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离婚判决在我国法院有无法律效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17 20:26:14 388 人看过

一、外国离婚判决在我国法院有无法律效力

国外的离婚判决书在我国是有效的。法律上规定,对外国法院涉及中国公民的离婚判决,须由我国人民法院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承认后才在我国生效。中国公民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经审查,若该外国法院判决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准则或国家、社会利益,裁定承认其效力,否则,裁定驳回申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对与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中国籍当事人可以根据本规定向法院申请承认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

对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按照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

二、我国哪些情况不承认外国离婚判决

经审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承认:

1.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2.做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的;

3.判决是在被告缺席且未得到合法传唤情况下做出的;

4.该当事人之间的离婚案件,我国法院正在审理或已做出判决,或者第三国法院对该当事人之间做出的离婚案件判决已为我国法院所承认的;

5.判决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危害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没有上述情形的,裁定承认其法律效力;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裁定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三、在国外登记结婚国内再次登记属于重婚吗

在国外登记结婚回国又和别人结婚算重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犯重婚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婚姻不分国界,国外登记也构成婚姻关系。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11: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国外判决离婚,在中国是否有效?
    问:我在澳大利亚留学期间与本地人结识并结了婚,后因感情不和,由当地法院判决离了婚。后来,我回国工作,经人介绍与现在的男友相识,准备结婚。有朋友告诉我,国外离婚判决在中国无效,如果其再婚就属于重婚。请问,这是真的吗?答:你和前丈夫经澳大利亚的当地法院判决离婚,是有法律效力的。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7条规定:“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也就是说,国外离婚判决在中国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您如果再婚不属于重婚。其次,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对与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中国籍当事人可以根据本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对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按照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澳大利亚与中国还没签订民事司法协助协议,对于其判决需要先申请承认这一程序
    2023-04-26
    473人看过
  • 外国人在我国犯罪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外国人在我国犯罪适用我国法律,如果该外国人拥有外交特权或豁免权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则需要交由外交途径处理。一、外国人在中国强奸罪判多少年一般情况下外国人在中国犯罪的,必须适用中国法律。都应依照国家法律追究刑事责任,犯强奸罪的一般会被判处三年至十年之间的有期徒刑。如果是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就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二、中国可以判外国人死刑吗可以的。根据属地原则,凡是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国境内,就可以适用我国刑法。所以外国人若是在我国犯罪,就可以以我国的法律给予制裁。根据他的犯罪的具体情况,依法应当判无期或者死刑的就可以判无期或者死刑。三、外国人可以判死刑吗外国人犯法中国能不能管要看具体情况。看该外国人犯罪地点在哪里,是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能否对此外国人进行刑事处罚还要看这个外国人是否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
    2023-03-11
    216人看过
  • 国外订婚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综合知识
    订婚不具有法律效力。订婚不是法律规定必须经过的程序,如果当事人自愿举行订婚仪式,法律不禁止;但假如订婚后,一方又决定不与对方结婚的,则法律不强制结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2024-05-09
    112人看过
  • 外国人在中国犯罪按我国法律判
    国籍毒贩新疆贩毒获判死刑英媒呼吁对中国施压律师指出———新闻点击据《环球时报》报道,一名英国籍男子在中国贩毒时被警方抓获,法院裁定死刑。近日,该贩毒男子申诉被驳回,维持原判。英国媒体获悉此事后,大肆干预中国司法,甚至还呼吁英国政府对中国进行外交施压。这名英国籍男子叫阿克马尔·沙伊克,在2007年曾携带价值25万英镑的毒品从新疆乌鲁木齐机场进入中国境内,在接受安检时被机场边检发现,后被送至司法机关处理,同年被中国法院判处死刑。近日,沙伊克的申诉被驳回,法院裁定维持原判。●法律看点我国对外国人进行判决,其法律依据是什么?律师解读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的陈涛律师说,由于英国籍毒贩沙伊克是在我国境内被抓获,依照我国法律的属地管辖原则,我国对此案有管辖权。刑法第6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也就是说,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犯罪,理应依照中国的法律定罪量刑。沙伊克在
    2023-06-11
