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为破产财产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1 14:01:05 471 人看过

土地所有权不能作为破产财产。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

一、商业用地使用年限

商业土地最高是四十年的使用年限。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第四十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什么意思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国家以协议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一般有两种:

1、划拨方式,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无偿取得的或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办理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应保持划拨国有建设用地;

2、协议出让方式,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协议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三、土地划拨和出让有什么区别

出让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划拨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它属于行政行为,而非民事行为。在划拨时,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但设定了一定的限定条件,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商品房建设用地原则上应该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有偿方式取得,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出让土地是一种独立的物权,使用权人具有法定范围内任意的处置权,如转让、出租和抵押等。划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权利义务没有明确界定,使用权人在行使财产权利时要受所有权人的控制或干扰,还不能成为一种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物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2日 15: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破产财产相关文章
  • 土地使用权算遗产吗,可以继承吗?
    不属于。从土地的性质来看,居民享有的只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公民和法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使用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权利,其土地所有权仍属集体所有,居民本人及其同住亲属死亡土地使用权自然消灭。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所有权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土地使用权不属于遗产,自然也就不可以继承。在司法实践中,因涉及被继承人的法律关系和相关的权利义务关系也非常的多,但并不是所有的涉及被继承的权利利益都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使用权本身不能作为继承的客体,使用权人只有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而且使用权都有期限,不是永久的,不能继承。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1、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2、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3、必须是合法财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
    2023-04-29
    190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性房地产还是无形资产?
    一、什么是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会计上通常将无形资产作狭义的理解,即将专利权、商标权等称为无形资产;二、什么是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包括:(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3)已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企业拥有产权并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房屋等建筑物。三、准则规定下列各项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有:(1)投资性房地产中的出租是指已经出租,而不是计划用于出租,并且出租专指经营租赁方式。“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仅指的是土地使用权,不包括地上的建筑物。(2)某项房地产,部分用于赚取租
    2023-01-14
    476人看过
  • 土地能作为财产继承吗
    法律综合知识
    土地所有权是不可以作为财产继承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不过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并且土地上取得所有权的房屋也可以继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2024-05-05
    235人看过
  • 预售的房子可以作为土地使用权抵押吗
    预售房屋后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权。商品房预售完成后,土地使用权仍属于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以预售商品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但已进行预告登记的预售商品房中,不得对其预告登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购买的预售房子烂尾怎么处理1、不要断月供,有的人以为房子都烂尾了,就不去还房贷了,其实这是两个概念,房子烂尾,不能按期交房,这是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的合同关系问题,开发商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履行。而贷款是购房者个人与银行发生的借贷关系,即便房子不能交付,这个贷款也已经发放给购房者了,购房者按时去还款是应尽的义务,一旦断供,就有可能会引起银行的起诉和追缴,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上黑名单,影响征信。2、一定要搞清楚烂尾的原因,是因为开发商资金链断裂,还是因为开发商违规,或者开发商发生突发重大事件,这背后每一种原因对应的风险结果也不一样,处置方式也应该有差异,只有弄清楚了原因,才好去对症下药。3、不要轻易去
    2023-07-29
    183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具有财产性利益可以成为贪污的对象
    裁判要点1.贪污罪中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既包括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管理公共财物的职务便利,也包括利用职务上有隶属关系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2.土地使用权具有财产性利益,属于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中的“公共财物”,可以成为贪污的对象。土地使用权具有财产性利益可以成为贪污的对象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基本案情被告人杨*虎1996年8月任浙江省义乌市委常委,2003年3月任义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00年8月兼任中国小商品城福田市场(2003年3月改称中国义乌国际商贸城,简称国际商贸城)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兼指挥部总指挥,主持指挥部全面工作。2002年,杨*虎得知义乌市稠城街道共和村将列入拆迁和旧村改造范围后,决定在该村购买旧房,利用其职务便利,在拆迁安置时骗取非法利益。杨*虎遂与被告人王*芳(杨
    2023-12-07
    218人看过
  • 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转让按照破产财产处置
    破产财产处置前应由具定资格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评估价值作底价通拍卖、招标等式依转让处置企业土使用权所足安置破产企业职工足部应处置其破产财产所拨付企业破产前维持产经营向职工筹借款项视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处理借款利息按照借款实际使用间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职工企业破产前作资本金投资款项视破产财产破产企业职工住房、校、托幼园(所)、医院等福利性设施原则计入破产财产由破产企业所市或市辖区、县民政府接收处理其职工由接收单位安置没必要续办并能整体让计入破产财产担保处理破产企业作抵押物财产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抵押财产计入破产财产;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超抵押债权部计入破产财产企业其同财产设定两抵押权企业破产抵押权按照抵押顺序受偿企业另企业提供担保担保企业破产担保企业应按照担保合同承担担保责任偿债期限由担保企业与担保企业债权协商确定行政机关企业提供担保应按照家关规定确认担保合同效一、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破产企业
    2023-03-25
    147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的会计问题
