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全部履行赠与义务的合同有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09:40:48 82 人看过

不全部履行义务的赠与合同,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合同。依据《民法典》规定,附条件赠与的受赠人不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而履行不全能不能撤销合同,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一、父母买房全款写子女名字孩子能否拿回来?

父母出资买房写孩子名能通过任意撤销、法定撤销拿回来。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法定撤销是指丧失任意撤销权后出现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赠与人仍可享有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权利。

二、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撤销如何举证

撤销赠与合同是有两种情况的。

1、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种情况,只需要证明赠予物还没有被转移,就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了。

2、法定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需要符合法定的情形,这个时候就需要证明这些法定情形的存在,才可以撤销赠予合同。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三、赠予之后可以收回吗

如果是无条件的赠与并且赠与财产已经转移是不可以收回的,除非对方有以下行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是附义务的赠与受赠人没有履行义务,可以收回赠与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3日 20: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合同是否有效
    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合同如果依法成立的有效。当事人是否履行合同义务与合同的效力无关,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不履行义务不影响合同效力,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动产抵押合同效力何时生效动产抵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如果动产抵押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则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而动产抵押合同的成立时间是自合同当事人均签字确认后,合同就正式成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二、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没有交税有效吗房屋买卖合同未交税不影响合同效力。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
    2023-04-11
    358人看过
  • 合同义务的履行有诉讼时效吗
    合同义务的履行有诉讼时效吗,有哪些条例:(一)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时诉讼时效的起算当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情形,人第一次向人主张权利时,即为期限届满时,债务人从此时具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如不履行,则构成对债权人权利的侵害,且该侵害为债权人所应知,诉讼时效当然应从此时起算。当然,如果债权人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宽限期)的,诉讼时效从准备时间(宽限期)届满时起算。(二)关于分期履行的合同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关于诉讼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的规定,应按每笔相对独立的债权履行期限届满时分别起算。(三)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起算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了权利,则保证期间的使命完成,功成身退,而让位于诉讼时效,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从此开始计算。(四)合同无效情况下诉讼时效的起算合同无效,但当事人不知道也不应知道合同无效而将合同作为有效合同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诉讼时效应以合同约定的履行
    2023-02-23
    198人看过
  • 签订赠与合同后可以不履行吗,赠与合同有哪些生效要件
    一、签订赠与合同后可以不履行吗签订赠与合同后可以不履行。如果只是一般赠与合同,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赠与,即不再履行给付义务,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比如向学校捐款,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要积极履行给付义务。在赠与人不履行时,即为违约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受赠人可以主张赠与人给付财产,赠与人拖延或是明确表示不给的,受赠人还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理。赠与人出现以下法定情况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1.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不过,赠与人经济状况发生变化,要在赠与合同成立之后,如果签订赠与合同前经济状况就不好的,那么可能不是基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因为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2.赠与人难以维持正常生活二、赠与合同有哪些生效要件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有:1.赠与人与受赠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赠与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3.赠与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
    2023-03-06
    489人看过
  • 赠与合同的附义务包括哪些?受赠人不履行义务该怎么办?
    一、赠与合同的附义务包括哪些?《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第二项规定,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附义务赠与是一种特殊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单独的义务的赠与,不是单独的另一个合同的内容,而是赠与合同的一部分。1、所附义务不能是受赠人的“既存义务”,所谓“既存义务”就是指当事人本来就应当履行的义务。即所附义务应该是非法定义务。2、附义务赠与的履行,一般为赠与在先,义务附后,即受赠人接受赠与后才履行的义务,而不是先履行义务才能接受赠与。3、所附义务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第三人权益和违反公序良俗、道德约束,不得违反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所附义务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第三人权益和违反公序良俗、道德约束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赠与合同无效。4、附义务的赠与,其所附义务有一定限度,通常低于赠与财产的价值。受赠人仅在赠与财产的价值限度内有履行其义务的责
    2023-06-20
    346人看过
  • 先履行合同义务与后履行合同义务是什么意思
    不一样,性质上看两者都属于附随义务,严格的来说两者都是不存在与合同关系存在内,而是存在一合同关系的一前一后,虽然两者看起来都是法定义务,但实践中往往习惯上好多地方也都需要他。所谓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它是建立在民法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是诚实信用、公平原则的具体化。它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及诈欺禁止等义务。举两个列子:比如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明知标的物在出卖人要约的条件下自己不会买受,却仍然出于恶意,一再以种种理由与方式与出卖人磋商,最终合同不成立,却导致出卖人不能及时出卖标的物,间接蒙受损失。又如出卖人为使买受人更充分详实了解标的物,可能要介绍一些有关标的物的数据资料、生产工艺等商业秘密,这时如果买受人不遵守先合同义务的规定,就可能会使出卖人权益受损。后合同义务,是指合同
    2023-04-19
    496人看过
  • 赠与人未按赠与合同履行义务是否构成违约
    一、赠与人未按赠与合同履行义务是否构成违约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如果没有撤销赠与等情形的,构成违约行为。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符合上述违约的情形。当因可归责于赠与人的原因发生时,即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财产的毁损、灭失,造成受赠人损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赠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赠与合同无效的,受赠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
    2023-10-28
    196人看过
  • 赠与附义务影响合同生效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赠与合同是可以附义务的,只要赠与合同与所负的义务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影响合同的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附义务赠与合同】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一、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是否有效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款可以要回。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如一方有赠与的意思表示,而另一方无愿意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又或只有一方愿意接受赠与,而另一方无赠与的意思表示,赠与均不能成立。我国法律允许赠与时对受赠人附设一定的义务,也可通过附条件(或附期限)来调整赠与的法律效力。但附条件(附期限)的赠与和附义务的赠与有着严格的区别。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其所附义务与赠与合同自身的法律效力无关,不会因所附义务而解除或延缓赠与的效力。而在附条件(附期限)的赠与中,条件(期限)的成就与否直接关系到赠与的生效或解除。《民法
