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案由谁主审,谁审理贩毒案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3 11:41:23 423 人看过

一、贩毒案由谁主审管辖问题之“犯罪地”、“被告人居住地”的范围

由于不少毒品犯罪往往包括走私、制造、运输、贩卖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可能涉及不同地域,而且毒品犯罪大多是共同犯罪,参与犯罪的多个被告人也可能来自不同地区。因此,毒品犯罪的地域管辖,应当坚持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以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的原则。但是,考虑到毒品犯罪的特殊性和毒品犯罪的侦查体制,有必要根据刑诉法管辖规定,结合毒品犯罪特殊情况,对“犯罪地”、“被告人居住地”作进一步解释。即“犯罪地”可以包括犯罪预谋地、毒资筹集地、交易进行地、毒品生产地,也可以包括毒资、毒赃、毒品藏匿地、转移地,走私或贩运毒品目的地以及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地等。“被告人居住地”,不仅包括被告人常住地、户籍地,也包括其临时居住地。

二、贩毒案由谁主审管辖问题之跨区域毒品案件

实践中,有的毒品犯罪行为往往涉及到几个省、市、自治区,而且多名共同作案人往往会来自不同居住地。依照刑诉法和前述规定,所涉及地域的有关司法机关对这些毒品犯罪案件均有管辖权,从而可能造成拥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之间的争议或者推诿,影响及时追赃、缉捕犯罪嫌疑人,影响及时起诉和审判,甚至产生拖延诉讼、超期羁押现象。为解决这一问题,公安机关对侦办跨区域毒品犯罪案件的管辖权有争议的,应本着有利于查清犯罪事实,有利于诉讼,有利于保障案件侦查安全的原则,认真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报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为保证及时结案,避免超期羁押,对已进入审查起诉、审判程序的案件,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管辖异议或者司法机关发现没有管辖权的,受理案件的法院、检察院应当报请其上级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精神指定管辖,不再自行移送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15: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毒品犯罪相关文章
  • 重大贩毒案多久开庭审理?
    一、信用卡还不上不能分期怎么办?那就只能按最低还款额还款,或者全额还款。不能分期也要看原因的,有的是卡状态不正常,有的是没有达到申请分期的最低金额,比如都是取现,或者已经申请过分期了,那就无法再申请分期了。归还最低还款额不影响你的个人信用,但是消费部分就不再享受免息还款待遇,自交易入账日起每天会有万分之五的利息。部分银行对持卡人可能会有个“考验期”,如果信用卡刚下卡额度不高,说明银行对持卡人还没有足够的信任,综合评分根据你的消费金额,消费频率,用卡时间,还款情况来进行综合考虑,再决定是否给你授权账单分期的功能。二、信用卡分期也还不上的会怎样?会被追究法律责任:1、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就可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恶意透支1万至10万元,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2023-06-03
    445人看过
  • 贩毒案由谁主审管辖问题之“犯罪地”、“被告人居住地”的范围
    由于不少毒品犯罪往往包括走私、制造、运输、贩卖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可能涉及不同地域,而且毒品犯罪大多是共同犯罪,参与犯罪的多个被告人也可能来自不同地区。因此,毒品犯罪的地域管辖,应当坚持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以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的原则。但是,考虑到毒品犯罪的特殊性和毒品犯罪的侦查体制,有必要根据刑诉法管辖规定,结合毒品犯罪特殊情况,对“犯罪地”、“被告人居住地”作进一步解释。即“犯罪地”可以包括犯罪预谋地、毒资筹集地、交易进行地、毒品生产地,也可以包括毒资、毒赃、毒品藏匿地、转移地,走私或贩运毒品目的地以及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地等。“被告人居住地”,不仅包括被告人常住地、户籍地,也包括其临时居住地。一、贩毒案由谁主审管辖问题之跨区域毒品案件实践中,有的毒品犯罪行为往往涉及到几个省、市、自治区,而且多名共同作案人往往会来自不同居住地。依照刑诉法和前述规定,所涉及地域的有关司法机关
    2023-03-16
    454人看过
  • 贩毒案件需要多久才能开庭审理
    一、贩毒案件需要多久才能开庭审理贩毒的刑事案件,通常都需要三、五个月之后才开庭的。有的时候半年到一年都有可能。要看案件的复杂程度。从刑事拘留开始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通常需要5-6个月左右的时间,特殊重大案件可能出现延期的情况,时间会更长。可能长达一年多。贩卖毒品是指有偿转让毒品的行为,即行为人将毒品交付给对方,并从对方获取物质利益。二、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有: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2.客观方面为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为故意。三、涉嫌贩毒是根据什么判刑贩毒的判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
    2023-11-16
    172人看过
  • 贩毒案件公诉后审理时间是多久?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
    2023-03-08
    408人看过
  • 【贩卖毒品罪辩护词】李某某贩卖毒品案二审
