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08:54:39 318 人看过

各市(地)、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省级各有关厅、局,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利益,促进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2001年4月27日省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了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失业保险费征缴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征缴基数核定作了适当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单位上月实际发生的工资总额为基数,按照规定的比例,由缴费单位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对于难以确定工资总额的,及实际发生的工资总额低于全部参保职工缴费工资之和的,以全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缴费工资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二、职工个人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养老、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核定后,提供地税部门。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由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核定的缴费工资基数记帐,地税部门未足额征收单位及职工个人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职工个人帐户不能记帐。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个人缴费情况做好个人缴费记录。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二00一年八月十六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8: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养老保险相关文章
  •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养老金支付项目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福建省劳动和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闽劳社[2001]73号省直各有关参保单位:根据省人事厅、财政厅闽人发[2000]38号、39号、40号、24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项目调整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养老保险缴费用工资项目调整为:(一)职务(或等级)工资;(二)级别工资(或津贴);(三)基础工资;(四)工龄(或教护龄)津贴;(五)岗位津贴;(六)职务津贴;(七)地区补贴;(八)考勤奖;(九)其他列入工资基金管理的补贴项目。缴费工资项目调整后,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有角分尾数的,一律就高整入元。二、养老金支付项目调整为:(一)基本离退休(退职)费;(二)生活补助费;(三)生活补贴费;(四)地区补贴;(五)地区生活津贴。三、未列入上述养老金支付范围的其他项目,离休人员的护理费、交通费、每年增发1至2个月的生活补贴费以及离退休人员的高龄补贴费、归侨补贴费等,仍由单位按原经
    2023-06-05
    262人看过
  • 关于失业保险费的缓缴问题?
    因特殊困难确实没有能力按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可以财产抵押,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缓期缴纳,经核实、批准后可予缓缴。缓缴期最长不超过一年。缓缴期满后,单位和个人必须补缴缓缴期间应缴的失业保险费本金及利息,免交滞纳金。缓缴期满后仍不能按规定缴费的,经办机构可以与单位协议,以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缴;协议不成的,经办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凡未经经办机构批准而停止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其职工失业时,不能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由单位按现行失业保险规定的待遇项目和标准负担各项费用开支。?一、农民工可以领取失业金吗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农民工缴纳失业保险费,致使农民工失业以后不能享受到失业保险待遇,农民工可以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包括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举报,经办机构和监察机构都有义务督促用人单位替农民工缴纳失业保险。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了失业保险费,符合申领的条件的话,农民工应该到所
    2023-06-26
    480人看过
  • 关于参加养老保险试点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缴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参加养老保险试点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缴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来源:作者:时间:2011/01/22京劳社保发[2000]151号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及有关单位: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0]64号?文件精神,原按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在北京市事业单位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京劳社保发[2000]151号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及有关单位: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0]64号?文件精神,原按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在北京市事业单位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京人发[1997]45号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试点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移交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保证这项工作顺利衔接,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通知
    2023-06-09
    311人看过
  •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有能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组成部分。我国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有三种形式,一是城镇职工,二是城镇居民,三是农村居民。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包括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一、浙江省企业职工基本
    2023-03-10
    250人看过
  • 关于山西省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换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加快推进我省城镇化进程,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妥善解决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包括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下同)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转换衔接问题,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符合条件转为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并继续缴费,其缴费年限、个人账户资金可以合并计算。二、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都有参保缴费记录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月领取条件的,由本人到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将其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资金转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以下办法折算缴费年限。1992年至1997年期间,各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折算年限=当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额÷(对应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对应年度单位和个人合计缴
    2023-05-30
    178人看过
  • 关于基本建设项目保险问题的通知
    【发布单位】国家计委/审计署/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发布文号】-----------【发布日期】1985-08-09【生效日期】1985-08-09【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保险问题的通知(一九八五年八月九日国家计委、审计署、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发出)关于基本建设项目进行财产保险的范围问题,一九五三年财政部曾有过规定,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在一九八0年也重申过国家预算拨款的项目不实行保险。近来,审计署在审查重点项目的建设情况时,发现有的地方保险公司不执行已有规定,要求国家预算内投资的项目实行保险;有的建设银行竟同意并代办收费手续,从中收取手续费。对建设项目实行强制保险加大了基建投资,增加了工程造价,这种做法不妥。为此,对基本建设项目保险问题特通知如下:一、鉴于目前基本建设的管理体制和国家投资安排等情况,国家预算内的“拨改贷”项目应继续执行一九五三年财政部《关
    2023-04-23
    81人看过
  • 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有关问题的业务操作办法
    京社保发〔2010〕48号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根据《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0〕239号)(以下简称“通知”)以及《关于印发的通知》(京社保发〔2010京社保发〔2010〕48号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根据《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0〕239号)(以下简称“通知”)以及《关于印发的通知》(京社保发〔2010〕47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现将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补缴业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对于《实施细则》中涉及的补缴人员,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具体流程如下:(一)个人应填写《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承诺书》和《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
