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周口市商品房售后有偿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8:09:52 286 人看过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与维修

第三章有偿收费

第四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我市商品房建设管理纳入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加强对商品房售后的管理修缮,保障居住人的合法权益、居住安全、改善居住条件,延长房屋使用寿命。根据建设部第十九号令,周署(1993)26号文件精神及有关法规、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周口市城市规划区内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及在住房制度改革中向个人出售的公有住宅的维修和养护管理。

第三条周口市商品房售后管理服务公司(以下简称服务公司隶属周口市房地产管理局领导)负责对本市规划区内向单位或个人出售的商品房实行有偿维修养护,统一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颁发之日起,凡在我市规划区内竣工的商品房售前必须有服务公司参与组织验收,办理管理服务有关手续。

第二章管理与维修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住宅的自用部位和设备是指分门户以内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包括水、电、气、户表以内的管线和自用阳台。

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基础、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楼内自行车存放库等。

住宅的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消防设施和电梯等。

第六条服务公司服务项目包括(普通楼房)屋面(顶)、消防设施、化粪池、总表以内的上下水干道、楼梯及楼梯间窗、落水管、垃圾道清理疏通、公用水箱。

第七条售后商品房住宅自用部位和设备(门户以内)包括门窗,自用阳台、水、电、气、户表、地面等的维修养护由住宅自有人承担,也可以委托服务公司有偿代管。

第八条住宅所有人不得擅自侵占住宅共用部位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增加减少对该幢住宅共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有所影响的自用设备。

第九条住宅小区商品房的售后服务,可由服务公司会同原售房单位,物价及有关管理部门和住户代表组成民主管理委员会,单幢楼房成立管理小组,共同协商住宅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监督相关所有人共同遵守的协议,并协助收取有关费用,解决相关所有人之间的住房纠纷。

第十条本办法实施之日后竣工的商品房原售房单位要同服务公司签订管理协议,提交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对以前售出的商品房,原售房单位与服务公司之间应补办有关手续。

第十一条个人购买的其他住宅房屋维修养护和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商品房屋售出后,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应委托服务公司承办。原售房单位自愿承担者必须接受服务公司的统一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住宅所有人和维修养护单位,应定期对住房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保证居住安全和设备的正常使用,并接受市政府和房地产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十四条住宅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凡属人为损坏的,由责任人维修或赔偿,责任人拒不维修赔偿者,根据损坏程度予以罚款,责任重大者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住宅小区内不准私自建造其他设施,自用阳台和楼体不准私自改建,如需要者,可向服务公司申请,根据建筑设计规范,视情况改建。

第三章有偿收费

第十六条售房单位、产权单位及住宅所有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服务公司如期交纳房屋维修有偿服务费用(收费依据及标准,以物价部门审定为准。)

第十七条售房单位在售出前向服务公司按比例交纳该房总造价的维修基金。

第十八条售房单位在售房时,按照收费标准一并向购房单位或个人为服务公司代收三—五年的维修基金。

第十九条住宅所有人或单位购买的商品房,凡作营业、生产、仓库使用者,按建筑面积缴纳维修基金。

生活用房住宅所有人按建筑面积缴纳有偿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有关其他服务项目另行规定。

