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人的资格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17:55:38 394 人看过

一、反担保人的资格条件有哪些

反担保人需要如下条件:

1.反担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法人。

2.自然人须是党政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与盈利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及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共同认可的其它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企业法人可以是申请贷款企业的主办企业,也可以是其他独立法人企业。自然人只能为个人提供反担保。企业法人可以为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或个人提供反担保。

二、反担保人的担保期限

反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一般以反担保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准。没有约定的,从产生担保责任开始时计算,六个月。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债务人向担保人作出清偿。它反映了两者之间的权益关系。在保险业务中,保险人为保险标的出具的付款担保中,通常都包括被保险人应承担的部分,也就是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出具其自负责的担保证明,即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供反担保。又称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

三、反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如何追偿

反担保人向本担保人承担反担保债务以后,反担保人即取得向债务人求偿的权利,此种权利即为反担保人的追偿权。反担保人行使追偿权的主债务人也就是主合同关系中的主债务人,而不是本担保人,本担保人向主合同债权人承担责任后即成为反担保人的债权人,所以反担保人即不得再行向本担保人进行追偿。

由于反担保的设置,法律并没有规定次数的限制,也就是说对反担保人担保反担保时,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还可以对反担保人的权利再次设置反担保,反担保人向本担保人承担责任后,既可以向主债务人进行追偿,也可以向次反担保人进行追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3: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假释担保人的责任有哪些,担保人的条件有哪些?
    一、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担任担保人:(一)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人;(二)被判处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人以及实行保外就医、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三)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四)在裁决拘留的公安机关所在地无常住户口的人;(五)公安机关认为其他不适宜作担保的人。保证人需要承担保证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如果被担保人无力赔偿的,由保证人进行赔偿。二、不能适用假释的情况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另外,保释:法律规定担保人,要确保犯人在保释期间不得在重新犯罪,一般是一年以内。担保人要交
    2023-04-03
    431人看过
  • 哪些人可以当担保人,担保人有哪些条件
    一、哪些人可以当担保人,担保人有哪些条件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而且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个人住房置业担保贷款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目前,指针对市区及开发区、保税区范围内城市正式房口)(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4)在贷款银行开立储蓄存款帐户(或交纳住房公积金存款),以此作为购买首期付款;(5)担保公司同意作为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有担保公司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住房公积金贷款,以自然人担保的,担保人必
    2023-06-08
    152人看过
  • 反担保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如何提出执行担保?
    一、反担保成立的条件有哪些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均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反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二、如何提出执行担保执行担保,是指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暂时确有困难,缺乏偿还
    2023-06-19
    138人看过
  • 反担保措施有哪些类型,设立反担保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反担保措施有哪些类型,设立反担保的前提条件是什么。科技型企业的价值更多地体现在其无形资产上。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们承诺拥有专利权、软件产品的独家版权和专有技术权利。2。收益权质押。我们尝试了收入权质押:销售增长稳定、收款保证率高的企业,应收账款质押,如与电信、电力等部门有业务往来的企业。3。股权质押。对于市场占有率高、利润好、品牌效应好的企业,我们接受股权质押。4。独家经营权质押。如制药企业部分新药的新药证书、生产批号、营业执照等。5。所有权的接受。由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抵押,质押必须建立在非常完善的基础上。在实践中,存在着各种情况,即已完成购买主体行为,但尚未完成权证发行程序。此时,我们与物业管理部门协商沟通,接受房地产权属质押。我们不控制提货权,解决可能造成的赔偿损失。第二,反担保成立的四个要件是什么;第三,只有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第四,
    2023-05-31
    354人看过
  • 反担保对担保人有哪些影响
    反担保是维护担保人的利益、保障其将来可能发生的追偿权实现的有效措施。这是其最直接的作用。反担保有助于本担保关系的设立。谨慎的第三人在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尤其是在担保人与债务并无紧密的利益关系或隶属关系且对其承担担保责任后追偿权能否实现怀有疑虑的情况下,往往会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一、什么是反担保的定义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以确保其追偿权的实现。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债务。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可能会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失去追偿权。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担保人提供担保。反过来,债务人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称为反担保。二、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吗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
    2023-02-20
    135人看过
  • 担保公司解封反担保需要哪些条件
    一、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二、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三、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四、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相关知识:反担保由第三人提供吗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务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
    2023-04-13
    194人看过
  • 反担保的条件有哪些,都是连带责任吗?
    一、反担保的条件有哪些反担保的条件为:1.担保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2.由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第六百八十九条规定,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二、反担保都是连带责任吗反担保并不一定都是连带责任,例如反担保的担保人设立担保物权担保的,以担保物的价值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
    2023-04-25
    467人看过
  • 获得保外就医资格的条件有哪些?
    保外就医的条件包括如下:1、患有属于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写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在判决生效后七日以内送达看守所,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保外就医的申请条件有哪些保外就医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获得司法机关批准,可以取保监外医治。罪犯有重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身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年老多病,不能再危害社会、且原判无期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从执行无期起服刑七年以上,或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三分之一以上,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满足上诉条件的罪犯介意申请保外就医。病情恶化随时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不受以上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
