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严重后果”的理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5:40:51 220 人看过

对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严重后果的理解

对该罪严重后果的理解,理论界有大相径庭的看法。有人认为包括被施暴者的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情况,而有人则认为由于暴力不包括杀害、重伤害,所以本罪中的严重后果不包括被施暴者的重伤、死亡,而是指航空器坠毁、人员重大伤亡等情况[25]。还有一种观点认为,严重后果包括暴力致人重伤(不含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残疾)、造成航空器严重损毁、坠落或者使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如航空器紧急迫降或被迫改变降落地点、延长出发、降落时间、返回机场重新起飞等。[26]也有学者采取列举的方式指出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包括:

(1)暴力致人重伤、死亡的;

(2)致使航空器紧急迫降的;

(3)致使航空器被迫改变降落地点的;

(4)致使航空器被迫延长飞行时间,不能按时降落的;

(5)致使航空器返回起飞机场、重新起飞的;

(6)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航空器严重毁损、坠落,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7)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27]。

之所以有如此大的分歧,主要原因有两点:其一,行为人实施暴力的程度、过程和结果由于具体情况千差万别,但如果致使被施暴人重伤、死亡,则其因本罪所受的刑事处罚明显低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因此从罪刑均衡原则出发,不将杀害、重伤害包括在暴力中,当然也不包括在严重后果里;其二,对严重后果的理解仅限于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而没有考虑到航空运输这一特殊的运输形式的独特之处。

我们认为,第一点原因很明显是一种削足适履式的解释。行为人在飞行中的航空器上对航空器上的人员实施暴力,致人死亡或重伤害的可能性和其他方面的伤害结果可能性和行为人的暴力行为间的因果关系并不因施暴结果不同而不同,都是行为人同一行为所致,但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在飞行中的航空器上对航空器上的人员实施暴力,致人死亡或重伤害后,是以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而不是以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追究责任[28],之所以触犯不同的罪名,主要是司法机关适用想象竞合的原则从一重罪处断的结果,而不是把实质的一罪看作是形式上的数罪,更不是以最终罪名认定来确定行为人对飞行中航空器上人员使用暴力这一行为的性质。至于第二点原因,我们认为这是孤立地理解刑法意义上犯罪结果所致。刑法上的犯罪结果可以分为危险结果和实害结果两种,而相对于本罪来讲,这两种结果都有可能因行为人对飞行中航空器上人员使用暴力单独或是共同出现。而我们也不能武断地得出结论,认为严重后果必然就是实害结果,或必然排除危险结果。如果要全面理解本罪中的严重后果的具体内容,就必然要通过研究民航运输的特点和特殊之处并结合司法实际方能做出客观、公正的理解。

民用航空运输是指承运人使用航空器把旅客、行李、货物、邮件实现位移的全部活动[29]。民用航空运输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交通运输这一独立的物质生产部门中的一个子部门,它积极有效参与社会财富创造,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它提供了安全便捷的运力,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对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各个环节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力。航空运输业投资巨大,资金、技术、风险、人员高度密集,投资回收周期长,无论运输工具,还是其它运输设备都价值昂贵、成本巨大,因此其运营成本非常高。而且航空运输业由于技术要求高,设备操作复杂,各部门间互相依赖程度高,因此其运营过程中风险性大。民用航空通过空中飞行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飞行的特点是速度快、范围广,遇到特殊情况时,处置要比地面复杂。因此保障飞行安全有其特殊的重要意义。基于上述理由,我们认为本罪中的严重后果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某种危险状态。这种危险状态是有关部门经过科学、客观、缜密评估论证后的一种结论性的等级风险判断,此判断或结论可以证实飞行中的航空器在某个或某些时间段处于危险状态下,而此危险状态是和行为人在飞行中航空器上对他人施暴有直接因果关系。这种危险状态由于轻重程度等级的不同,对飞行安全造成的威胁亦和危险状态成正比。达到一定级别以上的危险状态(即使是这种危险状态已经结束且未造成实际损害结果)即可被认定为出现严重后果;

二、财产损失。这种财产损失既包括飞行中航空器上所有人员因行为人在飞行中航空器上对他人施暴而产生的直接的公私财产损失,也包括航空器所有人在内的民航运输承运人因此暴力行为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还应包括可能对地面第三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这些都是可以量化的指标,可以直观、直接的显示出严重后果;

三、人身伤害。同样的,此处所指的人身伤害,是和行为人在飞行中航空器上对他人施暴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区分飞行中航空器上特定的被施暴人和不特定多数的其他非被施暴人员的意义并不是很大,因为这种区分只是在确定刑事责任时有意义,而对行为人在飞行中航空器上对他人施暴的行为的性质没有直接影响。出现航空器上的人员重伤害、死亡情形,可以认定为严重后果;

