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的欠条是无效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20:21:57 386 人看过

无效的欠条一般是主体不适格,或者是欠条的形式出现问题。具体而言包括几种情形,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这四种情况下出现的欠条都是无效的,并不受到法律的保护。

一、合同签订了如何作废

已签订的合同的作废必须是存在着无效情形。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另外,根据《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因此,主体不合格也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二、无效民事行为主要是什么

以下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0日 13: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欠条相关文章
  • 怎样的借条无法律效应
    不是真实意思表示,被他人强迫欺骗的情况之下所签订的借条无法律效力。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尽管是后来添上的),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产生争议,是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也会采信的。一、书写借条注意事项是什么?1、借贷手续要全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条。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将承担败诉的风险。因此,在借贷时,借款人应主动写出书面借条,出借人也应提醒对方写出借条,如遇特殊情况,当场无法定出借条的,应有第三人作证,事后补上借条。还款时还款人要注意收回借条,或共同销毁借条。如果
    2023-03-29
    194人看过
  • 借钱欠条怎样写,欠条的生效要件是哪些
    一、借钱欠条怎么写借钱欠条可以写明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二、欠条的生效要件是哪些欠条的生效要件包括有以下:1.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2.必须是真实意思的表示。3.欠条的取得必须合法。4.欠条到底是否有效,还要通过法庭的认可,被法庭采信。三、欠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欠条的法定诉讼时限是3年。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
    2023-05-03
    451人看过
  • 借条胁迫无效是怎样
    一、借条胁迫无效是怎样债务人主张欠条系因胁迫而出具但未能举证证实,则其仍应负偿还责任。1、在受到威胁、胁迫、恐吓的情况下所写的借条无效。2、其内容不属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受法律的保护。但被胁迫人在解除胁迫、威胁后,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陈述被胁迫写下借条的事实,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也为日后法院对被胁迫所写借条的合法性、真实性留下可贵的证据。二、胁迫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胁迫者具有胁迫的故意即胁迫者明知自己的行为将会对受胁迫方从心理上造成恐惧而故意为之的心理状态,并且胁迫者希望通过胁迫行为使受胁迫者的言语举止等与胁迫者的意愿一致。2、胁迫者必须实施了胁迫行为如胁迫者必须要有损害行为,或者以给对方施加损害相威胁的行为。如果没有胁迫行为,只具有主观上的故意,不构成胁迫行为。3、胁迫行为必须是非法的胁迫者的胁迫行为是给对方施加一种强制和威胁,但这种威胁必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一方有合法的理由
    2023-06-15
    281人看过
  • 法律是怎样规定借条与欠条效力的
    借条与欠条的效力大小问题借条、欠条,两者都是某种手续、凭证,都是证据,这点自然是相同之处,只不过一个是证明借款关系,另一个是证明欠款关系。从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角度讲,两者是共通的,可以把两者通俗地理解成种属关系,欠条是属概念、是大概念,借条是种概念、是小概念而已。也就是说,借款肯定是欠款,而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了。所谓借条、欠条“效力”大小的问题,其实就是指借条、欠条的证据效力,即借条、欠条对某种债权债务事实的证明效力大小的问题。借条和欠条除了都可反映某种债权债务的关系和事实外,两者无论从外在的表现形式、体现的内涵大小,还是形成的原因来看又肯定是有所不同的,只不过不能简单比较其证据效力的大小,并进而得出效力孰大孰小的结论。欠条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事实而产生。有买卖合同的欠款,有加工承揽的报酬;有损害赔偿,有合伙结账,有企业承包,有各种借款……还有很多是基于综合的原因,由
    2023-04-19
    241人看过
  • 债主死亡欠条是否有效,欠条的法律性质是怎样的
    一、债主死亡欠条是否有效有效,如果借条到期债主去世了,可以向其继承人还钱。1、借款人死亡,可以向继承人主张债权,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清偿债务,实际情况中,不一定能够立即收回欠款,关健是落实债务人。2、法院只会对向其申请债权的债主负责;不同债主之间先看借款合同的相当细节,是否有优先偿还的条款。3、民间借贷可以考虑通货膨胀/紧缩因素,但很少有人会考虑到这方面,不过,只要你的借款合同中有约定就可以。4、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二、欠条的法律性质是怎样的1、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条今天也有人称作“白条”。2、欠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
    2023-04-20
    146人看过
  •  怎样保证欠条的有效性?
    通常,欠条由标题、正文和落款三部分组成。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注明偿还的日期。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通常,欠条由标题、正文和落款三部分组成。(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例如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二)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三)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欠条落款欠条是一种常见的法律文书,用于表达债务人欠债的事实,并请求债权人按照协议的金额或以其他方式偿
    2023-10-26
    201人看过
  • 欠条无效怎么证明?
