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住房屋是否受到民法典中相邻权的约束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01 12:48:08 110 人看过

一、非居住房屋是否受到民法典中相邻权的约束

民法典规定,相邻不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行使相邻权,非居住房屋也会受到民法典中相邻权的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二、常见的相邻权纠纷有哪些

常见的相邻权纠纷有:

1.因宅基地使用而产生的相邻权纠纷;

2.因用水、排水产生的相邻权纠纷;

3.因修建、施工产生的相邻权纠纷;

4.因排污产生的相邻权纠纷;

5.因通风、采光、噪声产生的相邻权纠纷。

相邻权发生纠纷时,一般的纠纷包括因为采光或者噪音发生的纠纷,因为排污产生的纠纷,因为施工产生的纠纷,因为排水产生的纠纷,因为建筑使用产生的纠纷等,如果发生纠纷可以进行协商或者调解。

三、相邻权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相邻权纠纷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但如果是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的主张,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2日 15: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民法典中享有房屋居住权再婚后能否居住
    一、民法典中享有房屋居住权再婚后能否居住民法典中享有房屋居住权再婚后能居住,从法律角度,享有房屋居住权的一方再婚后仍然可以居住。但在现实生活中,再婚的一方虽然拥有居住权,但只能自己在前夫(妻)家居住。再婚的一方应该和现在的配偶居住在一起。如果再在前夫(妻)家居住,从道义角度,显得非常尴尬。二、居住权的设立方式有哪些居住权的设立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签订合同。当事人订立居住权合同是设立居住权最主要的形式。通过订立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的,必须到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2.建立遗嘱。住宅所有权人可以以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立居住权,即住宅所有权人在自己的遗嘱里明确为他人设立居住权。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包含以遗嘱继承方式设立居住权和以遗赠方式设立居住权两种情形。3.法院判决。除规定的以合同和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外,居住权还可以通过法院判决的形式设立。三、居民权有哪些法律特征居民权
    2023-04-30
    104人看过
  • 民法典中房屋相邻权纠纷与时效有否关系
    一、民法典中房屋相邻权纠纷与时效有否关系民法典规定,因相邻关系产生纠纷的,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纠纷时,适用诉讼时效的限制,起诉时效是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二百八十八条【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二百八十九条【处理相邻关系的法律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二、发生相邻关系纠纷怎么解决如遭遇相邻关系纠纷时,建议依
    2023-04-12
    335人看过
  • 民法典中房屋出售终身居住权是否合法
    一、民法典中房屋出售终身居住权是否合法民法典中房屋出售终身居住权是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二、居住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1、居住权主体对象广泛的自然人。居住权人和继承人的区别是居住权人可以是任何人,有血无血缘关系都是可以的。只要房产产权人,对此人做了居住权登记,就可以拥有居住权。但是,居住权只能是自然人,企业、团体都不能是居住权的主体。2、居住权消灭有3种情况,约定时间到期、居住权人自动放弃或去世。双方有约定时间,就按照约定时
    2023-04-13
    180人看过
  • 民法典中相邻权包括地下室的相邻权吗
    民法典规定,相邻权是两个相邻不动产产生的,而地下室在其中一个不动产里面的,所以地下室与相邻不动产为会产生相邻权的。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是兼顾利益、提供利益。相邻各方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要互相协作,兼顾相邻人的利益。处理因相邻关系发生的纠纷时,应从有利于有效合理地使用财产,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出发。相邻权受到侵害的解决方式如下:1、当事人各方自愿协商,和平解决争端;2、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当事人各方可以共同请求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对争议进行调解;3、在当事人各方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调解失效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诉请法院,请求法院依照法律程序来解决。法院起诉流程如下: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申请。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4、民事庭受案后,给双方发传票
    2024-05-07
    350人看过
  • 民法典中相邻做房屋采光权如何界定
    一、民法典中相邻做房屋采光权如何界定民法典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兴建房屋时影响其他建筑物采光的,就是侵犯采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二百八十九条【处理相邻关系的法律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第二百九十三条【相邻通风、采光和日照】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二、采光权纠纷的解决途径是什么采光权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民事纠纷的解决途径包括以下几种:第一,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第二,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
    2023-04-12
    175人看过
  • 民法典中车位的使用是否适用相邻权
    一、民法典中车位的使用是否适用相邻权民法典规定,车位是属于不动产的一种,两个相邻车位可以适用相邻权,车位权利人不得侵犯其他权利人的相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二百八十九条【处理相邻关系的法律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第二百七十五条【车位、车库的归属】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车位、车库的首要用途】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二、物业不让业主停车怎么办实际中,现在小区的停车位通常包括以下三种:1、开发商规划的内车库或地下
    2023-06-17
    125人看过
  • 民法典中不在房子里住可行使相邻权吗