第二十一条维修养护费应专款专户专用。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周口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1993年6月1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7: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罚款相关文章
  • 海南省流通领域进口商品管理办法
    发布部门: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海南省消费者协会发布文号:琼检联[94]27号各有关单位:现将《海南省流通领域进口商品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海南省消费者协会一九九四年一月十一日第一条为加强进口商品的检验鉴定与监督管理,打击“进口”假冒伪劣商品,维护国家、企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及施行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经销单位进口的商品(含口岸边贸商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单证向海南的商检机构报验或登记。凡是涉及安全、卫生的进口商品,必须依照我国法律规定进口。法律规定由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销售。第三条各经销单位直接从国外进
    2023-06-07
    161人看过
  • 河南省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充分调动国家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引导国家公务员忠于职守,开拓创新,廉洁从政,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国家公务员的奖励,应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做到实事求是,奖不虚施,公平得当,以功定奖。第三条受奖励的必须是在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并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国家公务员。其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应当予以奖励:(一)忠于职守,敢于改革创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工作中绩效突出的;(二)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国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三)在全省、全国和国际同行业评比或比赛(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四)保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五)防止或者排除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者减少重大损失的;(六)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
    2023-06-06
    252人看过
  • 济南市城市环境卫生有偿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城市环境卫生有偿服务的统一管理,根据《济南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市区建成区、近郊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及独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工业区。第三条城市环境卫生有偿服务实行平等、互利、自愿有偿的原则。第四条下列项目可以委托环境卫生专业队伍实行有偿服务:(一)专用道路、广场、集贸市场及单位卫生责任区的清扫、保洁;(二)机关、团体、部队、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内的生产垃圾、营业垃圾、生活垃圾、厕所粪便(化粪池)的清运、处理;(三)单位和个人认为需要委托环境卫生专业队伍实行有偿服务的其他项目。第五条单位或个人委托环境卫生专业队伍实行环境卫生有偿服务,应当事先签订合同,并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服务项目、地点;(二)服务数量和质量;(三)服务费用;(四)履行期限、方式;(五)违约责任。第六条环境卫生有偿服务的收费标准按照略高于成本的原则,由市
    2023-06-10
    64人看过
  • 甘肃省暂住人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暂住人口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暂住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暂住人口是指:(一)省外公民来本省行政区域内暂住的人员;(二)本省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省内其他县、市暂住的人员;(三)本省各县、市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到本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乡、镇或到由本县、市人民政府决定纳入管理地区暂住的人员。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政策指导和总量调控的要求,加强对暂住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领导,协调计委、公安、劳动、工商行政管理、卫生防疫、计划生育、房地产管理等部门,共同做好暂住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第四条公安机关是暂住人口登记管理的主管机关,公安派出所负责暂住人口的登记、发证、检查等管理工作。暂住人口的登记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留住,谁负责;谁带队,谁
    2023-05-29
    301人看过
  • 温州市城镇商品房经营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城镇商品房的经营管理,维护房产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和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房地产开发经营和产权产籍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镇范围内出售的商品房(包括住宅和非住宅)。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出售单位)在旧城改建、新区开发及涉外房地产开发中出售的商品房。第四条商品房出售及其土地使用权随之分割转让,出售单位应持县以上人民政府计划部门销售计划批准书和项目批准书、工程设计图纸及有关文件,报送市、县(市)房产管理局(处)和土地管理局批准,方可出售或预售。第五条商品房出售时,出售单位应将分户建筑面积和用地分割面积、(包括共用部位的分摊面积),报市、县(市)房产管理局(处)和土地管理局审定。第六条商品房出售价格按照物价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商品房出售,统一使用由市房产管理局印制的房屋买卖合同书和税务部门印制的商品房销售专用发
    2023-06-10
    487人看过
  • 汕头市市区商品房预售管理若干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汕头市市区(以下简称市区)商品房预售、预购后转让等行为,维护商品房预售(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和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商品房预售,是指具有合法资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开发经营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包括内销和境外销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本规定所称的预购后转让,是指承购人将预购的商品房转让给他人的行为。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市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售及预购后转让等行为的管理。第四条开发经营企业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办理有关手续后,应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图纸及售房价格表复印件,送交预售商品房所在地的土地房产交易管理所(以下简称交易管理所)备案,领取《汕头市商品房预售契约》文本。第五条开
    2023-06-10
    287人看过
  • 漯河市城市管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适应城市规划、建设及管理的需要,加强城市管线工程的规划与管理,根据《城市规划法》、《河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城市管线工程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种地上、地下的管道、线路工程及与其相关的工程设施。第三条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各种管线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第四条编制城市详细规划时,应当按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规定,编制管线工程综合规划和竖向规划,并在指导工程设计中严格实施。对不合理的现状管线布局应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逐步调整完善。第五条城市管线工程建设时,应本着节约使用的原则尽量减少地下空间占用量。第六条城市管线工程,应依照地下敷设与道路建设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的原则建设,现有架空线路应随着城市道路的建设与改造逐步入地,能够利用已有地下管道的路段不再审批新的架空线路。第七条新建、扩建、改建各项管线,
    2023-04-22
    69人看过
  • 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法定产假多少天
    国家法定产假休息98天,符合地方条例规定的可延长产假三个月。一、计划生育假一般是多少天?国家法定产假休息98天,符合地方条例规定的可延长产假三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二、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生孩子的产假是多少天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生孩子产假的休息时间有98天。国家规定女方产假为98天,符合条件的额外增加60天,最多158天。一、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十五天。二、如果是难产增加产假十五天。三、如果生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四、如果是怀孕未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十五天产假。五、怀孕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023-06-27
    237人看过
  • 河南省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发文单位:河南省畜牧局发布日期:2002-10-25执行日期:2002-10-25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产地条件与生产管理第三章申报与认定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省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和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无公害畜产品产地(以下简称产地),是指生产环境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具有一定规模的养殖场、养殖小区和畜产品加工企业,生产过程按照无公害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操作,并经认定合格,获得认定证书的畜禽产品产地。第三条河南省畜牧局负责全省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监督管理及推荐、申报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基地工作;省辖市、县(市、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无公害畜产品产地的初审、推荐、考察及监督管理等工作。第四条本
    2023-06-07
    482人看过
  • 贵州省商品房价格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商品房价格管理,积极推行城镇住宅商品化,推动城镇住宅制度的改革,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几属商品房的生产经营,都必须纳入价格管理的范围;凡是从事商品房生产经营的单位,都必须按照本规定的程序申报价格。第三条制定商品房价格的原则:一、商品房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不断改善经营管理,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二、商品住宅的售价要与群众的支付能力相适应,与城镇住宅制度改革的要求相适应;商品房的生产经营以保本微利为限。三、商品房生产经营单位以各地最高定价为限,自行向下浮动,建立竞争型价格模式,确保商品房适用、经济、美观。四、正确制定质量标准、等级标准,综合考虑商品房的质量。结构、层次、朝向、自然环境、所处地段、交通条件等因素,“按质论价、分等定价”,核定商品房的分地段价格或综合价格。第二章商品房价格的构成和核定第四条小区内建设的商品房的价格构成包括下列项目:一、土地开发费(土地征用
    2023-06-10
    364人看过
  • 河南省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布医疗广告(包括医疗机构的服务宣传材料),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本办法。医疗广告是指医疗机构(下称广告主)通过一定的媒介或者形式,向社会或者公众宣传其运用科学技术诊疗疾病的活动。医疗机构包括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各类医疗机构。第三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省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医疗广告专业技术内容的出证。第四条医疗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医疗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第五条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医疗机构名称、诊疗地点、从业医师姓名、技术职称、服务商标、诊疗时间、诊疗科目、诊疗方法、通信方式。第六条诊疗科目以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为依据;疾病名称以国际疾病分类第九版(ICD-9)中三位数类目表和全国医学高等院校统一教材及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为依据;诊疗方法以医药学理论及
    2023-06-12
    144人看过
  • 2021年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加强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县(市、区)居住3日以上的人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具体确定纳入服务管理的流动人口范围。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遵循公平对待、便捷服务、合理引导、规范管理的原则。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第八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行居住登记制度。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有关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流动人口
    2023-07-16
    112人看过
  • 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政府债务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
    发布部门: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鹤政[2004]1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鹤壁市政府债务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二○○四年四月二日鹤壁市政府债务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政府债务资金管理和监督,根据《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意见》(鹤政(1997)33号)精神,参照《外债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外汇管理局第28号令)、《河南省世界银行贷款财务管理办法》等现行先进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债务资金,仅指由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预算单位举借或合法担保以及在特定条件下需由政府偿还的内外债务。分为以下二种类型:一是政府或财政直接借款或转贷的一类项目债务资金;二是政府或财政出具承诺、担保的二类项目债务资
    2023-06-13
    132人看过
  • 河南省办理提存公证暂行规定
    (河南省人民政府1995年1月17日以豫政文〔1995〕22号批准)第一条根据《河南省抵押条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提存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债务人的申请,对债务人交付的债之标的物依法进行提存,并转交债权人的活动。第三条提存业务由公证机关办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条债务人自办理提存公证之日起,该项债务关系即告消灭。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第六条提存公证的范围主要是:(一)物品;(二)货币;(三)各种有价证券。第七条公证机关在银行设立专门帐户,保存提存的货币。对需要提存的物品,根据需要由公证机关监督拍卖,提存其价金。当债权人领取时,应将本金、利息一并交给债权人。清偿中的拍卖价金,超过债务部门的,应返还其债务人。债务清偿后进行拍卖的价金应交债权人。第八条债务人对其提存物有优先购买权。第九条债务人办理提存后,一般不得再取回提
    2023-06-09
    104人看过
换一批
#治安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治安处罚法 知识导航
    展开
    #罚款
    词条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 更多>

