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事实收养关系的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08:30:21 319 人看过

一、构成事实收养关系的条件

(一)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

(三)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四)未曾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

二、事实收养能办理公证吗

收养能办理公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确立收养关系的,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若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三、事实收养有效吗

事实收养关系,是指未办理合法收养手续,但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存在抚养与被抚养关系。随着社会发展,从打击拐卖儿童违法犯罪的严峻现实考虑,规范收养行为和保障儿童权益角度出发,我国对事实收养效力的立法态度由认可走向否定。

事实收养是无效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当事人向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时,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有收养协议的要提交收养协议,收养人还应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以及健康等其他情况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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