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票据付款人和债务人的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4:03:22 416 人看过

票据债务人分为主债务人和次债务人。主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汇票在承兑前出票人是主债务人,承兑后则承兑人是主债务人。对于本票,在任何情况下,出票人都是不可推卸的主债务人。支票在保付前,出票人是主债务人;保付后,付款行成为主债务人。

什么是票据代理付款人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法律的日益完善和现代银行制度的发展,银行的票据业务逐渐推广,也就不可避免存在票据代理付款人付款不当的情形。在我国代理付款人的概念是比较明确的。但票据代理付款人付款不当承担责任的对象、性质、要件等问题无论在理论中还是在实践中不甚明确。本文立足于我国现行票据法律制度,结合我国票据使用实务和票据纠纷处理的司法实践,以代理付款人付款不当的民事责任为主线,对银行汇票、本票、商业承兑汇票的代理付款人在错误付款、付款时间不当、不当拒付情形下承担责任的对象、性质、要件、范围逐一进行了分析、探讨。第一章探讨了票据代理付款人的法律地位。通过对代理付款人与预备付款人、参加付款人、委托收款人的概念比较及代理付款人处理票据业务的基本流程分析,得出代理付款人为付款人代理人,非票据关系人,代理付款人与付款人属于委托付款关系,代理付款人与其他票据关系人一般不存在直接法律关系的结论。第二章为票据代理付款人付款不当的主要形态、对象与责任性质。首先对付款不当的三种情态:付款错误、付款时间不当、不当拒付或拖延支付进行逐一界定,然后以付款不当的三种形态为基础,分别分析了不同票据种类的代理付款人在付款错误、付款时间不当、不当拒付或拖延支付情形下承担责任的对象和性质。通过分析得出,代理付款人不同形态付款不当的责任对象是大致相同的,分为两类:付款人和持票人。代理付款人对付款人承担责任的性质属于违约责任之列;代理付款人对持票人承担责任的性质为法定责任。第三章为代理付款人付款不当承担责任的要件。代理付款人错误付款情形承担责任的要件因承担责任的对象不同而有所区别,一般情况下,代理付款人未尽审查义务向无权利人付款或对无权利人付款具有主观上的恶意或重大过失,应对付款人承担付款错误的违约责任。但在代理付款人处留有预留签章的情形下,代理付款人未审查预留签章与持票人签章的一致性,就应对持票人承担法定责任。付款时间不当情形承担责任的要件大致相同,付款时间不当(期前付款、在挂失止付期间或公示催告期间付款、期后付款)本身即直接构成了其承担责任的要件,不论代理付款人是否尽到了票据法规定的审查义务,也不必考虑代理付款人是否有恶意或重大过失,均应当对付款人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止付后的付款及期后付款只有在付款错误的情形才存在责任承担的问题,并且公示催告的情形,由于代理付款人不确定,一律要求代理付款人在公示催告期间向无权利人付款,应承担责任是不合理的,只有在代理付款人付款前未向付款人查询票据的状态,直接付款或经查询得知该票据已被通知止付,仍向持票人付款时,代理付款人承担止付后付款的责任才具有合理性及可操作性。不当拒付或拖延支付的情形,只有在代理付款人向符合票据法律法规条件和程序提示付款的票据权利人拒绝付款或拖延支付且不具有抗辩事由时,才存在责任承担的问题;但代理付款人期后拒付或付款人账户上的金额不足支付票据款项拒付或拖延支付,并不构成不当拒付。第四章为代理付款人承担责任的民事范围。代理付款人付款不当时对付款人及持票人承担责任的范围大致是相同的。错误付款时,如代理付款人先行垫付资金的,不能要求付款人向其进行银行之间的结算,且代理付款人应向付款人承担票款利息(真正权利人提示票据之日起至付款人向真正权利人支付票款的利息)及真正票据权利人行使票据权利的相关追索费用;其它情形下,代理付款人对付款人或真正票据权利人承担责任的范围为记载的实际结算金额及汇票金额自向无权利人付款之日起至代理付款人向真正权利人支付票款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期前付款责任范围因付款对象是否正确而有所不同,如付款对象错误,责任范围为票款和利息(利息应从向无权利人支付票款日起,至付款人向真正权利人支付票款期间计算);如对象正确,代理付款人应当对付款人的利息(代理付款人向权利人付款时起至票据到期日止的利息)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止付后付款和期后付款情形对付款人或持票人承担责任的范围为票款金额及利息,止付后付款的利息赔偿范围为从止付期结束之日起至向真正权利人付款之日止的利息。代理付款人不当拒付承担责任的范围应承担责任的性质不同有所区别,付款人选择违约责任来实现自己的权利时,代理付款人承担责任的范围为票款及从票据权利人提示付款之日起至付款之日的利息,如付款人选择侵权责任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代理付款人承担的责任可能包括惩罚性赔偿,包括付款人可得利益的损失。关键字:票据代理付款人,付款不当,责任承担,民事责任

《票据法》第八十九条,出票人必须按照签发的支票金额承担保证向该持票人付款的责任。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当日足额付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7: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要如何确定票据债务人
