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农村土地流转的策略和实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30 21:01:15 195 人看过

农村土地流转方式有以下七种。1、出租:土地流转以收取租金;2、转包:转给别人承包;3、转让:荒地等可转让;4、互换:与别人交换土地使用权;5、抵押:将荒地抵押获取贷款;6、继承:死亡后由家属继承;7、入股:招标拍卖或公开协商承包的荒地等农村土地可入股。土地转包合同不超过三十年,能种植畜牧渔林生产。

健全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程序。

农村土地流转,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土地流转受让方以转包、出租方式取得的土地进行再流转的,应当经原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办理流转备案手续。企业或个人等经营者与村集体签订非家庭承包或流转合同的,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不得私自进行流转;如需进行流转,土地经营者应当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集体经济组织流转确权确利和确权确股土地的,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并进行公示。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经民主决策后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三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转包合同最长期限为三十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7: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流转相关文章
  • 农村土地市场的建设策略
    长期以来,我国的土地市场存在城乡二元结构。城镇土地市场实行统入统出,政府统一征地制度、土地储备制度保障了政府统一掌握建设用地资源,有效发挥了土地的宏观调控作用。农村土地市场只对乡镇企业开放,与城镇土地市场处于隔离状态。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改革征地制度,经营性用地退出征地范围,可以进入农村土地市场,使农村建设用地与城镇建设用地享有平等权利。这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了新的管理课题。农村土地市场是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流转用于村集体以外的经营性项目的市场。在流转过程中土地的集体所有权性质保持不变。流转的形式包括买卖、租赁、作价入股、合作经营等多种形式。建立健全农村土地市场,把好土地闸门,同时在改革过程中保护好农民利益,有以下六个方面需要重视。一、集体土地流转要纳入计划管理土地是经济发展的载体,土地供应的规模和结构直接影响经济发展的走势。农村土地市场面向社会开放以后,集体土地流转成为建设用地
    2023-06-10
    442人看过
  • 调节农村土地权益的策略
    农村土地纠纷:由于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院。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具有法律效力农村土地纠纷法律依据有哪些农村土地纠纷法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
    2023-07-11
    303人看过
  •  农村土地政策调整:关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探讨
    国家已经制定并完善了农村土地征收制度,将土地征收范围缩小,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并建立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规范、多元化的保障机制。此外,国家还建立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行出让、租赁或股权转让,并明确入市范围和途径。国家已经制定并完善了农村土地征收制度,将土地征收范围缩小,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并建立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规范、多元化的保障机制。此外,国家还建立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行出让、租赁或股权转让,并明确入市范围和途径。 农村土地征收制度完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是农村经济发展中至关重要的一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土地征收的问题也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针对这一问题,我认为我们需要完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完善农村土地
    2023-08-27
    136人看过
  • 农村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实践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建制镇农村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的通知》第三条关于征税范围的解释规定:1、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和郊区。2、县城的征税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3、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具体征税范围解释法规的通知》规定,近接一些地区反映,原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与原国家税务局印发的《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有关房产税与土地使用税的具体征税范围的解释不尽一致,并且经济
    2023-07-07
    75人看过
  • 出让土地使用权招标的实践与探讨
    土地使用权招标转让的方式有两种: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详情如下:1、公开招标是以招标公告的形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形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2、针对不特定的人,邀请招标是邀请特定法人或组织参与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九条规定,招标项目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办理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第十条规定,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邀请书的形式邀请特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汕头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第三章投标第四章招标程序第五章奖惩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土地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确保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投标者的正当权益,根据《广东省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制定本试行办法。第二
    2023-07-10
    311人看过
  •  农村土地开发商的获取策略
    房地产开发商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同时也可以拥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这意味着他们享有对这部分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排他性权利,并且有权利用土地来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但是,这些权利应当在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行使。房地产开发商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同时也可以拥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这意味着他们享有对这部分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排他性权利,并且有权利用土地来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但是,这些权利应当在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行使。 开发商如何确保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开发商如何确保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是房地产开发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在使用土地时,开发商必须遵守土地使用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保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具体来说,开发商应该进行土地使用权调查,了解土地的权属状况和土地用途,确保其符合土地使用权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开发
    2023-08-27
    469人看过
  •  农民土地使用出让的实践与探索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题目要求提取主要思想,即提取出文章或文本中的核心思想或主旨。接着,我们需要仔细阅读文本,理解其中的内容,并从中提取出主要思想。最后,我们需要将提取出的主要思想简洁明了地表达出来,并保持原意不变。在阅读文本后,我们可以发现,该文本主要讲述的是如何通过学习英语来提高自己的语言能力。因此,我们可以提取出主要思想为“学习英语,提高语言能力”。农民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受让需要由双方共同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应的书面资料。村委会对土地和受让方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双方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随后,将合同、身份证明和村委会同意证明提交至当地国土资源局,以便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 农 民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出 让 流 程 是 怎 样 的 ?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或受让后,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流程才能完成登记手续。首先,双方需要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接着,承办人会对资料和
    2023-09-25
    280人看过
  • 农村土地流转法律政策问答
    一、农村土地流转的原则是什么?答:农业部印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定,农村土地流转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应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底线指什么?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益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三、土地流转的方式有哪些?答: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四、土地流转合同包括哪些内容?答: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2、流转土地的四至、坐落、面积、质量等级;3、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4、流转方式;5、流转土地的用途;6、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7、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8、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
    2023-06-02
    178人看过
  • 如何理解农村土地流转政策?
    农村土地流转是什么意思?在土地承包权不变的基础上,农户把土地以一定的条件流转给第三方经营对于农村土地流转,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今年中央1号文件专门出台了政策: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理解中央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先要搞清楚什么叫农村土地流转。农村土地流转其实是一种通俗和省略的说法,全称应该称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也就是说,在土地承包权不变的基础上,农户把自己承包村集体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以一定的条件流转给第三方经营。北山镇就是通过农村土地流转,使农庄迈向规模经营,而农民不种田每亩也有325公斤口粮,打工还有工资收入。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样,农村土地流转也
    2023-04-22
    220人看过
  • 农村土地流转要什么手续,土地流转的政策是什么
    一、农村土地流转要什么手续(一)提出申请1、土地流转出让方向村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身份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二轮承包合同书正本和复印件,由村服务站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报送。2、土地流转受让方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工商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资信证明、项目可行性报告(或批文)的正本和复印件。由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办理并向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二)资质审核1、对出让方土地情况审核由村土地流转服务站进行初审,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进行复审。2、对同一受让方流转规模100亩以上,500亩以下的,由乡(镇)政府组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对其资质和项目(环保)的可行性进行审核。县级服务中心对500亩以上流转规模受让方准入资质条件进行复审。(三)价格评估流转土地价格由流转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委托村土地流转服务站组织有关人员评估土地流转价
    2023-03-26
    110人看过
  • 探讨闲置土地的有效利用与处置策略
    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2条的规定,闲置土地指的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的约定规定的开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以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面积总面积不足1/3或者以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终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7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经营土地。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开发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依据情节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直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处罚。闲置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已设有抵押是否会被收回?闲置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已设有抵押是否会被收回1、为了更好地处置和有效利用闲置土地,我国法律赋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处置闲置土地的权力。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2023-08-16
    211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实践
    1.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纠纷涉及土地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申请书可以邮寄或者委托他人代交。2.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或者终止仲裁程序的,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或者发现终止仲裁程序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3.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4.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一、劳动仲裁仲裁程序是怎样的(一)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二)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
    2023-03-10
    56人看过
  • 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地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理解、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精神,按照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和走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的要求,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的方向要明,步子要稳,既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典型示范引导,鼓励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又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能搞大跃进,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让农民成
    2023-03-31
    182人看过
  • 土地流转的法律程序与实践
    1、提出申请(1)土地流出方向的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流转申请书,内容包括:姓名、村名、面积、地名、地类、价格、期限、联系电话等,由村流转信息员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报送。(2)土地流入方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申请并填写土地流转申请表,内容包括:姓名、单位、需求面积、地类要求、意向流转期限、拟从事经营项目、联系电话。由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办理并向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2、审核、登记(1)流出方土地情况审核按照“属地核实”的原则,经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登记。(2)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对流入方的经营能力和经营项目进行审核后,进行登记。(3)流转价格评估流转土地价格由流转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委托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组织有关人员评估土地流转价格,作为参考依据。流转面积较大的,可由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估。(4)信息发布乡(镇)土地流
    2023-07-03
    89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流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即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保留土地承包权,而转让土地使用权。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无疑将成为开启城乡一体化的一条新路径。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更多>

