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中管制刑罚由谁执行?
管制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九条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二、管制和缓刑的区别有哪些?
1、法律属性不同。
管制是开放性刑种,并且从逻辑上讲是最轻的一种。缓刑不是一种具体的刑种,它只是刑种的附条件不执行方式,只是考察方式;
2、执行方式不同。
管制是不予关押、由公安机关执行。缓刑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3、适用后果上不同。
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三、被判处管制公司可以辞退吗?
可以,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员工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管制和拘役的区别有哪些?
1、含义不同。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2、期限不同。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3、对象不同。
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而管制适用于罪行性质轻、危害小、行为人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犯罪。
4、执行不同。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五、被判处管制社区矫正期间需遵守哪些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六、一审被判处管制可以上诉吗?
可以,上诉需准备以下材料:
1、上诉状;
2、当事人身份证明,单位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当事人授权他人代为提起上诉,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
3、提供相关的证据。
七、一审被判处管制二审结果有哪些?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九条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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