    #罚款
    相关咨询
    • 河南省周口市周口市周口县国务院产假几天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25
      国家法定产假休息98天,符合地方条例规定的可延长产假三个月。
    • 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
      青海在线咨询 2024-03-02
      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为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相关工程建设,防止商品房交易风险,保障预售商品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开发建设中的商品房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备案前预先出售给购房人,由购房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预购房款(包括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和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
    • 河南省周口市城管管理处办理违章扣分费用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18
      不收取手续费;缴纳的罚款需要根据违法行为的不同而不同,在50-2000元以内。 机动车违章查询方式: 1、到各市各区县交通支大队的办公大厅通过触摸查询终端查询。 2、登录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对外服务网站:找到车辆违章查询,输入车牌号和车辆发动机号,点击查询即可。 3、拨打声讯电话查询。 4、通过编写手机短信查询违章。
    • 出口商品出口质量检验管理暂行办法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3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根据便利对外贸易的需要,可以对列入目录的出口商品进行出厂前的质量监督管理和检验,对其中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的重要出口商品实施出口商品注册登记管理。实施出口商品注册登记管理的出口商品,必须获得注册登记,方可出口。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出厂前的质量监督管理和检验的内容,包括对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出口商品进行出厂前的检验。
    • 河南省文物展品管理办法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6
      文物出境展览的承办单位,应当在举办展览前6个月向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发给批准文件;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一级文物展品超过120件(套)的,或者一级文物展品超过展品总数的20%的,应当报国务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