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设立和生效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2 14:02:48 131 人看过

抵押合同并非是取得抵押权的必要条件,仅仅是在设定方式取得抵押权的时候我们才需要抵押合同。抵押合同生效,抵押权与抵押合同存在着相当大的关系,可以得出抵押合同和抵押权之间是有关联的,要用关联的眼光看待二者。

(一)对于以不动产进行抵押的合同

在抵押权效力何时产生问题上,采取了登记要件主义模式,即抵押权的设立以登记为必需要件,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在抵押合同的债权性效力与抵押权设立的关系问题上,采取了区分对待的方式,。

换言之,即使抵押权最终未能设立,抵押合同并不因之而无效,由此而导致的当事人之间的债权性法律关系也不因之而被视为不存在—事实上,抵押合同之外的其他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也均按此原则处理。

(二)对于以动产进行抵押的合同

不动产抵押相比,在抵押权效设立上,同时采取了纯意思主义与登记对抗主义:对于一般动产抵押,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并可对抗善意第三人;

对于以交通运输工具、正在建造的船舶和航空器进行的抵押,还有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进行的浮动抵押,则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未经登记者不可对抗善意第三人。

在抵押合同的债权性效力与抵押权设立的关系问题上,也采取了区分主义的模式—在这方面,虽然不存在那样明确阐述不动产抵押合同的有效成立与登记无关的相关法条。

一、抵押权成立的条件

抵押权成立的条件如下:

(一)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抵押权设定如果无效或者已被撤销,则不能实现。

(二)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否届满是决定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的时间标准。

(三)债权人未受清偿。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表明债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无论债务是迟延履行,还是拒绝履行,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权,使债权得到清偿。

(四)债务未受清偿不是由于债权人造成的。只有在因债务人方面的原因未能清偿债务而使债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可以行使抵押权。如果债权人未受清偿是由于其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则抵押权人不能行使抵押权。