    1、首先,人们对土地的重要性没有充分认识。土地在国内的重要性主要是指政府、企业等单位的固定安置功能和商业增值功能。一是固定放置功能。没有自己的土地,企事业单位很难长期生存和发展。二是商业化的增值功能。土地上的附着物(房屋、建筑物)有残值,但土地本身没有残值,或者其残值一般大于原值。但是,作为城市(农村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只会增值,不存在价格下降和贬值的可能,特别是在我国。然而,作为一种非常重要的、不可替代的资源,它在企业或政府的资产中处于末位。在企业与个人的交易过程中,巨大的利益往往被忽视,监管失控,成为少数人牟利的对象。二是土地管理不到位。目前,虽然从中央到地方都没有忽视土地的重要性,但至今没有系统的对口管理部门和专业的管理人员,管理处于无序和分离的状态。目前中央有国土资源部,省、地、县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只管理城镇国有土地和部分城镇非集体所有制土地,这是一个非常广泛的宏观调控层面。出让或
    2023-05-08
    115人看过
  • 作为无形资产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什么
    作为无形资产的土地使用权是指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文件第八条规定,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一、具体情况(一)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土地租赁,不按本税目征税。(二)转让商标权,是指转让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三)转让专利权,是指转让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四)转让非专利技术,是指转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五)转让著作权,是指转让著作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著作,包括文字著作、图形著作(如画册、影集)、音像著作(如电影母片、录像带母带)。(六)转让商誉,是指转让商誉的使用权的行
    2023-06-24
    117人看过
  • 划拨土地使用权人的企业法人财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吗?
    法律依据与理由如下:划拨土地使用权人的企业法人财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1、《国家土地管理局对关于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中土地资产处置有关问题的请示的答复》([1996]国土函字第51号)第一条明确:“当前企业改制中,有的地方确实存在着清产核资后,土地资产未经依法处置就计入企业资产或负债的情况,这是不适当的。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及国家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划拨土地不属于企业财产或国家授权其经营管理的财产。因此,划拨土地使用权评估后,在土地使用权尚未依法处置前,该土地资产既不能作为企业资产,也不能纳入企业负债”。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受到严格的限制,不能自由流通、交易。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
    2023-06-03
    342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证可用作财产保全申请担保吗
    劳动合同并非强制备案,没有法律明确规定。但多数地区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要求签订劳动合同30日内备案,如未及时备案可以补备案,用人单位应出具未及时备案的情况说明并盖章向就业备案管理部门提报。根据2006年《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中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使用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
    2023-05-04
    409人看过
  • 抵押物作为破产财产吗
    一、抵押物作为破产财产吗企业偿还债务后,取回抵押财产的,抵押财产属于破产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第三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前款规定的债务清偿或者替代担保,在质物或者留置物的价值低于被担保的债权额时,以该质物或者留置物当时的市场价值为限。二、哪些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的有:(一)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
    2023-06-04
    354人看过
  • 罚款罚金可以作为破产债权吗
    一、罚款罚金可以作为破产债权吗罚款罚金不可确认为破产债权1、罚金与税收性质不同,两者不可并列税收债权与民法上的债权不同,是依公法产生的一种特殊债权。破产企业不因其破产而减免其所欠税款的缴纳责任,这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同时也是为了维护全社会税收受益人的利益。同时,国家征税并非没有“对价”,国家必须从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生活秩序和环境上为纳税企业和公民的生产、生活提供服务和其他必要条件。这就是国家征税的“对价”。因此,我国现行破产法第三十七条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均将破产企业所欠税款列为第二顺序清偿的债权。罚金和税收二者在性质和功能上有质的区别。罚金是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的规定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虽然也收归国库,但它不是国家的经常性收入。国家并不依靠罚金来行使国家职能和实现社会发展目标,也不需要为执行罚金支付“对价”。罚金的惩罚性和非公益性决定了不能将其与
    2023-06-14
    263人看过
  • 资产收益权可以作为信托财产吗
    《信托法》第七条规定,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第十一条规定信托财产不能确定的,信托无效,关于信托财产“确定性”的具体要求,《信托法》及其他法规、部门规章未明确规定。按照案例2最高院的裁判要旨,信托财产的确定性要求信托财产从委托人自有财产中隔离和指定出来,已达到信托财产破产隔离的作用。关于资产收益权是否满足信托财产的确定性不能仅从概念上或合同约定上界定该财产权利范围是否明确、具体,亦应满足收益权真实转移的要求,否则并不符合信托财产确定性的要求。关于收益权真实转移的认定标准可以从关于风险转移、剩余财产价值权及实际控制权方面综合判断。目前实务中存在的资产收益权信托多为信托公司通过合法设立的信托计划募集到信托资金后受让第三人的资产收益权,因此实际上信托计划成立时并无需探讨资产收益权是否满足信托财产确定性的原则。《信托法》第七条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
    2024-05-15
    372人看过
  • 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可以使用吗
    农村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屋可以确权。确权需要对房屋进行测量绘图,填写房照过户申请表;上交身份证、户口本、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村委会证明及村委会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有关部门进行登记核查,核查通过予以颁证。《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2024-04-30
    68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财产,指的是在宣告企业破产之后,依照法律规定可供债权人偿清分配的破产企业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破产财产的范围包括以下: 1、在企业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所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之后,至破产... 更多>

    #破产财产
    相关咨询
    • 土地是财产吗,土地使用权属于财产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4
      土地使用权属于财产吗:国家准许某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对国有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当按照取得时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确认为无形资产。
    • 诉前财产保全,土地使用权可以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1-09-30
      可以对土地使用权申请财产保全,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认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所以,财产保全的范围,不能超过申请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不能超过争议财产的价额。
    • 城市土地使用权能不能作为抵押财产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8
      以划拨、租赁等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附同地上建筑物一并设定抵押;以出供鼎垛刮艹钙讹水番惊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单独设定抵押。
    • 作为房屋使用权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24
      1、权利人可以将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时,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
    • 城市房产证可以用作土地使用权抵押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08
      城市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并且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