    根据我国《票据法》第7条规定:“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第4条规定“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综上,票据签章作为票据内容的元素之一,是票据权利义务关系产生的基石,“在票据上签章者负票据责任,不在票据上签章者不负票据责任,这是票据责任承担的基本原理。”因此,票据签章对票据至为重要,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具体阐述:(1)出票人签章是票据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之一,票据因缺少出票人签章而无效。票据的记载事项依据效力的不同分为必要记载事项、得记载事项、不具有票据效力的记载事项和不具有任何效力的记载事项。各国立法普遍将出票人签章确立为票据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我国《票据法》第22条第1款、第2款作出相应的规定。
    2023-06-14
    268人看过
  • 票据债权人和付款人有何责任
    票据债务人有哪些责任?汇票、本票、支票承兑时候承担付款义务。付款人又有什么义务?付款人应当审查票据背书的连续,审查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等。票据责任1、票据债务人承担票据义务一般有四种情况:(1)汇票承兑人因承兑而应承担付款义务;(2)本票出票人因出票而承担自己付款的义务;(3)支票付款人在与出票人有资金关系时承担付款义务;(4)汇票、本票、支票的背书人,汇票、支票的出票人、保证人,在票据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时的付款清偿义务。2、提示付款(1)见票即付的票据,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票据,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3)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提示: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对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自到期日起2年。3、付款人的审查义务
    2023-06-06
    100人看过
  • 票据关系和票据关系当事人都指什么?
    问:票据关系和票据关系当事人都指什么?答:所谓票据关系是指由于票据行为而产生的有关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这种权利义务关系中,具有如下三个基本的当事人:(l)发票人。发票人是指在票据上签名并发出票据的人,或者说是签发票据的人。(2)付款人。付款人是受发票人委托付款的人,有的情况下,发票人也是付款人,如本票。(3)受款人。受款人是指从发票人那里接受票据并有权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人。除了三个基本当事人以外,票据还有如下一些非基本当事人。非基本当事人的情况较为复杂,不同的票据行为产生不同的票据非基本当事人,如由于背书行为而产生的背书人和被背书人,由于保证行为产生保证人和被保证人,由于参加行为产生参加人和被参加人等。从地位上看,票据关系当事人可分为票据权利人(债权人)和票据义务人(债务人)。票据权利人是指持有票据,可依法向票据义务人主张票据权利即要求对方付款的人,又称持票人。票据债务人是指因为作了
    2023-06-06
    281人看过
  • 债务关系可以用票据支付吗
    关于是否可以用票据付款,要区分是广义上的票据还是狭义上的票据。票据的概念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的票据包括各种证券和凭证,如股票、企业债券、发票、提单等;狭义的票据,即我国《票法》规定的票据,包括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证券,约定自己或委托付款人在时或指定日期无条件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因此,广义的票据支付明显增加了债权人的负担,其价值不确定,债权人有权拒绝;如果用狭义的票据支付,如果支付日期等于应付时间,或者早于应付日期,可以用狭义的票据支付。求助债权债务关系是否可以用票据付款债权债务关系是否可以用票据付款,要看用的是广义上的票据还是狭义上的。广义上的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股票、企业债券、发票、提单等;狭义上的票据,即我国《票法》中规定的“票据”,包括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如果用狭义上的票据进行支付的,如兑付日期与应付款时间相当,或者早于应付款日期的,则可以
    2023-08-16
    130人看过
  • 求助债权债务关系是否可以用票据付款
