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贿赂必须要有积极的引见、沟通、撮合的行为,实践中通常是提供相应的行贿、受贿信息。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一、介绍贿赂600万怎么判
介绍贿赂600万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介绍贿赂罪是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直接扰乱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和正常管理的工作的秩序。
二、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一)设置体系不同:一般自首与准自首仅规定于刑法典总则中,而特别自首制度则是由刑法典分则所自行设立和规定的。(二)效力范围不同:一般自首和准自首制度因规定于刑法总则而具有适用效力上的普遍性,从而适用于刑法分则和特别刑法所设置的一切罪种,而特别自首却只适用法定化的特定罪种。(三)适用对象不同:一般自首适用于人身自由未受到剥夺、存在投案条件的所有犯罪人;准自首仅适用于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特别自首则适用于犯有对公司和企业人员行贿罪、行贿罪或者介绍贿赂罪的特定犯罪人。(四)成立条件不同:一般自首的成立须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个条件;准自首的成立须以上述适用对象的犯罪人主动供述其尚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为条件;特别自首的成立须以上述适用对象的三类犯罪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其所犯的对公司和企业人员行贿罪、行贿罪或者介绍贿赂罪为条件。(五)处罚原则不同:对于成立一般自首和准自首的犯罪人,刑法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罪行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对于成立特别自首的犯罪人,刑法规定可以减轻处罚或是免除处罚。即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别自首从宽处罚的程度一般要大于总则规定的自首。(六)立法导向不同:刑法总则所设立的一般自首和准自首,是针对所有犯罪和适用于所有犯罪人的;而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特别自首制度,则是根据我国的现实国情而针对特定犯罪和特定犯罪人的,设立的目的在于鼓励实施从罪的犯罪人自首,借以打击性质和危害更为严重的相关主犯罪。当前限定为附属于受贿型犯罪的从属性犯罪,即上述三类特定的行贿和介绍贿赂之犯罪。
三、能减轻处罚情节的有哪些
可以减轻处罚的情节有:
(1)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人犯罪的;
(2)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①正当防卫超过明显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②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③被胁迫参加犯罪的;④犯罪后自当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3)应当从轻、较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从犯。
(4)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的:①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②未遂犯;③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和教唆犯;④自首犯;⑤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
(5)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并且在外国已经受到刑罚处罚的;②有重大立功表现的;③(商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④行贿人在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⑤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行贿赂行为的。
-
共同受贿与介绍贿赂如何区分
256人看过
-
介绍贿赂罪如何认定怎么认定介绍贿赂罪
318人看过
-
什么是介绍贿赂罪以及介绍贿赂罪如何处罚,判几年
377人看过
-
行贿与介绍贿赂罪如何界定
492人看过
-
如何认定共同受贿犯罪,共同受贿与介绍贿赂如何区分
378人看过
-
介绍贿赂罪属于贿赂罪吗?
339人看过
-
如何认定介绍贿赂罪中的“介绍”贿赂罪的行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01介绍贿赂罪的管辖是以犯罪地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为主,被告人居住地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为辅。所辖犯罪场所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所辖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
-
-
推介贿赂罪的定罪标准,介绍贿赂罪怎么定罪,介绍贿赂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11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一、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2、介绍贿赂金额不符合上述标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介绍贿赂行贿使行贿者获取非法利益; (2)三次以上或三人以上介绍贿赂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介绍贿赂; (4)国家或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
北京市XX的斡旋受贿罪与介绍贿赂罪如何区分?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01介绍贿赂与斡旋的区别: 1、主体不同:斡旋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是任何公民。 2、斡旋受贿需要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并且要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才能构成。另,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介绍贿赂罪在主观方面属于故意,即明知是在为受贿人或者人牵线效劳,促成贿赂交易。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进行联系、沟通关系、引荐、撮合
-
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共同受贿与介绍贿赂如何区分?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7一、如何认定共同受贿犯罪《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规定:根据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受贿的,应当以受贿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非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构成受贿罪共犯,取决于双方有无共同受贿的故意和行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向国家工作人员代为转达请托事项,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告知该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明知其近亲属收受了他人财物,仍按照近亲属的要求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