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委托人支付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提供居间服务。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
居间合同的主要特点包括:首先,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其次,居间合同的委托人支付居间人的报酬;第三,居间合同的居间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提供居间服务;最后,居间合同的委托人应当向居间人支付报酬,而居间人则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居间服务。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
(2)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
居间合同的职责与权限
居间合同是指一方(委托人)将自己的事务委托给另一方(居间人)进行处理,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相关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居间人具有重要的职责和权限,包括了解委托人的需求和事项、与委托人沟通并协助其达成目标、为委托人提供专业服务并协助其处理相关事务、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信息和建议等。
同时,居间人也具有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居间人需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提供服务,并确保提供的信息和建议真实、准确、完整。此外,居间人还有权获得委托人的报酬,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委托人违反合同、提供不准确信息或故意违反法律法规等。
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职责和权限是双重的。一方面,居间人需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委托人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服务,并确保提供的信息和建议符合委托人的要求。另一方面,居间人也有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在委托人违反合同或故意违反法律法规时采取相应措施。
居间合同是一种有偿的合同,居间人需要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提供服务并收取一定的费用。在这种合同中,居间人的职责和权限是非常重要的,需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为委托人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服务。
居间合同是一种有偿的合同,居间人需要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提供服务并收取一定的费用。居间人的职责和权限非常重要,需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为委托人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服务。同时,居间人也有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在委托人违反合同或故意违反法律法规时采取相应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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