    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前言从略。一、本案属犯罪引诱,指控被告人贩卖毒品罪的有关证据,有违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我国刑事法律的规定和刑事立法的精神,办理刑事案件,应当是先有犯罪事实,再立案侦查,而后采取侦查措施。本案却是先采取了侦查措施,进行犯罪引诱,而后形成贩卖毒品罪一案的。这具体反映在以下几点:1、公安人员采取侦查措施前,并没有发现事实上存在的贩卖毒品的犯罪,被告人也无贩卖毒品的前科。公安人员却在此情况下主动、积极地向被告人提出购买毒品的要求。2、案发过程中,公安人员多次打电话联系被告人要求购买毒品,而被告人则完全处于被动地位。3、公安人员从瑞安市赶往鹿城区来寻找被告人购买毒品,而被告人只有被动应付,并没有主动前往。4、据被告人供述,其所持毒品主要是供自己吸食。这与被告人具有吸毒、戒毒、又复吸的历史相符,其供述是可信的。可见,被告人的犯意并非自发产生,而是由于公安人员的犯罪引诱
    2023-06-11
    456人看过
  • 贩毒罪判决书由谁做出
    贩毒罪判决书由法院作出,因为没有经过法院的判决,不能够定罪。《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贩卖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
    2023-02-18
    162人看过
  • 兰州特大跨国制毒案牵出贩毒案一审
    2006年6月26日,在国际禁毒日当天,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建国以来甘肃省制造冰毒第一案、也是涉及毒品数量最大的特大跨国制造冰毒案——“7·24”案作出一审判决。相隔5个月后,11月14日,在这起特大跨国制毒案件二审开庭的前一日,由该案牵出的新疆籍人闵光辉、马占霖、帕丽旦木·买森木涉嫌贩卖毒品案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闵光辉、帕丽旦木·买森木的委托辩护人认为该案件应该定性为非法持有毒品罪,马占霖的委托辩护人认为指控马占霖犯罪的有关证据不足。国家公诉人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院庭审后没有当庭宣判,将合议后定期宣判。庭审延伸跨国毒案牵出“子”案在当天的庭审中,特大跨国制造冰毒案和“子”案以及牟有苏和马占霖的特殊关系被揭开。当年,在侦破特大跨国制造冰毒案时,警方通过技侦手段发现,牟有苏和马占霖在警方侦破期间联系频繁,警方便将马占霖也纳入侦查的视线之内。在对冰毒加工厂收网时,广东
    2023-06-11
    322人看过
  • 审理贩毒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探讨
    毒品的贩卖是毒品从制造到消费过程的主渠道和中心环节,贩毒已成为全球性问题。我国贩卖毒品的案件在全部毒品案件中所占比例极高,但查获并审判的案件与毒品现状相距甚远,其主要原因在于贩毒属于高智能犯罪,慑于严厉的刑罚制裁,嫌疑人总是千方百计掩盖、毁灭罪证,同时采用“少量、多次、流动”的交易手段从事贩毒活动,除现场抓获外,不少案件,往往由于毒品罪资不存在或被告人翻供,审查认定证据困难。同时,鉴于新情况的不断出现导致法律规定的缺失以及理解上的差异,导致实务中存在对量刑具有重大影响的贩毒数量确定和定罪等法律适用问题,迫切需要厘清,以寻求解决这策。为此,笔者拟就审理贩毒案件主要涉及的几个疑难问题略抒管见。一、贩毒案件证据认定问题贩毒案件在组织性、隐密性上不同于普通刑事案件,因证据稀少欠缺,易为孤证,缉毒队伍的科技含量偏低,证据的诉讼意识又不高,证据体系不完善而缺失行之有效的证据规则,审理中认定证据以及运用
    2023-06-11
    391人看过
  • 黄某某贩毒案二审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所接受········,指派我担任被告人黄某某的辩护人。接受本案后我查阅了案卷材料,会见了被告人黄某某,今天又参加了法庭调查,现为履行辩护人的职责,提出如下辩护意见:一审法院对被告人黄某某犯罪事实认定不很客观。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贩卖毒品海洛因922克是不客观的。事实上真正缴获被告人黄某某正在贩卖的毒品海洛因只有50克;在同案犯周文波身上缴获毒品海洛因20克;以及缴获正欲交易的同案犯皮某国身上克毒品海洛因20克。在深圳市罗湖区高嘉花园高美楼5A室查获毒品海洛因769克,在深圳市罗湖区木头龙翠华花园14栋5C室查获毒品海洛因63克。我国刑法对毒品犯罪分类非常详细,刑法第六章第七节罪名多达十多个,根据罪刑事相适应原则,每种毒品犯罪行为应当确定恰当的罪名,每种毒品犯罪其情节不同因而量刑标准也不一样。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
    2023-04-22
    190人看过
  • 【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审理新型毒品犯罪案件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审理新型毒品犯罪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指导意见粤高法发[2005]35号2005年11月2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办理几类新型毒品犯罪案件定罪量刑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对于不是国家规定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不能作为毒品。国家规定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包括国家有权部门发布的《麻醉药品品种目录》中列举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列举的精神药品以及国家有权部门新发布列入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百四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2023-06-11
    379人看过
  • 法院通知贩毒案是否马上审理