二、不动产抵押权的生效

以下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对于这些财产如果不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不发生法律效力。抵押登记,既便于债权人查看抵押财产的权属关系以及是否已经抵押,以决定是否接受该物的抵押担保,又可以使得实现抵押权的顺序清楚、明确,防止纠纷的发生,还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1日 01: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无权占有人设立抵押权有效吗
    一、无权占有人设立抵押权有效吗如果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则有效。抵押权的无效,都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二、抵押权效力规则(一)对抵押人的效力——抵押人的权利1、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2、处分权(1)转让标的物的权利(2)就标的物再次设定抵押权或者质权等担保物权。(3)就抵押物为他人设定用益物权。(二)对抵押权人的效力——抵押权人的权利1、抵押权的保全(1)在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的价值减少时,抵押
    2023-06-05
    186人看过
  • 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不设立怎么办
    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不设立要尽快进行抵押登记。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的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抵押登记的应该依法登记。如果没进行抵押登记,那么就会产生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不成立的情况。出现的后果就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也不享有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人可不可以设立两人抵押权人可以设立两人。例如房产抵押,需要注意一点,被担保的总债权不能超过抵押标的价值。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2023-08-18
    407人看过
  • 抵押权设立生效的起始时间是什么时候?
    抵押权设立生效时间是:(1)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2)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或者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3)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设立抵押权的规定第一百八十五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四)担保的范围。本条
    2023-07-20
    381人看过
  • 民法典房屋不能设立质权吗,抵押权与质权的区别
    一、民法典房屋不能设立质权吗房屋所有人可以在房屋是设立抵押权,但不能设立质权,可以设立质权的财产包括动产和财产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二、抵押权与质权的区别1、1、成立要件和保持要件不同。除签订抵押合同外,抵押权的成立原则上以抵押登记为条件。抵押权的成立不以抵押物的交付为条件。抵押权的保持也不以抵押权人占有抵押物为条件
    2023-04-18
    390人看过
  • 抵押权证和他项权证区别
    房屋他项权利是指由房屋的所有权衍生出来的典权、租赁权、典质权、继续权等权利。典权是指房屋所有权拥有者将其房屋典当给他人以获得利益的权利。一、房产他项转让以后只是一次性转让还合法吗房产他项之后还能债权转让,房产他项之通常是指房产抵押,房产抵押后如果债权人要转移债权的,应当一并转让抵押权。《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可以出租房子吗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一般不可以出租房子。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
    2023-02-19
    343人看过
  • 抵押土地和抵押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区别
    抵押土地和抵押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区别?1。土地抵押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不转让土地所有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有权依法处分土地使用权,并享有优先受偿权。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与该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但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经过国土资源部门审批,现在审批手续和抵押登记手续合二为一。3。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私人土地、私人山丘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三)学校等公益性机构和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幼儿园、医院;(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依法不能抵押的其他财产。相关法律知识: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前提和准备。以出让、租赁、入股等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与地上建筑物一并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评估。(一)抵
    2023-05-02
    398人看过
  • 设立抵押权的规定
    第一百八十五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四)担保的范围。本条是关于抵押权设立的规定。设立抵押权是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之间的法律行为,该种行为不仅要求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还要求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啊下内容:(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主债权的种类,主要指主债权是财物之债,还是劳务之债。财物之债,指以给付一定财物为内容的债。这里的财物可以是特定物,比如是某种文物;也可以是金钱或者其他替代物,比如一定数量的金钱、钢材、大米等。劳务之债,指债务人提供一定的劳务为义务内容的债。这里的劳务,可以有一定的物化结果,比如承揽人提供的劳务;也可以没有一定的物化结果,比如承运人提供的劳务。主债权的数额,指主债
    2023-06-09
    477人看过
  • 设立抵押权的买卖合同有效吗
    设立抵押权的买卖合同有效。首先设立抵押权的应该是签订抵押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其次就买卖合同的,如果当事人不违反以下法条规定的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一、民法典中先履行后签合同有效吗有效的。此时合同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先履行后签合同仍有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如何确认合同的有效性确认合同有效需要合同具备以下要件:1、合同当事人有相应
    2023-03-11
    79人看过
  • 债权转让车和抵押车的区别
    抵押车交易不是买卖实际上是债权转让,购买抵押车就是购买的债权和车辆的长期使用权。所以说抵押车一般都指的是正规的抵押车,正规的抵押车就是车辆的来源渠道正规不是偷来的或是抢来的,车辆的债权状况清晰。一、购买债权车是否是安全抵押车是可以购买的。抵押车一般都是通过正规手续抵押给贷款机构,手续齐全,签订各种协议。抵押车的价格比市场价低很多,购买抵押车可以正常行车,审车和买保险,唯一的不足就是不能过户。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风险及损失。二、银行拍卖抵押车能在银行挂靠吗银行拍卖的抵押车是可以过户的。已经解除抵押手续的银行抵押车是可以买的,未解除抵押手续的,建议不要购买。最后一次抵押登记已经办理注销,说明该车的担保债务已经履行完毕,原车主还清了银行贷款,车主配合是可以过户的,如果购车前有过户授权委托书,且原车主还清贷款解押后才可以过户。三、买抵押车真的受法律保护吗抵押车可以买,但是风险很大。抵押车实际上就是