    债权债务关系是否可以用票据付款,要看用的是广义上的票据还是狭义上的。广义上的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股票、企业债券、发票、提单等;狭义上的票据,即我国《票法》中规定的“票据”,包括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如果用狭义上的票据进行支付的,如兑付日期与应付款时间相当,或者早于应付款日期的,则可以用狭义上的票据进行付款。一、票据的主债务人是什么意思票据主债务人是债的关系中承担主要债务责任的人。在票据上负第一性付款责任者。汇票在承兑前出票人是主债务人,承兑后则承兑人是主债务人。对于本票,在任何情况下,出票人都是不可推卸的主债务人。支票在保付前,出票人是主债务人;保付后,付款行成为主债务人。票据从债务人债权的关系中承担次要债务责任的人。在票据上为负第二性付款责任者。如已经承兑的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参加承兑人、保证人等。他们在债务关系中负有连带支付票据款项的义务。二、一般票据诈骗罪既遂是怎样量刑的
    2023-02-28
    470人看过
  • 空头支票的付款人是不是为票据债务人?
    一、空头支票空头支票,是指支票持有人请求付款时,出票人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可供合法支配的存款不足以支付票据金额的支票。票据法规定支票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即不得签发空头支票,这就要求出票人自出票日起至支付完毕止,保证其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账户中有足以支付支票金额的资金。对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行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票据法规定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二、空头支票的付款人是否为票据债务人空头支票的付款人是票据的债务人,只是他在银行的账户金额不足以给付票据的金额。三、对空头支票的处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1、规定对空头支票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通知》明确实施空头支票行政处罚的主体为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处罚依据和标准为《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签发空头支
    2024-01-27
    474人看过
  • 商业票据和债券的关系
    债券是国家机关、金融机构、社会团体和企业为筹集资金向投资者出具的有价证券,保证在一定期限内按照约定条件到期还本付息。债券作为一种证券,不是一般的商品或商品,而是能够证明经济权益的法律凭证。商业票据是指出票人出具,无条件约定自己或者要求他人支付一定金额,可以流通转让的证券,持有人有一定权力的证明。如汇票、本票、支票等。票据是可流通的证券。除了票据本身的限制,票据可以通过背书和交付转让。商业票据和债券的主要区别是商业票据一般可以自由转让,企业债券的转让需要一定的条件;企业债券的发行需要一定的条件,商业票据不需要;商业票据分为带息和无息;公司债券一般带息,还本时一般要付利息。银行票据和商业票据的划分标准商业票据是指由金融公司或某些信用较高的企业开出的无担保短期票据.商业票据的可靠程度依赖于发行企业的信用程度,可以背书转让,可以承兑,也可以贴现。商业票据的期限在1年以下,由于其风险较大,利率高于同
    2023-08-08
    366人看过
  • 票据债务人拒绝付款的情况分析
    票据债务人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可以拒绝支付。持票人用欺诈、盗窃、胁迫的手段取得一些汇票的,票据的债务人也可以拒绝付款。持票人明知有欺诈、盗窃、胁迫行为,但是还是恶意取得汇票的,也可以拒绝付款。持票人明知道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取得票据的,也可以拒绝付款。金融票据债务人是什么?票据债务人分为主债务人和次债务人。主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次债务人有向为票据作担保保证人,背书转让人。以上都是票据的债务人,在持票人遭到拒绝付款或拒绝承兑时可向前所有债务人行使追索权。依据票据行为而应承担或担保票据权利的人,是在票据上签章的人。具体讲,有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承兑人、支票的付款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第三十八条:票据债务人对下列情况的持票人可以拒绝付款:1、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2、以欺诈、偷盗或
    2023-07-01
    152人看过
  • 票据关系上的债务责任
