷案件由相应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二手房买卖纠纷诉讼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以下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不动产纠纷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案件,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继承遗产纠纷案件,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房屋属于不动产,因此,二手房买卖纠纷诉讼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遗 产 继 承 】 继 承 遗 产 纠 纷 案 件 由 哪 个 法 院 管 辖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遗产纠纷案件由人民法院的审判庭审理。因此,答案为“审判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纠纷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案件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3-09-07
    204人看过
  • 产品买卖合同有效期限
    依法成立并生效的合同在合同约定履行期内当然是生效的,除非已经履行终结,或者被撤销或宣告无效。不过要是因为产品购销合同产生了纠纷,而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则此时就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根据最新的规定,当事人自知道和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年内,应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可能丧失胜诉权。《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另外,关于合同的有效期也可以区分为合同的生效时间和合同的终止时间。1、合同生效时间。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
    2023-04-07
    362人看过
  • 产品买卖合同有哪些陷阱
    (一)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陷阱:1、不写交货时间,或者交货时间约定不明,如约定几月几号之前,几月几号到几月几号之间。导致买方不能准时收货,延误商机。2、卖方不写交货地点和方式,导致价格已包含运费,卖方却不提供运输服务,造成买方的损失。策略:1、在合同中约定清楚交货期。2、写清楚交货地点和方式,以及价格是否已包含运费,是自提、站到站还是门到门。(二)违约责任陷阱:有可能违约的一方不写违约责任或者将违约责任规定得过小,导致违约成本低,随意违约。策略:将违约责任写清楚,并且写清楚违约金的性质兼具惩罚性和补偿性。(三)解决争议的方法陷阱:对方当事人选择有利于自己的争议解决方式和管辖地。策略:合同中约定是诉讼还是仲裁,并避免约定对自己不利的纠纷管辖地。法人章或合同专用章,名称与合同主体相符,不能是只能部门的印章。一、产品买卖合同的要素买卖和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023-03-03
    33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传销是什么意思?什么是法律限制买卖产品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01
      限制买卖是指国家限制在一定主体范围内的买卖。禁止转让的物品不得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限制转让的物品只能在限定的领域流通。 我国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通常有以下几类:国家专有财产;危害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物品;金融管制的物品;文物。
    • 法律限制及限制销售产品的人是什么意思?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27
      限制买卖是指国家限制在一定主体范围内的买卖。 禁止转让的物品不得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限制转让的物品只能在限定的领域流通。 我国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通常有以下几类:国家专有财产;危害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物品;金融管制的物品;文物。
    • 限价商品房可以买卖吗,购买限价商品房的限制有哪些?需要注意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23
      “限价商品房可以买卖吗”,是很多人疑惑的问题。目前对于限价商品房买卖,我国有相关规定:目前,限价商品房是可以卖的,但是前提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购买限价商品房的限制有哪些,申请时要注意哪些问题一、购买限价商品房的限制有哪些具体来说,购买限价商品房的限制是从以下几方面来分别规定的:1、户籍条件:申请人须具有本市户口,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2、年龄条件:单身家庭提出申请
    • 刑法上的限制减刑哪些意思,没有判限制减刑是为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9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可以大致判断减刑后的刑期: 人民法院依照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刑罚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
    • 样品买卖有哪些样品买卖要注意哪些事项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1-01
      样品买卖具有以下特征: (1)样品是对标的物品质、质量、规格的约定。 (2)样品买卖必须有样品存在并明示为成立。这就是说样品须在订立合同时就已存在,并且双方当事人须将这种存在明确地写如合同之中。 (3)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对样品要进行封存。凭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类物的通常标准。也就是说如果样品虽然存在隐蔽瑕疵,但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