    2023-07-08
    208人看过
  • 反担保人的条件,公司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1、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2、公司章程规定提供担保需要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的,需要依照执行,表决通过后才能提供担保;3、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分公司可否作为合同的主体分公司可以作为合同的主体。分公司成为单独合同主体的前提是该分公司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如果是特殊行业,如建筑类行业的话,还需要有符合该行业的资质才可以的。如分公司无相关资质,则可能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导致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第二百四十
    2023-07-03
    380人看过
  • 反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哪些
    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获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反担保是相对于担保而言并在既存本担保关系的基础上设立的。作为反担保的对称并为反担保设定的前提和基础的本担保,是指并仅限于“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担保”,而债务人自己向债权人提供的担保则不在其列。因为债务人自己充当担保人时,不存在可期待的追偿权,自亦无从为其设立反担保。在本担保中,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须依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承担担保责任,以自己的财产代为债务之清偿。代偿债务后,该担保人即成为债务人的新债权人,就其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的债务,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一、反担保与担保之间的区别1、反担保的担保对象不同于本担保本担保的担保对象是主合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申言之,所担保的是债务人对债权人之债务的履行、债权人的债权的实现
    2023-03-25
    278人看过
  • 担保方式保证人资格条件是什么
    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担保;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于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予以拒绝。但以下组织不得担任保证人:1、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货的除外。2、学校、幼儿园、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但是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若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一、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有哪些?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有两种,即代为履行和赔偿损失。1、代为履行。当事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当代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对于专属性债务,不能约定由保证人履行,
    2023-02-23
    79人看过
  • 设立反担保应符合哪些条件
    一、反担保的成立条件,具体如下所述: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二、反担保的范围:一是主债权的全部。二是利息。三是违约金。四是损害赔偿。五是其他从属于主债权的负担,如代理费用、公证费用、诉讼费用等原则上都是债权生出的负担,当列于保证范围之内。三、反担保的具体作用与意义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反担保是维护担保人的利益、保障其将来可能发生的追偿权实现的有效措施。第二,反担保有助于本担保关系的设立。第三,反担保能够作为一种调济手段,根据情况和需要与本担保精微地结合,为复杂情况下担保关系的建立提供便宜。一、反担保人是否有赔偿额度反担保人是没有
    2023-03-13
    451人看过
  • 自诉的条件和资格有哪些?
    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的人包括:自诉案件的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及近亲属。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自诉案件的范围,包括: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而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不予追究的案件。此范围内的被害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若被害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或因故无法告诉,则可由被害人的近亲属、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谁能够提起自诉,提起自诉的程序包括什么刑法分则用4个条文规定了5个罪名为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它们是: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第257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第260条虐待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第270条侵占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属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
    2023-07-01
    73人看过
  • 反担保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反担保有哪些具体作用
    一、反担保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反担保的注意事项如下:1.反担保函中的金额,币别应与银行对外出具保函的金额、币别相一致,以防止可能出现的汇率风险。2.一般不接受由政府部门单独出具的反担保。3.反担保的有效期应略长于银行对外开出保函的最终有效期,以免因受益人在银行保函规定的。4.有效期末提出索赔而银行来不及要求反担保人进行补偿的情况发生。同时,反担保人应申明,若银行对外垫付的款项没有得到补偿前,反担保继续有效。5.反担保中的责任条款应与银行对外承担的责任保持一致,以防止银行对外开出的是见索即偿的保函,而反担保条款中却一旦申请人未履约,反担保人才予赔付等类似的条款,以避免在银行被无理索赔时处于被动地位,或被卷入难以扯清的合同纠纷中去。二、反担保有哪些具体作用反担保有下列作用:1.反担保是维护担保人的利益、保障其将来可能发生的追偿权实现的有效措施。2.反担保有助于本担保关系的设立。3.反担保能够作为一
    2023-04-25
    40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担保人有哪些资格?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14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当贷款人没有能偿还贷款时担保人就要替贷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 有哪些类型的反担保担保属于无条件担保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3
      1、担保的形式有:保证人、物保、财产性权利担保等。反担保的要件是:前提条件,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主体条件,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其他条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
    • 哪些是反担保人,担保人与反担保人有哪些区别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4
      担保人与反担保人区别很简单,举一个例子,甲是贷款人(用钱的人),乙是担保人(个人或企业或担保公司),丙是借款人(例如银行或小贷公司),丁是反担保人(为甲向乙提供担保的企业或个人,通常用个人信用或反担保物)。 关系如甲乙丙丁,甲向丙借款,但又没有足值抵押物,需要乙为甲提供担保来提升资信能力,而丁为甲向乙提供足值反担保物(通常甲和丁是业务关系户或者亲属或者其他建立在个人信用之上的较亲密关系),如果甲无
    • 收养人资格条件?收养人资格条件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5-04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反担保具体有哪些成立条件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30
      成立条件,具体如下所述: 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均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