    在票据关系中,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是持票人的权利。而票据抗辩,则是票据债务人的权利。所谓抗辩权,是指票据债务人依据一定的合法理由而对抗票据持有人,拒绝履行票据责任的权利。票据抗辩,分为对物抗辩和对人抗辩两种抗辩。(1)对物抗辩,又称绝对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抗所有的票据持有人。此种抗辩的事由,是指票据自身发生缺陷或票据行为发生缺陷。比如:票据上缺少必须记载的法定事项,或者背书不连续,或者票据权利的时效届满,或者是伪造的票据等,有这些情形之一的,票据债务人可以据此拒绝履行票据责任。(2)对人抗辩,又称相对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只能对特定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此种抗辩的事由,出于在形成票据关系的基础关系中,持票人未按照交易合同履行其义务而有违约行为,票据关系上的债务人可以依据在基础关系上的债权人的地位,而启动抗辩权。那么,票据抗辩是绝对的权利吗?按照票据法的规定,行使抗辩权是有条件限制的。这是因为
    2023-06-06
    483人看过
  • 票据债务人包括债务人和背书人吗
    票据债务人是指债权关系中承担付款责任的一方。背书人是指持有票据并在票据后面签名背书,将票据转让给他人的人。一、持票人有权主张票据追索权的法定条件是什么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主张票据追索权:1、票据持票人与票据的出票人或背书人之间存在真实合法的票据关系。2、持票人所持有的票据是合法有效的票据。3、持票人在票据的付款期内向付款人行使了付款提示权即请求权,并取得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4、持票人主张票据追索权的时间未超过法定的除斥期间。二、商票逾期多久可以起诉商票逾期一两天就可以起诉。商票逾期的原因往往是因为分商承经多次背书后,无法联系到持有人,导致无法按时兑付,此时及时的联系企业就可以及时的兑付,如果是因为企业没有钱,可以联系出票单位,沟通付款预期,商讨解决方案,若是协商不成功,可以起诉解决。一、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
    2023-06-24
    157人看过
  • 出质人和债务人关联关系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通常是相对的。在债的关系成立时,债权人和债务人同时产生了各自的权利义务,债权人有按照双方借款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的义务,而同时债务人具有及时还债、足额还债的义务。一、有“父债子偿”法律规定吗没有。从法律上讲,父母和成年子女均属于独立的民事主体,各自享有不同的权利,承担不同的义务,他们的财产也是各自独立的。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的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债务人在尚未还清债务就去世时,子女作为继承人享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这时也就需要履行偿还被继承人所欠债务的义务。二、抵押担保债权实现的方式有哪些抵押担保债权实现的方式包括:1.保证保证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在确定双方的债权债务时,可以把第三人约定为保证人,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后为债务人进行债务的承担。债权人向债务人讨要债务时,债务人无
    2023-03-15
    315人看过
  • 票据付款人的职责和作用
    票据付款人的角色包括如下几种:1、付款人是出票人命令支付票据款的人,付款人只有在确认付款责任后,才能成为票据的债务人;2、付款人是票据的主债务人;3、付款人是出票人或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的委托其支付票据金额的人。付款人不是因为出票人的支付委托而成为票据债务人,而是必须承兑才能成为票据债务人。付款人一经承兑,即为承兑人,是汇票的主债务人。法律规定,出票人必须按照签发的支票金额承担保证向该持票人付款的责任。票据付款人的请求权破产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第四十七
    2023-07-02
    122人看过
  • 票据债务人和出票人有区别吗
    出票人是开立票据并将其交付给他人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出票人对收款人及正当持票人承担票据在提示付款或承兑时必须付款或者承兑的保证责任。票据债务人是指依据票据行为而应承担或担保票据权利的人,是在票据上签章的人。具体讲,有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承兑人、支票的付款人。除了最后的受让人(持票人)外,以前程序的所有人均是票据债务人。票据债务人分为主债务人和次债务人。主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次债务人有象为票据作担保保证人,背书转让人。以上都是票据的债务人,在持票人遭到拒绝付款或拒绝承兑时可向前所有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2023-06-01
    189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票据债务人可以不承担票据关系上的债务责任
