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有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报告。《执行规定》明确规定:“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这就是说,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要提交申请执行书。执行到期债权,首先要追加新的被执行主体。“申请”和“报告”,就应是执行到期债权立案的先决条件。
其次,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从《执行规定》第61条规定可以看出当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就可视为被执行人无法履行债务。所谓到期债权是指第三人所欠被执行人的债权已到偿付期限,应当立即收回。对到期的债权,依法可以直接执行。对未到期的债权是否可以执行,笔者认为,在执行中可以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处理:1、法院可以作出附期限的履行通知书,届时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2、可以用债权转让等方式执行;3、可以制作裁定书先冻结债权,禁止第三人到期向被执行人支付,等债权到期时,再通知第三人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或向人民法院履行。
再次,第三人无异议。第三人对申请执行的到期债权没有异议,即第三人对所欠债务认可,没有争议,或者第三人与被执行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清楚,如法院裁决、仲裁决定、公证文书、生效的法律文书等。如果第三人对到期债权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则不能执行。
到期债权执行的新规定
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条件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理论基础是债的代位权原理,因此执行到期债权的条件应以债权代位权成立条件为基础。
(1)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享有债权。
(2)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
(3)三人对到期债务没有异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
债务人和债权人的法律规定及案例分析
353人看过
-
执行债务人到期债权的法律规定
444人看过
-
债权人和债务人到期债务的规定
374人看过
-
债务债权的法律效力分析
317人看过
-
法院执行债务人到期债权规定
302人看过
-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法律规定
109人看过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
浅析债权人书面免除部分连带债务人债务的法律后果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4不可以主张全部债权。债权人如果免除一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就会加重其它连带债务人的责任,所以债权人对连带债务人一人的免除,对全体连带债务人产生免除的效果。
-
-
法院执行债务人到期债权的法规广东在线咨询 2023-01-14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提交申请书。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有无不能清偿债务或迟延履行债务的情节以及对第三人的债权是否到期进行审查。然后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债务通知书,没有提出异议,又不履行的,对其进行强制执行。
-
债权债务账龄分析表是怎样规定的喃?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31实务中多数是按照发票日期到资产负债表日之间的时间间隔作为计算帐龄的依据。 对于不定期不定额应收款项确定账龄,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时,收到债务单位当期偿还的部分债务后,剩余的应收款项,不应该改变其账龄,仍按原账龄加上本期应增加的账龄确定。在存在多笔应收款项,且各笔应收款项账龄不同的情况下,收到债务单位当期偿还的部分债务,应当逐笔认定收到的是哪一笔应收款项;如果确实无法认定的,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
-
到期债务人无法偿还债权人的债务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3到期债权债务人无法偿还的,双方可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延长还款期限,或者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判决对方还钱以后,对方不能还钱的,债权人应当在执行期限届满后,两年之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封、扣押、变卖对方的财产来偿还债务。 或者债权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十五日内债务人没有执行,也没有提出异议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