    要证明欠条无效,当事人需要证明签订该欠条的当事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签订欠条的行为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或者签订本欠条的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等。一、欠条不是原件怎么办?欠条不是原件的情况下,欠条复印件在作为证据使用时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经过与原件核对无误或者对方当事人不表示异议,即被采信;另一种情况就是因无法与原件核实或者遭到对方当事人的异议即被否定。在使用欠条复印件作为审判案件的证据时,需要注意两点:1、复印件作为间接证据的证明力,不能因为其真实性上存在瑕疵而完全被否定。2、作为传来证据的复印件,特殊情况下证明效力甚至高于形式上的原始证据。二、赌债没有欠条可以不还吗?欠赌债没欠条是可以不还的,不管是否有欠条都可以不还,因为赌博属于违法行为,属于无效情形。法定合同无效的情形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行为人
    2023-06-20
    132人看过
  • 要怎样才能证明欠条无效
    欠条不符合以下任意一项内容即视为无效:1、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就是说欠条上要有明确的欠债人、债权人、借钱时间、金额等必备要素;2、必须是真实意思的表示。就是说如果这个欠条必须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发生的;3、欠条内容取得的过程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一、分手后自愿补偿欠条是否合法分手后一方自愿补偿欠条的,只要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欠条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则该行为就是合法的,法律是不会进行干涉的。签订欠条后当事人就需要按照欠条的内容给予对方欠条所写的欠款。如果不支付欠款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支付。二、合同主体不合格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合同主体不合格合同无效。法律规定合同有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3.
    2023-03-28
    50人看过
  • 企业怎样面对客户欠款行为,什么样的欠条是有效的?
    一、企业怎样面对客户欠款行为企业欠款问题是企业经营活动的正常现象,经济贸易不可能要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在货物交割后货款没有到达帐户之前就已经存在欠款行为。但是,欠款性质不同,应区别对待。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的欠款,企业都希望对方有能力在该期限内支付欠款,但是,对方常常不能如此履行。欠款现象不可避免,也不能回避。防止恶意欠款是企业尤为重要的。1、建立客户的信用评价体系,对以往的客户履约行为进行信用评价,并采用动态信用管理。付款政策也应灵活、多样。对信用好的客户,可以放宽政策;对信用差的客户,应严格政策,这在国际信用制度的应用中比较普遍。对新客户应该对其资信进行保守的评价,制定相对严格的合同条款,对资金充足或项目资金落实的客户的付款限制,可以适当放宽政策。另外,对大客户,可以放宽政策,而对小客户,条件应相对苛刻。做到事先防范。2、设定摧款职责,实行部门化管理。在企业内部,尤其是欠款严重
    2023-02-18
    184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违约条款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无效。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但是,违约金条款不属于解决争议的条款,争议解决条款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如果双方发生争议,是选择仲裁还是诉讼等条款。因此,如果合同无效,违约金条款也无效。借款合同无效违约条款是否有效借款合同无效违约条款也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023-07-24
    191人看过
  • 什么样的婚姻是无效的,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割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无效婚姻财产如何分割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此外,还有两项特别规定:(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2)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
    2023-06-14
    213人看过
  • 主张债权时欠条与借条效用是怎样的
    主张债权时欠条与借条效用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分析。所谓借条、欠条“效力”大小的问题,其实就是指借条、欠条的证据效力,即借条、欠条对某种债权债务事实的证明效力大小的问题。欠条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事实而产生。有买卖合同的欠款,有加工承揽的报酬;有损害赔偿,有合伙结账,有企业承包,有各种借款,有很多是基于综合的原因,由多个法律关系和事实交叉结合而最终形成了欠条,单从欠条本身并不能立即看出当事人之间曾经发生过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是基于什么样的事实产生了欠条。正因为欠条成因的多样性、不特定性和复杂性,才易于引起对方当事人的异议辩驳而使得当事人双方纠缠不清,才使得欠条看起来不能够产生“一锤定音”的效果,因而其“效力”不是那么的“大”。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主张债权时,总要向法官陈述一下欠条基于形成的事实(如买卖业务的事实,这是货款的诉求赖以成立的基础和依据),以说明欠条的来由并
    2023-04-17
    315人看过
  • 在我国怎么样的欠条才有效期?
    一、借条怎样才具有法律效力“借条”不仅表明在出借人与借款人或借用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同时还能表明债发生的原因,出借人只需出具“借条”便能证明其对借款人或借用人享有债权,且无须对债发生的原因进行举证。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二、借条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借条”不仅是债权债务凭证,而且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合同关系的证明。债权人的权利是否受到侵犯,应依“借条”所反映的债务履行期限来确定。看借条的有效期限是多长,要看借条写的内容,
    2023-04-17
    341人看过
  • 商标的无效宣告是怎样的
    ​一、商标的无效宣告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
    2023-06-08
    61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欠条
    词条

