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可以提交下级法院审理的案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9:11:12 214 人看过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上级法院可以移送下级法院审理的案件包括破产程序中与债务人有关的诉讼案件、破产程序中与债务人有关的诉讼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二条第一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下列民事案件在开庭前提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一)破产程序中涉及债务人的诉讼案件;

(二)当事人多、诉讼不便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其他案件。

人民法院报请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前,应当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裁定移送下级人民法院审判。我国民事诉讼法对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没有明确规定,对哪一方当事人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存在不同的理解。《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被告有权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这里所说的被告当然包括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增加的被告,但是原告和第三人是否有权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呢应该区别对待。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后,由于对案件性质认识的变化和诉讼请求的变更,原告可以对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如原告以侵权为由提起诉讼,发现案件性质不是侵权案件,而是合同纠纷案件。案件性质发生了变化,法院的管辖权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原告有权选择再次起诉的法院,因此有权对管辖权提出异议。

而且,由于管辖权的转移和指定管辖权的关系,如果案件从被起诉法院转移到另一个法院,就原告而言,他可能不同意法院的审判,也不愿意撤回起诉,那么他只能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被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依照规定移送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原告有权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第三人能否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应区别对待。对于没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过程中附属于原告或被告,是辅助方。他无权选择被起诉的法院,当然也无权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六条规定:“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享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但第三人无权对案件一审管辖权提出异议”,可见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对管辖权提出异议。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自愿申请参加诉讼的,应视为该第三人已接受法院管辖,不得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法院通知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第三人有权成为原告或者被告,第三人有权提出管辖异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2: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法院审理案件的审级制度有哪些
    法院审理案件的审级制度是四级两审制,四级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两审是指一个案件经第一次审理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经上一级法院审理,作出的裁判是终审裁判,当事人不服不得再向上一级上诉。一、孩子抚养权争议能一直起诉吗抚养权争夺不能一直起诉,因为我国司法制度是两审终审制。人民法院对抚养权案件作出判决后,如果是一审判决的,判决书自送达到当事人15天后生效,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是二审判决书,自作出后生效。二、合同纠纷能上诉的次数是多少合同纠纷能上诉一次。如果参与合同纠纷后,一审法院已经作出了判决或裁定。如果准备上诉,人民法院只会受理一次。二审人民法院发回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可以重新上诉。法院审理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度,即两级法院审理后,每一起案件都结束。对法院判决不服的,只能向一审法院上一级法院上诉一次
    2023-04-11
    355人看过
  • 哪些案件高级人民法院会一审
    高级人民法院一审案件的范围是什么?评析:高级人民法院是地方各级法院中最高级别的法院,除了审判第一审案件以外,主要担负着二审案件、死刑复核案件、死刑缓期两年案的核准、再审案件的审理工作,以监督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为此,法律规定中只将影响大、涉及面广,但数量不多的全省性重大案件划归高级法院管辖。陈希同身为北京的父母官,贪污、玩忽职守,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且案情复杂,审理难度很大,为保证公正处理案件,由北京高级法院管辖本案是完全正确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条的规定,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法院管辖的除外。由于基层法院分布广数量多,最便于群众就地参加诉讼,也最有利于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所以,基层法院是普通刑案第一审的基本审级。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条的规定,中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是: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案;外国人犯罪的刑案。这三
    2023-04-27
    353人看过
  • 上级法院有权审理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吗
    上级法院有权审理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吗?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上级法院有权审理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必要时,上级法院也可以将案件移交下级法院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移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审判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下级人民法院认为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需要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专属管辖的法律效力,又称特别管辖,是指专门人民法院与普通人民法院、各类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一类人民法院系统内的第一审审判范围的分工。刑事诉讼特别管辖区划分:现役军人、军人犯罪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铁路系统公安机关侦破的案件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民事诉讼专属管辖权的划分: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经营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纠纷提起的
    2023-05-02
    192人看过
  • 上级法院有权审理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吗
    上级法院有权审理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吗?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上级法院有权审理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必要时,上级法院也可以将案件移交下级法院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移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审判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下级人民法院认为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需要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专属管辖的法律效力,又称特别管辖,是指专门人民法院与普通人民法院、各类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一类人民法院系统内的第一审审判范围的分工。刑事诉讼特别管辖区划分:现役军人、军人犯罪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铁路系统公安机关侦破的案件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民事诉讼专属管辖权的划分: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经营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纠纷提起的
    2023-05-31
    317人看过
  • 高等法院如何审理上诉案件
    如何审理上诉案件高等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即二审案件)时,应首先审查与上诉有关的事项,依法审理(如果应该开庭审理,则应开庭审理,否则无需开庭审理),并作出相应的判决或裁定。二审法院可以先进行调解,一般在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陪审团审理上诉案件。合议庭审查文件、调查询问当事人后,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又不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分别依照下列情形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应当变更判决、裁定,(三)原判决基本事实不清楚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再审,(四)当事人在原判决中被遗漏或者缺席判决违法,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原判决应当撤销,发回
    2023-05-07
    140人看过
  • 上级法院有权审下级法院管辖一审民事案件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必要的情况下,上级法院也可将案件交由下级法院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专属管辖的法律效力专属管辖,又叫专门管辖,是指专门人民法院与普通人民法院之间,各类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类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在审判第一审案件范围上的分工。刑事诉讼的专门管辖分工:现役军人和军内在编职工犯罪的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铁路系统公安机关侦破的案件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民事诉讼的专属管辖分工: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
    2023-04-22
    338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提交法院的案件哪些时候可以提审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1
      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检察院、人民法院都有提审权,提审不是计算案件审结期限的一个起点,而且在案件侦查、起诉、审理阶段有各种有关期限和延长期限的规定,所以不能判断出提审到宣判需要多长时间。
    • 法院可以审理哪些案件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29
      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也就是对于同一案件,通常经由一审和二审就终局了。 但是也有特殊情形: 1、经终审后,案情仍然有问题,就进入审判监督程序,一般是指再审; 2、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经由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3、一审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 当事人不服的有权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可以发回重审,一审法院重新作出判决,不服第二次一审判决的,还有权上诉,二审法院不能再发回重审,必须作出判决。 4
    • 上级可以审判下级法院的案件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3
      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 北京最高法院关于高级法院终审裁定的解释,哪些刑事案件可以提出?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3
      刑事案件,不服地方法院的判决、裁定,到北京最高法院本部申诉,诉讼成本高,导致部分当事人和家属对刑事案件申诉有心无力。这一状况,在2015年2月1日新司法解释生效后将得到改善。根据新司法解释,部分刑事案件可以在广东省深圳市向最高法院在深圳市设立的巡回法庭(即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提出申诉。如何在深圳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诉?邓世运律师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作出如下解答:一、什么样的刑事案件,可以向最高法院
    • 哪些法院可以不公开审理法院的案件
      广东在线咨询 2021-09-30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的处理在实践中是以审理时被告人的年龄为准。即对审理时14岁以上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对审理时已满16岁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