    #土地流转
    相关咨询
    • 烟台的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如何实施?
      海南在线咨询 2024-11-05
      1.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于被征收的土地,应按照其原用途进行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应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则以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来计算。 3. 对于其他土地的征收,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应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 旅游村土地流转的补偿措施探讨
      重庆在线咨询 2024-11-23
      旅游村拆迁的补偿方式,需要先确定征收的是房屋还是土地。对于房屋征收,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以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与土地征收相比,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主要是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并给予房屋原用途的补偿。具体而言,如果采用产权置换的方式,应该给予合理面积和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过渡费;如果采用划地重建的方式,应该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本地修建
    • 漳州学校土地流转的实施路径探讨
      上海在线咨询 2024-11-14
      请问您是问学校拆迁的补偿问题,还是说修建学校需要征收您的房屋的补偿问题呢?如果是前者,正在经营的学校需要拆迁时,会提供以下补偿: 1. 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以及装修费用的补偿。 2. 经营损失的补偿。 3. 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
    • 农村土地流转和土地承包的区别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4
      有偿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那土地转让和土地承包的区别也就无从说起。既然不能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应当经发包方同意,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作为特殊民事权利进行处分,实质就是卖了承包经营权,需经双方签定书面合同,原承包人退出,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转让只存在一个承包合同关系、土地承包权或转让。4。农村土地不能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义务转移必须取得发包方同意,“通
    • 南充土地流转的规范与探讨
      贵州在线咨询 2024-11-08
      关于临街房屋拆迁院落空地的补偿问题,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 如果这些空地院落持有产权证书或者能够证明其产权归属,那么它们是有补偿的。 2. 如果这些空地院落没有产权证书或者非法占地,那么它们就没有补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确权登记的空地和院落单独予以补偿的答复》,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