    欠条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凭证,通常由债务人书写,载明欠款人、债权人、欠款金额、还款期限、利息等事项,并由债务人签字确认。 在欠条中,应当注明借款用途、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以避免日后产生争议。需要注意的是,欠条应当是合法有效的,并且... 更多>

    #欠条
    相关咨询
    • 什么样的是无效的?有何证据证明欠条无效?如何撤销欠条?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05
      欠条不符合以下任意一项内容即视为无效:1、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就是说欠条上要有明确的欠债人、债权人、借钱时间、金额等必备要素,否则不能证明谁欠了谁的钱,或者欠多少钱,这个欠条的证明力就不够;2、必须是真实意思的表示。就是说如果这个欠条必须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发生的。3、欠条的取得必须合法。欠条是可撤销的。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
    • 无效欠条是什么样的?写欠条我需要注意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1
      欠条实际上是借款合同,只有符合合同有效的一般要件欠条才成立,以下是欠条不成立的情形: 1、意思表示不真实; 2、内容违法; 3、内容没有明确确定; 4、缺少欠款人签字盖章。
    • 什么样的欠条无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16
      一般具有以下情形的欠条无效: 1、8周岁以下的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该类人书写的欠条无效; 2、在欠条不是欠款人的真实意思; 3、恶意串通第三人利益的欠条; 4、欠条中的内容违法,欠条中没有欠款人本人的签名或者他人伪造欠款人签名的。
    • 欠条怎样才能生效,就是欠条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2-14
      这样就可以,不过记得欠条上所有的字都让借款人写,不能只让他签字。切记。(2008年7月22日归还,逾期不还,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加付利息。)不要用铅笔、红色圆珠笔书写,用碳素笔或钢笔。 再加一句,看他是不是具有还款能力。
    • 怎样才算是无效的欠条?有哪些规定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30
      几种情况分析如下: (1)欠条写明还款时间。则以还款日期开始起算诉讼时效。 (2)如果欠条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以欠条落款时间为诉讼时效起算点。即借的时间开始起算。 (3)欠条写明还款时间,但属于分期付款的,则以每一笔款项应还的时间为起算时间。每一笔分期款项的诉讼时效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