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普通的技术工人。1996年1月进入一家金属粉末厂工作。进入企业前,我与厂方签订了为期4年的劳动用工合同,合同同时约定了相应的商业保密条款,要求我在离职后5年内不得到同省范围内其它企业参与生产和经营同类产品,在职期间企业每月支付100元保密费。2000年1月劳动合同到期后,我去国外打工近4年,不久前回国,进入本市另一家金属粉末企业工作。几天前,一个在原企业打工的工友对我说,原企业曾与一名离职工人因保密条款打官司,并说我离开原企业时间也不到五年,可能会遇着麻烦。我们是靠工资吃饭的,5年的条款对我们工人来说不仅太长也太不公平,面对可能出现的纠纷,我该怎么办呢?
竞业禁止条款是为避免用人单位商业秘密被侵犯与劳动者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制定的约定,它是现代企业在市场经济中为确保企业自身权益不受侵害采用的一种手段。但是,竞业禁止也不是无限制的,否则它就会成为资方控制职工再就业的工具。
1996年10月,劳动部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条规定:用人单位也可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三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从你的情况看,已经超过了《通知》规定的三年时限,按照《民法》的基本原理,超过三年的竞业禁止合同(条款)对职工而言显失公平。因此,你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原有的竞业禁止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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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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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条款有哪些,竞业禁止条款的效力宁夏在线咨询 2021-03-231、协议主体错误,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企业一方,应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即必须要有商业秘密的存在,这是实行竞业禁止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并且协议的另一方必须是符合竞业禁止适用条件的人员,如果不满足协议签订的主体条件很可能导致协议无效。 2、超过竞业禁止的期限,《劳动法》第24条规定,竞业禁止协议的禁止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期限超过两年,则超出部分应当认定为无效。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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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时约定的半年保密期和竞业禁止条款有效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16如果限制的人员以及范围符合法律规定,且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则条款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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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竞业禁止合同有没有期限?我们与公司签订的竞业禁止条款有效?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24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竞业禁止条款是有效的,但是如果没有约定,则该期限不得超过两年。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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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是竞业禁止的一种条款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031、竞业禁止条款属于任意条款,法律没有规定在劳动合同上一定要有竞业禁止条款,所以竞业禁止条款属于任意条款。 2、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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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条款中的竞业禁止是指什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能否约定竞争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4所谓竞业禁止是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工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中所谓“同类的营业”,是指营业种类属于同类,并且具有营利行为的性质。本案中,某县农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生产制造各种农用机械为主,包括小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