四、某些应急处置行为。由于行为人在飞行中航空器上对他人施暴而危及飞行安全,有关各方肯定会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这些应急处置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基于飞行安全保障的复飞、迫降、返回出发地、在航班非经停地降落等,基于维护公共秩序的启动应急处置方案、飞行事故处理、进入紧急状态等措施,基于保障生产运营的机械维修、航班航线调度调整、运行保障等。这些应急处置行为达到一定程度和规模后,必然会成为严重后果的标志性事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09: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财产损失相关文章
  •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需要的犯罪构成:1、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2、主观要件:主观上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3、客体要件:犯罪客体是空中运输安全;4、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一、容留他人吸毒罪构成有哪些容留他人吸毒罪构成有:1、客体要件。犯罪的对象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和人们的身心健康;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允许他人吸毒。所谓允许他人吸毒,是指为吸毒者提供吸毒场所;3、主要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构成本罪,但不需要主观盈利。二、构成索要医药费变抢劫罪的要件是什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是:(一)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抢劫财产,侵犯人身权利,这只是他
    2023-03-28
    409人看过
  •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处罚办法及相关说明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是指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物安全。犯罪分子利用航空飞行的危险性和易受侵犯性,为达到犯罪目的,不惜以机组人员、乘客、重大公私财物的安全为代价。其处罚办法及相关说明如下:处罚犯本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条文第一百二十三条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相关说明一、客观方面,首先,行为人必须是使用了暴力,但不受所用暴力的手段和程度的影响。其次,使用暴力必须是针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而不是其他场合的人员。第三,必须是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才能构成本罪。二、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但犯罪目的不
    2023-06-08
    291人看过
  •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与劫持航空器罪的界限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和劫持航空器罪侵犯的都是航空器的飞行安全,且一般都是在飞行中的航空器内实施的。两者的主要区别是:(1)主观方面不同。劫持航空器罪的犯罪行为人对航空帮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其目的在于劫持航空器;本罪的犯罪行为人对正在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只有危及民用航空器飞行安全的故意,而无劫持航空器的故意和目的。(2)客观方面表现不同。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犯罪行为人是对正在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其犯罪行为只能发生在正在飞行中的航空器内,犯罪对象是航空器上的人员,犯罪手段仅限于暴力;而劫持航空器罪的犯罪行为人是对正在使用中或正在飞行中的航空器本身和机上人员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其包括正在使用中如停机待用的航空器,犯罪对象包括对航空器本身和机上人员,犯罪手段也不限于暴力。(3)构成犯罪的要求不同。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犯罪行为人对正在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必须危及
    2023-06-11
    135人看过
  • 怎样判断是否构成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也就是说,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罪犯利用航空飞行的危险性和易受侵害性,为了达到犯罪目的,不惜代价单元人员、乘客、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航空器作为现代交通运输工具,主要用于重要物资和旅客运输。它在使用过程中能否正常进行,直接关系到载客和物资能否安全到达目的地的问题。航空器在运行中一旦失去控制,就会给人们带来生命,造成财产安全不可估量的损失。航空器的这种与公共安全密切相关的特性,为一些罪犯达到自己的违法目的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往往出于各种卑劣的动机和目的,用暴力严重危害空中运输安全。本罪侵权对方应为使用中的航空器。《东京公约》、《海牙公约》规定的是飞行中的航空器。飞行中,航空器装载完毕,机舱外部各部门关闭时,打开任何门卸载时的任何时间,如果飞机被强制降落,则在主管当局接管该航空器及其载人和财产之前。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者对
    2023-02-19
    477人看过
  • 如何规定危及飞行安全的暴力罪的立案标准?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量刑标准是,在还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就要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如果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就要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罪,其最高的刑期是10年。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属于什么犯危险犯。构成本罪,行为人实施的暴力行为还必须是达到足以危及飞行安全的程度,如果只是一般推撞打架、口角争斗而不足以危及飞行安全的,不构成本罪。只要行为人的行为使飞行中的航空器的安全处于危险状态即构成犯罪(危险犯),并不要求有实际的严重后果发生,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时,则应适用结果加重的刑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3-07-04
    484人看过
  •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构成条件:1、本罪侵犯的对象必须是使用中的航空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3、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构成条件?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构成条件:1、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2、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成为本罪的主体;3、客体要件:所侵犯的客体属于公共安全;4、客观要件:表现为故意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二、破坏交通设施罪构成要件是什么?破坏交通设施罪构成要件为同时满足破坏交通
    2023-03-06
    157人看过
  • 犯了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既遂一般如何判
    一、犯了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既遂一般如何判1、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既遂一般的判刑规则:(1)犯本罪既遂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暴力危及飞行安全且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则应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二、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怎么认定的1、在认定某种行为是否构成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时,主要是把握该行为是否具有相当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否具有本罪的构成要件,是否危害或足以危害飞行安全。2、本罪与破坏交通工具罪的界限本罪和破坏交通工具罪都是故意犯罪,并且都有可能危及飞行安全,但区别是明显的:(1)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犯罪对象多为航空器上的人员,包括机组人员、乘客和其他任何人员;交通工具罪的犯罪对象为交通工具本身,如破坏航空器的发动机
    2023-04-20
    87人看过
  • 劫持航空器罪与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有何区别?
