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修法理顺了食品安全监管的边界,在法律层面终结了九龙治水的局面。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教授表示。以前,监管部门的职责并不清晰明确,导致有些领域多人管、有些领域没人管,出现监管盲区的现象。朱教授拿土豆举了个例子。一个土豆放在集贸市场上卖,属于初级农业产品,隶属农业部门管理;如果这个土豆放在超市里卖,工商部门又来管;土豆制成土豆泥罐头,质监部门要负责;土豆摆上餐桌做成土豆丝,食药监部门得管理如果是一根豆芽,又可能出现谁都不管的局面:农业部门认为绿豆属于初级农产品,豆芽是加工品;质检部门则认为豆芽仍属于初级农产品。
如今,这些部门与食品相关的管理工作统筹到食药监部门。朱教授说,以前,业内习惯称之为非常5+1——卫生、食药监、工商、质监、农业,再加上处于金字塔尖的食安办,相互之间各自为政,无法做到职能之间的无缝衔接。现在,若通过法律形式将各自职能固定下来,由食药监部门统筹,将避免相互之间的推诿和扯皮。针对几个部门管不住一杯奶、一头猪现象,去年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整合工商、质监等部门的食品监管职能。这次草案以法律形式将各方职责固定下来。
朱教授强调,这次修法体现了政府简政放权的思路。政府既不是保姆,也不是保安。既不包办代替市场主体的正常经营活动,也不只是一味地管与罚。增强共治观念,提高市场主体的参与感和责任感。朱教授说,每个人都是食品安全的参与者,出现问题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既不是猫和老鼠,也非一根绳上的蚂蚱。
胡教授也十分赞同社会共治的理念。他认为,社会共治的理论基础是,食品安全首先是生产出来的;其次是监管出来的;某种意义上也是吃出来的。生产对应的是生产者;监管对应的是监管者;吃对应的是社会普通的消费者。这几个利益相关方在保障食品安全的过程中都应发挥一定的作用。
这次修法,方方面面都贯彻了这样的理念,比如说加入了举报奖励,其实原来也有,这一次将其细化、坐实。希望鼓励社会民众或者是行业内部的人士主动出来揭黑。揭露内部的潜规则。胡教授说,再比如,风险评估的时候建立公开透明的平台,鼓励公众参与,献计献策。原来,监管执法的信息更多地掌握在监管部门手中,将来要完全向社会公开,有了这些信息,消费者就可以根据它们选择商品,让市场机制更好地发挥作用,把好的企业留在市场,不良的企业淘汰出去。
专家们口中的社会共治,是让市场中的每个参与主体都能主动加入保障食品安全的行列中来。
国家法官学院教授王教授认为重典治乱的目的不是罚,而是确保食品安全,其关键应当在于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管。政府失职将被问责,目的不是问责,而是确保食品安全,其关键应当在于加强对政府履行监管职责的监督。
朱教授强调,不能一味追求严,缺乏实际可操作性,执法过程中要以人为本,别让从业者感觉自己是过街老鼠,在法律不能覆盖的地方还要强调道德和爱心。将自律和他律完美结合。要让食品企业生产时,像在给家里人做吃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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