    2023-06-09
    179人看过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国务院2005年1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
    2023-04-23
    128人看过
  • 关于转发《关于清理收回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江苏省劳动厅、省计划与经济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苏劳[2000]11号、苏财社[2000]6号、苏审发[2000]34号各市劳动局、计经委、财政局、审计局、苏州社保局: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关于清理收回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36号)转发给你们。目前,全省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情况相当严重,截止1999年底,全省累计欠缴养老保险费25.87亿元,欠费在百万元以上的企业有629户,分布在全省63个市、县,其中欠费500万元以上的企业63户,欠费千万元以上的企业13户,严重影响了养老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直接影响了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对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维护社会稳定产生了不利影响。为认真贯彻国家三部委的《通知》精神,经商省委组织部、省上市办、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同意,并结合我省具体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凡是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2023-06-05
    189人看过
  • 有关养老保险费征收的规定
    1、参保人员缴费期间可补缴之前未缴费年度的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员到达养老金领取年龄时,缴费未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缴不足15年的养老保险费。2、补缴实行按年缴费,缴费标准根据办理补缴手续当年的缴费标准最低档次确定,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3、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应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补缴手续。陕西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一)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1)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从1997年起,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
    2023-07-03
    293人看过
  • 关于城镇退役士兵补缴等待安置期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赣劳社养[2005]3号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4]68号)下发后,部分城镇退役士兵多次到省有关部门上访,反映退役后补缴等待安置期间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确定和滞纳金的收取问题。为贯彻落实好赣府厅发[2004]68号文,妥善处理城镇退役士兵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城镇退役士兵按照赣府厅发[2004]68号文规定,在办理参保手续并补缴从退出现役到政府安置就业或选择自谋职业期间基本养老保险费时,可参照省劳动保障厅《关于统一规范全省新参保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和已参保欠费单位滞纳金收取政策的通知》(赣劳社养[2004]32号)有关规定,免收其等待安置期间的滞纳金。补缴等待安置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历年缴费基数的确定,可由本人在补缴当年上年度设区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
    2023-06-05
    239人看过
  • 关于农村信用社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陕劳社发[2001]286号各市(地)、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财政局:为积极妥善地解决好我省农村信用社系统职工的养老保险问题,促进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和发展,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村信用社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3号)规定精神,现将我省农村信用社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我省农村信用社在编正式职工(包括原固定工、合同制职工及一年以上的农民合同工)和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从2001年1月1日起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直接纳入省级管理,养老保险经办业务由省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二、我省农村信用社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缴费比例按省政府规定比例执行,征缴办法按省人民政府《陕西省税务征缴社会保险费暂行办法》(陕政发[2001]1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三、农村信用社纳入省
    2023-06-09
    314人看过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专项稽核的通知
    【发布单位】劳动部【发布文号】劳社部函[2001]39号【发布日期】2001-04-06【生效日期】2001-04-06【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专项稽核的通知(劳社部函〔2001〕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为贯彻落实全国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养老保险费征缴力度,实现2001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收入较上年增收300亿元的目标,我部决定于今年上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专项稽核。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稽核目的了解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发布实施以来的贯彻执行情况,规范参保单位缴费行为,强化企业和个人参保、缴费的法律意识,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基础管理工作,查处违纪行为,堵塞各种漏洞,保证基金的按时足额征收。二、稽核对象稽核对象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单位和个
    2023-04-23
    175人看过
  • 财政部: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财税[2009]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二00九年六月二日
    2023-04-23
    383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退出劳动岗位以后,由政府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 政府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并以税收优惠的形式负担部分费用,职工和用人单位按工资收入的不同比例,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 更多>

    #养老保险
    相关咨询
    • 关于关于养老保险律师收费问题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1-22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
    • 关于企业基本和缴费问题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7
      给你规定自己看:r社保由单位和员工个人共同缴纳,五项社保的具体缴费比例各地有所区别,但大致分别为:r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个人工资的20%和8%;r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约10%和2%;r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约2%和1%;r生育保险:单位缴纳约0.8%,个人不缴费;r工伤保险:单位缴纳约2%,个人不缴费
    • 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管理问题,企业缴费比例是如何确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08
      企业缴纳搜索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帐户的部分),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
    • 关于基本医疗保险不支付的问题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8
      我认为,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疗费用不能纳入基金支付范畴。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参保人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发生人身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承担。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项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的经费标准按单位服务综合成本核定,所以所需经费应由政府预算安排。在境外就医的,就医的医疗费用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的相关问题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3-13
      1、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主要影响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待遇的享受,主要原因在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以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待遇的享受主要依据员工本人工资作为基数进行计算,而工伤保险基金在核定这些待遇的时候不是参照员工本人的工资流水,而是按照企业给予员工申报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进行核定的。 2、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