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在清算中是否应承担隐匿债权人的连带责任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但在特殊情况下,不适用有限责任。根据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股东有限责任排除有下列情形:(一)出资不到位,未达到法定最低资本额的,法人资格可以认定,股东承担无限责任(2)出资不到位,但达到法定最低资本额的,股东在虚假范围内承担责任(3)抽逃资产的,股东应当在退股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前两种情形发生在公司成立阶段,第三种情形发生在公司经营阶段;其次,清算程序的违法性主要集中在以下情形:(1)公司解散后,股东恶意处分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未清算或者虚假清算的,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司解散后,股东未经依法清算,应当注销登记,或者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注销法人登记,给债权人造成损失,股东或者清算组应当承担清偿公司债务的责任<(三)清算组不依法履行通知、公告义务,导致有限公司解散决议的,股东应当组成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这里的公告还必须是公司注册地国家或省级有影响力的报纸。清算组未依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公告义务,致使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清偿债务的,债权人要求清算组成员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致使公司财产发生折旧、灭失、毁损、灭失的。《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自解散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致使公司财产发生折旧、灭失、毁损、灭失的,债权人主张在造成损失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公司的主要财产、账簿和重要文件灭失,无法清偿的,股东,作为公司清算程序的主要负责人,玩忽职守,致使公司重大财产、账簿、文件损失,无法清算的,清算组成员在办理清算事务时,除有上述情形外,还有其他过错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他过错行为主要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如清算组未按照公司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清算方案未经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而实施,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等,总之,清算意味着公司破产,清算组应当及时清点公司的全部债务。清偿债务和职工工资后,股东可以分配剩余部分。因此,不要因为隐瞒债权人而受到法律的惩罚,公司的破产清算费用是多少,在公司清算过程中如何保护债权人的权利,买方可以吗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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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债务股东连带清偿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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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清算的时候隐瞒债权人会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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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虚假出资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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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股东股东应当承担清算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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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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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清偿责任的连带责任何时承担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06股东连带清偿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簿、重要文件丢失,无法清算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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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承担连带责任,承担的债务,应当合法分担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1-12-13债务偿还的连带责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对债务承担相同的偿还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的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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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不清算承担债务连带责任的相关规定有什么?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1对于有限公司股东不履行清算义务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十八条已作出较为详细的规定。 根据上述条款,本文针对《解释二》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作具体分析: 1、怠于履行义务。 广义上看,怠于履行义务包含两种情形,一是达到法定或约定解散事由,但在法定时期内不成立清算组,不履行清算义务;二是虽成立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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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0一、股东不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1.公司债权人因公司股东存在滥用公司人格的失信行为导致公司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偿债义务,而以公司股东为被告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2.审理时,应当根据下列具体情况确定股东责任:股东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应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股东出资不足导致公司的注册资本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标准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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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隐名债务责任承担,该股东要承担责任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19隐名股东需要对债务负责。 在公司成立的情况下,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在公司未成立的情况下,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实际出资者无法进行股东资格认定,隐名股东与有名股东和其他股东的关系就像合作关系一样,企业开发者(包括实际出资者和有名出资者)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