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房产如何确定所担保的债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3 15:10:52 226 人看过

当事人以房产抵押的,可通过签订的抵押合同的内容来确定所担保的债权。因为当事人需在抵押合同中约定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以及担保的范围。

一、民法典规定设立质权要签订质押合同吗

要。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二、什么是担保,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

担保合同的内容: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保证的方式;

4、保证担保的范围;

5、保证的期间;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抵押合同书写格式

抵押合同书写格式:

1、被担保的主债权类型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4、抵押担保范围;

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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