    177人看过
  • 中国认可外国法院判决的离婚吗
    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起诉离婚,但是如果一方或者双方都在国外,那么这种情况国外的离婚判决在中国认可吗?01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中国认可吗?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在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通过履行相关的审查程序,是可以被我国认可的。一国外法院的离婚判决如何认可?1、申请承认国外离婚判决的范围中国公民在国外申请离婚,申请中国人民法院承认其离婚判决的效力应按规定的内容执行。中国人民法院只能就双方解除关系的判决作出认定,判决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的判决不在申请范围之内。2、申请承认国外离婚判决提交的材料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对国外法院离婚判决的裁定承认需向法院提供:(1)申请书;(2)外国法院判决下来的判决书正本以及判决书中文译文;(3)若申请人是原告,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出具的被告已被合法传唤出庭或合;(4)法传唤出庭文件已送达被告的有关证明文件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文;(5)如果国外法院判决下来的
    2024-02-06
    433人看过
  • 外国离婚判决什么情况下不被我国法院承认
    一、外国离婚判决什么情况下不被我国法院承认外国离婚判决以下情况下不被我国法院承认:1.判决是在被告缺席且未得到合法传唤情况下作出的;2.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3.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4.该案件,我国法院正在审理或已作出判决,或者外国法院的判决已为我国法院所承认;5.判决违反我国法律。二、怎么办理涉外婚姻的公证如下办理涉外婚姻的公证:1.当事人向公证机构提交材料;2.结婚公证申请人一般应亲自办理;3.公证机构进行审核,合格的,开具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三、涉外婚姻需要什么资料涉外婚姻需要的资料:
    2023-06-03
    458人看过
  • 在我国法院判决离婚后再婚怎么办理
    (一)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二)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三)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四)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五)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带上离婚证。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后,当事人再婚不必再去其他相关机关办理离婚证明。这是因为民事判决书是由人民法院行使国家赋予的审判权、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执而制作的法律文书,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已经生效对当事人以及整个社会都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2023-03-29
    235人看过
  • 涉外离婚法院判决的效力
    一、涉外离婚法院判决力度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时,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这就需要对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的效力作出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作了如下规定:1、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人民法院不应以其未在国内缔结婚姻关系而拒绝受理;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在其缺席情况下作出的离婚判决,应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该判决的外国法院已合法传唤其出庭的有关证明文件。2、外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如果其离婚的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其离婚的原配偶是外国公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可告知其直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再婚登记。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调解书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根据《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进行审查,作出承认或不予承认的裁定
    2023-04-27
    352人看过
  • 在外国与外国人的登记结婚法律效力吗
    按规定,作为中国内地居民,在国外办理符合当地民法典律规定的要求结婚登记的,只要不违反中国相应的民法典律,中国都将承认其法律效力。具体而言,就是无论是在美国、欧洲还是澳洲,只要按当地法律注册结婚,中国都将承认已结成婚姻关系。不过登记后要在国内取得法律效力,必须履行一定的认证和公证程序。而之所以要履行认证和公证程序,是因为在中国,结婚后新人遇到涉及夫妻双方的相关法律事务,比如买卖房产、处理夫妻共有财产、办理小孩的生育手续等,都需要向相关部门出示两人的结婚证明。如果这些部门无法识别国外结婚证的的真伪和效力,那么将难以办理以上事务。因此,在国外结婚登记的,必须要经过当地及中国使领馆办理相应的公证和领事认证。法律规定根据《国际私法》的相关规定,中国内地居民,在国外办理符合当地民法典律规定的要求结婚登记的,只要不违反中国相应的民法典律,中国承认其法律效力。也就是说无论是在美国、欧洲还是澳洲,只要你按当
    2023-06-13
    91人看过
  • 我国的公证文书在域外具有法律效力吗
    公证文书的域外效力是指公证文书在域外具有与在国内相同的法律证明力。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及有关国际条约规定,一国的公证文书经过使用国外交机构确认或认可后,在该国具有与本国公证文书相同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公证文书在域外也具有法律效力,在国际上得到广泛的承认,是进行国际间民事、经济交往不可缺少的法律文书。公证文书具有域外效力是由于公证制度的性质和公证文书的特点决定的。公证书是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可靠的司法证明文书,各国公证机构制作公证文书具有相同的标准和准则。这种可靠性、通用性,使公证文书得到广泛承认,不仅在国内使用,而且被广泛地运用在国际交往中。公证书的域外效力实际上是公证证据效力在空间上的延伸。