    2023-02-19
    373人看过
  • 存在抵押和存在预抵押的区别
    一、存在抵押和存在预抵押的区别预抵押和正式抵押区别是法律效力不同。预抵押通常来说是指购房者通过房管局的系统进行备案,对被抵押的财产进行相关的预抵押登记,以排斥第三人对该财产行使权力。而正式抵押就是购房者与房管局正式签订抵押登记手续,进行抵押登记,债权人会拥有抵押权,一旦不能履行债务,那么抵押的财产就会被行使抵押权力。二、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有什么风险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风险:(一)选择贷款抵押类型风险。(二)选择抵押期限的风险。(三)抵押人或抵押权人的主体适格性风险。(四)土地使用权价值变化风险。(五)抵押物瑕疵。(六)登记不规范风险。(七)抵押权实现时有限的还款和债务清偿能力。(八)授信风险。三、有抵押的房子是否能过户抵押房产是可以过户的,但是肯定要征求双方同意,如果没有遇到其他问题就顺利过户,可以证明房产产权没有被抵押。过户流程大致如下:(一)抵押房产过户一般是抵押人和业主协商到银行,出
    2023-04-12
    84人看过
  • 设立质押了还能设立抵押权吗
    抵押权和质权可以同时设立,这是由于同一个动产可以同时设立抵押和质押。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一、质押与抵押的区别1、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第二个大区别就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2、抵押与质押是经济活动中两种常见的担保方式。但实践中常常有人将二者混同,例如本是质押,却在合同中写成抵押。要知道,抵押与质押是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其法律后果是不同。二者有什么区别如下:(1)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该财产称之为抵押物,债
    2023-02-28
    125人看过
  • 质押权的设立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质押权的设立和生效的条件是:1、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必须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关系除可单独签订质押合同外,也可以由主合同的质押条款体现。2、质物必须是可转让和可扣留的动产。3、质物交付质权人占有。《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生效时间】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此为质权成立的最重要的要件。质押合同属实践合同,在合同签订后,并不必然成立、生效,只有在动产质权的标的物即质物交付时才成立、生效。一、质押的定义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
    2023-03-03
    61人看过
  • 汽车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抵押和质押的相同点
    一、汽车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汽车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是:1.方式不同。抵押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汽车仍由所有权人占有;而质押则相反,出质人必须转移质物的占有,就是说质押需要押车。2.担保范围有差别。抵押的法定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坏赔偿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而质押担保范围除了抵押担保范围以外,还包括质物保管费。3.含义不同。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二、抵押和质押的相同点抵押和质押的相同点:1.目的相同都是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2.都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3.都可以在债务人不履行
    2023-06-19
    239人看过
  • 抵押权设立标准
    一、抵押权设立标准(一)抵押人必须具备主体资格。即抵押人应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对抵押物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二)抵押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从各国立法来看,并非所有不动产均可设定抵押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不动产是不能作抵押的。1、学校、医院、国家机关、社会福利机构、宗教寺院等公共福利事业的不动产;2、军队的房地产(一般是不能作为抵押物的);3、有产权纠纷的房地产;4、产权关系不清的房地产;5、被法院或国家司法机关裁定予以冻结、扣押、监管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6、由国家计划即将拆迁的房地产;7、在未获全部共有人书面同意抵押之前的共有房地产;8、没有地上建筑物的农村集体土地(不包括荒山、荒地等);9、已作过抵押但未经前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地产也不能重复抵押;10、违章建筑,或未经国家规划部门和建设部门批准私自建设的建筑物等。(三)价值评估应该公允。抵押物的价值应该经过具有评估资格
    2023-04-23
    211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抵押合同生效抵押权的设立如何区别呢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5
      正常情况下是,抵押合同生效在前,抵押权设立在后。不存在抵押合同生效和抵押权设立同时的情况。如果抵押合同无效,而抵押权又设立了,那么又牵扯到登记部门的违规,如果登记部门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债权人直接主张债务人进行赔偿就可以。
    • 抵押权抵押质押权和一般抵押区别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27
      (一)适用主体和范围不同。物权法规定浮动抵押只能适用于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范围较窄。固定抵押适用于在经济活动中的任何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范围较宽。 (二)抵押客体的不同。 (1)可以设定浮动抵押的财产只限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动产,允许浮动抵押的物范围较窄。而用于固定抵押的物,凡法律、行政法规不禁止抵押的动产、不动产都可以抵押,允许固定抵押的物范围较宽。 (2)抵押物的确定性
    • 2022年抵押权成立与生效的区别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29
      1、抵押权的设立和抵押合同是两个不同法律规定的。 2、抵押权是否设立要看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例如对于不动产是否进行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是否生效则看起合同要件是否符合合同法的规定。 3、举例来说,对于将房屋用于抵押,如果双方在签订抵押合同后没有进行抵押登记的,则抵押权没有成立,但是抵押合同却已经生效(排除其他情况)。
    • 既设立质权又设立抵押权又设立抵押权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19
      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从而实现担保物权。
    •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吗抵押权自什么时候成立?抵押权什么时候生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5
      (1)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2)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或者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3)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