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是否受竞业限制约束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3 15:32:25 447 人看过

可以受竞业限制约束。

1、如果股东是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则负有法定的竞业禁止义务,在违背竞业禁止义务并对公司或其他股东合法利益造成损害时,公司或股东可以依法追究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

2、如果股东是公司的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等对公司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则需由公司与股东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离职后竞业限制的具体期限、范围、地域及补偿条款等内容。

3、如果股东既非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亦未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为了避免同业竞争的存在,最好是在公司章答程中明确约定竞业限制的期限、范围、地域等内容。

在前述2、3所述情况下,如果公司与股东之间没有相关的竞业限制约定,实践中如果出现股东同业竞争的行为,则难以有效地追究该股东的责任容。因此,为了避免此种现象出现,最好在公司设立之初就在公司章程或相关协议中进行明确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

1、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2、高级技术人员

高级研究开发人员、技术人员、关键岗位的技术工人等容易接触到商业秘密的人员。

3、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其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人员,如市场销售人员、财会人员、秘书等。

一、竞业禁止的种类

在商业秘密的竞业禁止保护中

竞业禁止的种类包括劳动者在职期间的竞业禁止和劳动者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两种。劳动者在职期间的竞业禁止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竞业禁止。对于劳动者在职期间的竞业禁止问题,各国的认识上不尽一致。

在大陆法系国家,根据其民商法律的规定,经理人、代办商、董事等负有竞业禁止的义务,而对于一般的雇员是否以及如何承担竞业禁止的义务,每个国家的规定不同。例如,德国认为,雇员对其接受的劳务应当向雇主报告,不得违背忠实义务收受贿赂或者从事对雇主不利的事情。日本法律对于一般雇员的竞业禁止未作规定。我国有关法律对于竞业禁止的规定,主要是劳动者在职期间的竞业禁止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0: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竞业限制相关文章
  • 员工自离还受竞业限制管束吗
    员工自离竞业限制协议依然有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竞业限制协议,是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经济补偿,对劳动者进行从业限制的协议,从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生效,与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原因无关。一、被挖走的员工被老板辞退有竞业限制吗员工被挖走该员工符合竞业限制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协商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
    2023-03-28
    203人看过
  • 竞业限制能约束招聘的公司吗
    外资a公司通过人才市场招聘了许先生,公司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04年2月1日至2005年1月31日。2004年6月1日,公司突然收到另一家竞争对手b公司的函,该函中明确告知a公司:被贵公司聘用的许某曾是b公司员工,公司与许某签订有竞业限制协议。2004年4月底,许某单方向该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该公司在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后依约支付竞业限制的补偿金。函件还告诉a公司:双方所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录用许某的公司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劝告贵公司立即解除与许的劳动合同,本公司将向该员工提出劳动争议仲裁,届时,贵公司也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a公司经调查核实,b公司所说情况基本属实。a公司认为,本公司并不知道许与原公司签订有竞业限制协议,公司按照正常的途径录用,并没有任何违规的行为。a公司的看法对不对呢?许某与原公司所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只能约束协议的双方,
    2023-06-09
    390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对旧竞业限制条款是否有约束力
    [案情]2001年9月,吴某与甲公司双方签订了《聘用合同书》约定甲方聘用吴某的期限为捌年,还约定在聘用期内和聘用期结束后三年内,吴某不得向任何个人行号或公司泄露甲方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不得从事甲公司经营的产品和项目,甲公司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吴某一定的经济补偿;若有违反,经查证属实,甲公司有权追回给予吴某全部报酬和待遇,并给予吴某处以50万元的罚款。同日,甲公司与吴某还签订了《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书》。同年10月起,吴某即到甲公司从事技术工作。2008年3月17日,吴某以个人原因申请辞职,甲公司同意了吴某的辞职申请,于4月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吴某即离开公司。随后吴某以约定的经济补偿金低于现行法律规定标准,据此认为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其无拘束力为由,于同年4月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书》和《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书》中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其不具有拘束力。[评析]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吴某与甲公司于2
    2023-06-09
    332人看过
  • 强制执行是否受到时间限制的约束?
    申请强制执行是有期限的。即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起计算两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经济类案子强制执行有期限吗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必须遵守法定的期限,方为有效,如果超过期限,就丧失了申请执行的权利。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根据《民事诉讼法(试行)》的规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个人的为1年;双方是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为6个月。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1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每次履行期限的最后1日起计算(第16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
    2023-07-02
    162人看过
  • 有限公司股东有竞业限制吗
    1、如果来股东是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则负有法定的竞业禁止义务,在违背竞业禁止义务并对公司或其他股东合法利益造成损害时,公司或股东可以依法追究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2、如果股东是公司的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等源对公司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则需由公司与股东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离职后竞业限制的具体期限、范围、地域及补偿条款等内容。3、如果股东既非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亦未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为了避免同业竞争的存在,最好是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约定竞业限制的期限、范围、地域等内容。一、公司吊销监事有连带责任吗一般来说没有连带责任。1、公司一旦发生情况,首先由公司以其自身的财产进行清偿。二、公司监事会职权都有哪些公司监事会职权范围如下:(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2023-06-21
    262人看过
  • 受竞业限制约束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偿金吗
    受竞业限制约束的劳动者能否要求补偿金法律解读什么叫做竞业限制?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这项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地保证用工市场处于一个相对合理健康的工作环境,以免出现公司互相挖角的恶性竞争。竞业限制条款可以限制终身么?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为的是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尤其是商业秘密,但这并不能成为用人单位肆意限制劳动者的手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4条第2款的规定,竞业限制条款不可以限制终身,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即劳动者竞业限制义务条款自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两年自动解除,对劳动者不再具有约束力。否则它就会成为资方控制职工再就业的工具。受竞业限制约束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偿金吗?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
    2023-03-13
    471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竞业禁止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保护其商业秘密的法律措施。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和禁止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同时在业务竞争单位工作,限制和禁止员工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 更多>

    #竞业限制
    相关咨询
    • 离职后还要受竞业限制约束吗,离职后还要不要受竞业限制约束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02
      越来越多的企业限制员工离职后的就业范围,很多职场人被企业唬的一愣一愣的,真的以为自己不能从事同行业的工作,不得不换行业,而带来的却是隔行如隔山的痛苦,那么离职后还要受竞业限制约束吗,离职后还要不要受竞业限制约束?
    • 离职后还要不要受竞业限制约束?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11
      员工离职后仍受竞业限制协议的约束。竞业限制是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 对具有竞业限制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限制。该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 股权转让签订但未办理股东竞业限制协议,原股东还受竞业限制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6
      竞业限制是针对公司高管的,不是针对股东的。如果股东出任高管的,受竞业限制约束。 股东竞业限制协议生效,约定了股东权益的分割时点的,按照约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不具备创设股东资格的效力。
    • 如何约定竞业限制,约定竞业限制单位是否要补偿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10
      一、如何约定竞业限制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义务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用人单位不得与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否则该约定就是无效的。 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符合签订竞业限制条件的人员到
    • 违反竞业限制约束的法律责任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7-02
      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法律责任为要向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 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