    2023-03-09
    179人看过
  • 履行部分合同义务能否解除合同?
    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双方合同履行完了还能解除合同吗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已经终止,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已全部完成,不用再进行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
    2023-07-06
    240人看过
  •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哪些性质,赠与人可以不履行赠与合同吗?
    一、赠与合同一般具有哪些性质赠予合同具有的性质为:1.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2.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3.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二、赠与人可以不履行赠与合同吗赠与人可以不履行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应当符合下列法定条件:1.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是发生在赠与合同成立之后,而不是成立之前。如果自身的经济状况本已十分不好,仍向他人表示赠与意思,实际上其赠与的意思表示多无诚意,赠与合同也无履行基础。2.是经济状况显著恶化,致使严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或者使个人的家庭生活发生困难,不能维持自己的正常生计,
    2022-07-15
    251人看过
  • 受赠人有义务遵守赠与合同所附的义务吗
    赠与人可以在赠与合同中附义务,附义务赠与的,受赠人应该接受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六百六十二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后可以不履行吗首先,签订赠与合同后,如果只是一般赠与合同,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赠与,即不再履行给付义务,不承担法律责任。反之,如果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比如向学校捐款,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要积极履行给付义务。在赠与人不履行时,即为违约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受赠人可以主张赠与人给付财产,赠与人拖延或是明确表示不给的,受赠人还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理。其次,赠与人出现以下法定情况
    2023-02-12
    73人看过
  • 赠与人可不履行合同的条件是什么,赠与人不履行赠与合同可以请求索赔吗
    赠与人可不履行合同的条件是经济状况显著恶化发生在赠与合同成立之后,致使不能履行赠与义务,赠与人不履行赠与合同是否可以请求索赔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一般是不能索赔的。一、赠与人可不履行合同的条件是什么赠与人可不履行合同的条件一是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是发生在赠与合同成立之后,而不是成立之前。如果自身的经济状况本已十分不好,仍向他人表示赠与意思,实际上其赠与的意思表示多无诚意,赠与合同也无履行基础。二是经济状况显著恶化,致使严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或者使个人的家庭生活发生困难,不能维持自己的正常生计,不能履行扶养义务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不论赠与合同以何种方式订立,不论赠与的目的性质如何,赠与人可以不再履行尚未履行的赠与义务。二、赠与人不履行赠与合同可以请求索赔吗赠与人不履行赠与合同能否请求索赔,取决于实际情况。一般情况下不需要赔偿,但如果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的
    2022-10-13
    488人看过
  • 赠与合同部分不履行的应当如何赔偿
    赠与合同不履行的,能否要求赔偿《民法典》规定,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行为的后果,仍然希望或者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过失是行为人违反其应尽和能尽的注意义务的行为的心理状态。根据过失的轻重程度,可以将其分为轻过失和重大过失:欠缺一个谨慎之人所应有的注意而致人损害构成轻过失;未达到一个疏忽之人所能达到的注意而致人损害构成重大过失。在普通赠与合同中的赠与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只有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的赠与人才可能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且仅仅是在因其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情况下才承担该责任,也就是说,在因其轻过失而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情况下,赠与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赠与人可不履行合同的条件是什么为了保护赠与人的利益,当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
    2023-06-14
    247人看过
  • 赠与合同有效吗赠与合同是不是双方法律行为
    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专利赠与合同需要公证吗?专利赠与合同不需要公证,但是经过公证后,赠与人就不能随意撤销赠与。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二、捐赠可以撤销吗不能。赠与人具有任意撤销权,但须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进行。交付后,不能再撤销。但为了保护公共利益和受赠人的信赖利益,法律规定了两种不允许赠与人撤销的赠与合同,即赠与合同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
    2023-04-05
    219人看过
  • 代为履行合同必须履行合同义务吗
    代为履行合同义务可行。当事人可以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或者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一、债权的担保方式包括了哪些常见的债权担保形式一般有以下五种:第一、质押。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可以质押的权利有: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汇票、支票、本票等。(一)动产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二)权利质押可以质押的权利有: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汇票、支票、本票等。第二、抵
    2023-06-22
    328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并不履行义务的,还能否撤销赠与人的赠与合同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24
      法定撤销权的三种情况:(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行使法定撤销权的时间期限:(1)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2)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
    • 合同给履行部分的义务有效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7-07
      履行合同部分的是否有效分两种情况: 1、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 不全部履行义务的赠与合同能撤销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28
      不全部履行义务的赠与合同,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合同。依据《民法典》规定,附条件赠与的受赠人不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而履行不全能不能撤销合同,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 赠与合同中未完全履行义务的部分能否被撤销
      广东在线咨询 2024-12-10
      1. 如果赠与人不全部履行其义务,赠与合同可以被撤销。 2. 如果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或者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或者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有权依法撤销。 3.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4. 如果
    • 不履行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有什么责任?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7-20
      以下是不履行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应该履行的责任:所谓附条件赠与,是指当事人对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条件,把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消灭的前提。在附条件的赠与中,条件的成就与否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当条件尚未成就时,赠与的权利义务虽已确定,但效力却处于未定状态。而附义务赠与合同是指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的义务。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生效;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