    在票据关系中,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是持票人的权利。而票据抗辩,则是票据债务人的权利。所谓抗辩权,是指票据债务人依据一定的合法理由而对抗票据持有人,拒绝履行票据责任的权利。票据抗辩,分为对物抗辩和对人抗辩两种抗辩。(1)对物抗辩,又称绝对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抗所有的票据持有人。此种抗辩的事由,是指票据自身发生缺陷或票据行为发生缺陷。比如:票据上缺少必须记载的法定事项,或者背书不连续,或者票据权利的时效届满,或者是伪造的票据等,有这些情形之一的,票据债务人可以据此拒绝履行票据责任。(2)对人抗辩,又称相对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只能对特定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此种抗辩的事由,出于在形成票据关系的基础关系中,持票人未按照交易合同履行其义务而有违约行为,票据关系上的债务人可以依据在基础关系上的债权人的地位,而启动抗辩权。那么,票据抗辩是绝对的权利吗?按照票据法的规定,行使抗辩权是有条件限制的。这是因为
    2023-06-06
    464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票据付款可以和债权债务关系同时涉及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19
      关于是否可以按手印支付,要区分是广义手印还是狭义手印。票据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票据包括股票、企业债券、收据、提单等各种有价证券和证明书。狭义上的票据,也就是我国《票法》规定的票据,包括票据、银行票据和支票,是指发票人发行的,约定自己或委托支付人在看票时或指定的日期无条件地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因此,通过广义票据支付,债权人的负担明显加重,其价值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债权人
    • 为什么票据一定要付款人债务人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06
      付款人如果在票据上签章,确认付款责任(如承兑责任)的,才会成为票据的债务人。付款人并不是因出票人的支付委托,才成为当然的票据债务人,而是必须经其承兑,才能成为票据的债务人。在付款人承兑后,付款人就会变成承兑人,是汇票的主债务人。 债务人是指有义务向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务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 怎么确定买卖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8
      简单点说就是两点, 1.谁履行了合同; 2.谁遭受损害。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就是债务人,因对方不履行而受到损害的就是债权人。比如买家履行了支付货款义务,卖家未履行给付货物的义务,买家遭受损害,那么买家是债权人,卖家是债务人;又如卖家履行了给付货物的义务,买家未履行支付货款义务,卖家遭受损害,那么卖家是债权人,买家是债务人。当然,现实生活中往往不能如此简单划分,为此,有一些概念适用于不同的情况,比如先
    • 怎么拒绝票据债务人的付款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04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票据债务人对下列情况的持票人可以拒绝付款: 1.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 2.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持票人; 3.对明知有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持票人; 4.明知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持票人; 5.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的持票人; 6.对取得背书
    • 债务关系可以用票据支付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30
      关于是否可以用票据付款,要区分是广义上的票据还是狭义上的票据。票据的概念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的票据包括各种证券和凭证,如股票、企业债券、发票、提单等; 狭义的票据,即我国《票法》规定的票据,包括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证券,约定自己或委托付款人在时或指定日期无条件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因此,广义的票据支付明显增加了债权人的负担,其价值不确定,债权人有权拒绝;如果用狭义的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