    不会,还会看具体的情况根据审理程序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取保一年到期后通知开庭是否合法取保一年到期后通知开庭是合法的,因为取保候审和是否会被审查起诉,都是没有直接关联性的,有可能会被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但是确实没有犯罪的行为或者是所犯的罪行不足以被采取起诉,此时就不会面临这个开庭。刑事拘留并不是取保候审的前提条件,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没有刑拘能直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一)可能判处管制
    2023-07-18
    192人看过
  • 审理贩毒案是否要退一次侦补
    审理贩毒案检察院退回一次侦补不够的可以再次退回补充侦查,最多不超过两次。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捕的案件,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一般不超过两次,每次期限为一个月。一、诈骗罪一审证据不足如何处理如果诈骗罪证据不足,检察机关是不会起诉的,需要退回公安,由公安部门补充证据,证据充分后,再交由检察机关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
    2023-06-23
    476人看过
  • 取保候审期间贩毒怎么处理,取保候审可以由谁申请?
    一、取保候审期间贩毒怎么处理取保候审期间继续贩卖毒品的,能不能判处死刑要依据贩毒的情节而定,贩卖毒品数量巨大的,就有可能被判处死刑。涉嫌贩毒罪被取保候审后,侦查终结公安局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决。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据此,贩卖毒品罪是指贩卖毒品的行为,只要是贩卖毒品,即构成贩卖毒品罪。二、取保候审可以由谁申请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即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问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
    2024-01-18
    347人看过
  • 谁主持案件审理?
    法律综合知识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或者单独审判员审理。可以是组成合议庭的形式,也可以是单独审理的形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一定是公开进行吗不一定。在我国凡是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等案件,以及法律有特殊规定的其他案件除外,其他的都由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判决还是会公开对外宣布。有些案件涉及党、政府和军队的机密,甚至是国家的专业机密,一旦公开审理,会造成严重的泄密行为,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适用简易程
    2023-07-02
    139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毒品犯罪是指,破坏毒品管制活动,违反国家和国际关于禁毒法律、法规,必须受到刑法处罚的违法犯罪行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等都属于毒品犯罪。无论数量多少,只要走私、贩卖、运输和制造毒品,都会被追究刑事... 更多>

    #毒品犯罪
    相关咨询
    • 贩毒案由谁主审量刑标准又是什么样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13
      贩毒案由地域管辖地方主审。其量刑标准:贩卖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贩卖毒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 贩毒案的审判工作该谁来完成?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2-23
      毒品犯罪的地域管辖,由地域管辖地方主审。应当坚持 刑事诉讼 法规定的以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的原则。
    • 贩毒案件的审查起诉期限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8-29
      一个月:刑诉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 一个半个月:刑诉法第一百六十九条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重新计算: 1、刑诉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对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
    • 贩毒案件审查起诉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1-09-30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辩护,控诉的对称。是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反驳控诉,提出对被告人有利的理由而进行的申辩活动。是一种基本的诉讼职能。起源于罗马共和制后半期。作为一项原则或制度,最早则是由资产阶级在革命初期反封建
    • 贩毒的罚款由谁承担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2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X片一千克以上、X因或者X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 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X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X因或者X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