    2023-06-06
    111人看过
  • 在我国有无自动离婚说法
    一、在我国有无自动离婚说法1、在我国是没有自动离婚这说法,离婚只能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才会准予离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二、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哪些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023-06-14
    417人看过
  •  我国法律如何规定外国人在本国起诉离婚?
    外国人在中国起诉离婚所需时间取决于法院的判断。一般的起诉离婚需要的时间是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外国人在中国起诉离婚所需时间取决于法院的判断。一般的起诉离婚需要的时间是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 婚 诉 讼 的 调 解 与 判 决离婚诉讼的调解与判决是离婚案件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财产分割、子
    2023-09-03
    294人看过
  • 我国涉外离婚有上诉法院吗
    对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者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居住的离婚案件,如果原告在我国有住所或者居所,原告的住所或者居所法院也有管辖权。涉外离婚的管辖与适用问题有哪些(1)中国法院有无管辖权;(2)哪国法院具有管辖权;中国法院首先对一方是中国人,且向中国法院提起的案件,中国法院一般是受理的。但如果双方都是外国人,中国法院是何态度,对于这类案件,不同法院有不同的处理方式。目前,在上海,法院的一般做法是,对于可以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一般受理,并做出调解书。但是,对于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若被告一方在国内有住所的,原告在中国起诉的,人民法院予以受理;若仅有原告一方在国内有住所,或者在中国境内均无住所,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有些省市的法院系统制定了一些涉外离婚案件管辖的具体条款,如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
    2023-08-07
    174人看过
  • 承认国外离婚判决法律规定有哪些?不予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的情形有哪些?
    一、承认国外离婚判决法律规定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对与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中国籍当事人可以根据本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对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按照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第二条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中的夫妻财产分割、生活费负担、子女抚养方面判决的承认执行,不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申请人应提出书面申请书,并须附有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否则,不予受理。第四条申请书应记明以下事项:(一)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二)判决由何国法院作出,判决结果、时间;(三)受传唤及应诉的情况;(四)申请理由及请求;(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第五条申请由申请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
    2023-04-04
    7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外国法院判离婚不判,判决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28
      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需要经过我国法院的裁定承认,才在我国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效力问题的批复》(法民复[1990]12号)及《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1991年7月5日)的精神,我国当事人一方,持有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其效力的,应由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 外国法院的判决和裁定在我国法院的实体判决中对外国法院的效力是否承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5
      人民法院对申请或者请求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后,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承认其效力,需要执行的,发出执行令,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承认和执行。
    • 我国公民在外国结婚有没有法律效力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1-01
      根据我国民法典可知,民法典的空间适用范围主要以属地原则为主,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因此,虽然是我国的公民,但是两人在国外结婚,其婚姻效力的判断不适用我国民法典。
    • 民法判决在外国离婚有效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21
      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须提交书面申请书,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申请书应记明以下事项:1.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址等基本情况;2.判决作出的国家、判决结果、时间、生效时间;3.传唤应诉情况;4.申请理由及请求;5.其他情况的说明。由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受理,申请人不在国内的由申请人原国内住所地中级
    • 法院怎么判决在国外离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18
      (一)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