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和拘役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15 07:37:40 155 人看过

一、管制和拘役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1、拘役的期限是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如果数罪并罚,即有两罪被判处拘役,则两者的总刑期不能超过1年。先前有被羁押的,羁押1日可以折抵刑期1日。

2、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当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管制的期限,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3、法律依据:《刑法》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二、管制与拘役的区别是什么

管制与拘役的区别如下:

1、管制与拘役的含义与性质不同: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2、管制与拘役的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3、管制与拘役的对象不同: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而管制适用于罪行性质轻、危害小、行为人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犯罪;

4、管制与拘役的执行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5、管制与拘役的严厉程度不同:管制是相对自由刑,不属于拘禁刑,拘役是绝对自由刑,属于拘禁刑;

6、管制与拘役的执行场所不同:管制是在社会上执行,拘役是在特定的拘禁场所执行;

7、管制与拘役的折抵刑期不同:在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判处拘役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拘役不得假释吗

拘役不可以假释。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所以,假释只适用于刑期较长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拘役则不能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三节 拘役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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