    劫持航空器罪与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区别主要有四方面:(1)客观行为不同。前者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后者则表现为对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2)主观目的不同。前者的目的是劫持航空器,即控制航空器;后者的目的则是加害于对方的身体。(3)构成犯罪的要求不同。前者为行为犯,以行为人实施完劫持航空器的行为为既遂;后者属危险犯,只要足以危及公共安全即为既遂。(4)管辖原则不同。前者实行普遍管辖;后者不实行普遍管辖。
    2023-04-24
    438人看过
  • 根据刑法规定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会判多久
    根据刑法规定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如果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会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是指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物安全。构成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条件有哪些?构成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条件有: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物安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3-07-27
    248人看过
  •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犯罪四大方面具体是怎样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物安全。犯罪分子利用航空飞行的危险性和易受侵犯性,为达到犯罪目的,不惜以机组人员、乘客、重大公私财物的安全为代价。航空器,作为一种现代化的交通运输工具,主要用于重要物资和旅客的运输。它在使用中能否正常进行,直接关系到所载乘客和物资能否安全达到目的地的问题。航空器在运行中一旦失去控制,就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航空器的这种与公共安全密切相关的特性,为一些犯罪分子达到自己的非法目的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往往出于种种卑劣的动机和目的,用暴力严重危害空中运输安全。本罪侵犯的对象必须是使用中的航空器。《东京公约》、《海牙公约》中规定的都是在飞行中的航空器。所谓在飞行中是指:航空器在装载结束,机舱外部各门均已关闭时起,直到打开任一机门以便卸载时为止的任何时间;而如果飞机是强迫降落的,则在主管当局接管该航空器及
    2023-02-20
    118人看过
  • 犯了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
    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判几年犯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其判刑标准如下:1、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情节特别恶劣的,应当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二、重大责任事故罪是否追究领导责任1、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单位领导如果构成了犯罪,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2、根
    2023-04-05
    97人看过
  •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犯罪法律条件有什么内容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物安全。犯罪分子利用航空飞行的危险性和易受侵犯性,为达到犯罪目的,不惜以机组人员、乘客、重大公私财物的安全为代价。航空器,作为一种现代化的交通运输工具,主要用于重要物资和旅客的运输。它在使用中能否正常进行,直接关系到所载乘客和物资能否安全达到目的地的问题。航空器在运行中一旦失去控制,就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航空器的这种与公共安全密切相关的特性,为一些犯罪分子达到自己的非法目的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往往出于种种卑劣的动机和目的,用暴力严重危害空中运输安全。本罪侵犯的对象必须是使用中的航空器。《东京公约》、《海牙公约》中规定的都是在飞行中的航空器。所谓在飞行中是指:航空器在装载结束,机舱外部各门均已关闭时起,直到打开任一机门以便卸载时为止的任何时间;而如果飞机是强迫降落的,则在主管当局接管该航空器及
    2023-03-01
    271人看过
  •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犯罪四大特征都包括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物安全。犯罪分子利用航空飞行的危险性和易受侵犯性,为达到犯罪目的,不惜以机组人员、乘客、重大公私财物的安全为代价。航空器,作为一种现代化的交通运输工具,主要用于重要物资和旅客的运输。它在使用中能否正常进行,直接关系到所载乘客和物资能否安全达到目的地的问题。航空器在运行中一旦失去控制,就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航空器的这种与公共安全密切相关的特性,为一些犯罪分子达到自己的非法目的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往往出于种种卑劣的动机和目的,用暴力严重危害空中运输安全。本罪侵犯的对象必须是使用中的航空器。《东京公约》、《海牙公约》中规定的都是在飞行中的航空器。所谓在飞行中是指:航空器在装载结束,机舱外部各门均已关闭时起,直到打开任一机门以便卸载时为止的任何时间;而如果飞机是强迫降落的,则在主管当局接管该航空器及
    2023-02-19
    326人看过
  • 刑法中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是指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根据刑法第121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足以危害共安全的,应当立案。一、危害公共安全罪都有哪些根据《刑法》第二章关于对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劫持航空器罪等等。二、抢夺方向盘的罪名具体是什么?抢夺方向盘立案的罪名应当是妨害安全驾驶罪。构成本罪,一般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妨害安全驾驶罪是指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三、行驶中的公交车驾驶人使用暴力怎么处罚行为人若对行驶中的公交车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构成犯罪的,可能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3-09
    175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财产损失是指能够以货币单位计量的财产价值上的减少,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 更多>

    #财产损失
    相关咨询
    •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指什么,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构成特征是怎样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指什么(一)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概念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是指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二)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的犯罪客体是飞机等航空器的飞行安全。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
    • 如何认定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如何认定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根据刑法的规定,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是指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认定本罪可以从如下几方面考虑: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物安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2、本罪的构成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 第123条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29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是指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物安全。犯罪分子利用航空飞行的危险性和易受侵犯性,为达到犯罪目的,不惜以机组人员、乘客、重大公私财物的安全为代价。
    • 暴力对飞行安全的危害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危及飞行安全与暴力的内容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1-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