    相邻不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行使相邻权,权利人不在房屋里面居住的,不会影响房屋权利人行使相邻权。法院起诉流程如下: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申请。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4、民事庭受案后,给双方发传票,通知开庭时间。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4-05-09
    480人看过
  • 民法典中再婚一方去世房屋是否有居住权
    一、民法典中再婚一方去世房屋是否有居住权关于再婚一方去世房屋是否有居住权,可知享有房屋居住权的一方再婚后,如果在居住权期限内的,仍然享有居住权,去世之后则不再具有民事权利。但只能由当事人享有,其配偶不具有居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二、再婚的流程跟结婚程序一样,男女双方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再婚的需要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2023-04-12
    120人看过
  • 民法典中土地证上有名字是否有房屋的居住权
    一、民法典中土地证上有名字是否有房屋的居住权土地证上有名字没有房屋的居住权。居住权是指对他人的房屋有拥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这个权利来自于房屋的所有者的设立,而不是土地证上面的名字。土地证上有名字只能说明土地的使用权归自己所有,如果已经转让了使用权的,应当及时去相关部门进行变更。《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二、关于房屋居住权设立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房屋居住权设立的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2023-04-13
    127人看过
  • 民法典中如何样才有房屋居住权
    一、民法典中如何样才有房屋居住权民法典中房屋居住权的取得如下:当事人可以依照合同约定取得居住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居住权、可以依照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可以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房屋面积有误差购房者如何维权房屋面积有误差,可以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
    2024-01-13
    176人看过
  • 购房合同是否受到中介的约束
    与中介签的购房合同有法律效力,具体如下:1、买卖双方与中介签订的购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一般买卖双方与中介签订买卖中介合同和买卖合同,其签订的购房合同在房屋所有人授权下成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法合同;2、中介合同主要是为了保证中介费的支付。中介合同是中介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体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买卖合同是买受人转让标的物所有权,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与合同备案时间一致吗肯定是不一致的,客户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后,开发商会将购房合同集中递交到房管局进行备案,此过程一般需要三十天时间。如客户为按揭购房,待合同在房管局备案完后,还需再将客户的所有贷款资料递交给按揭银行进行审核,办理抵押贷款手续,此过程的办理时间一般也需要三十天左右(视不同银行工作情况而定)。待以上手续全部完成后,签约中心会通知客户领取购房合同。如果已经备案成功,但是还不能拿到购房合同
    2023-07-07
    147人看过
  • 民法典公房再婚配偶是否享受居住权
    一、民法典公房再婚配偶是否享受居住权公房居住权是需要根据公房的具体政策和双方协商来决定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会判决赋予一方居住权,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二、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按照规定公房居住权是
    2023-06-17
    165人看过
  • 民法典中能否在赠与合同中约定居住权
    一、民法典中能否在赠与合同中约定居住权房屋所有人签订赠与合同时,可以在赠与合同中约定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占有、使用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第六百六十一条【附义务赠与合同】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二、财产赠与怎么进行公证1、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2、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赠与协议;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
    2023-04-14
    132人看过
  • 非法建筑物是否受相邻权保护
    民法典规定,非法建筑虽然不受法律保护,但相邻关系是基于两个相邻不动产产生的,所以违法建筑其他建筑相邻的,违法建筑相邻权受法律保护。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二百八十九条【处理相邻关系的法律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第二百九十条【用水、排水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第二百九十一条【通行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第二百九十二条【相邻土地的利用】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
    2023-03-23
    14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民法典中违法建筑是否具有相邻权?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01
      民法典规定,两个相邻不动产的权利人享有相邻权,所以违法建筑和其他建筑物相邻的,享有相邻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处理相邻关系的法律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百九十三条【相邻通风、
    • 民法典中居住房屋出租房可否短租?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2-04
      可以,房屋租赁的期限由承租人和出租人自行约定,法律没有规定房屋租赁的最低期限,但规定了租赁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的民法典中的居住权是否需要公证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3-19
      居住权不需要进行公证。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 民法典怎么约束房屋中的房子终止合同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3
      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如果没有约定的,就要按照终止合同带来的损失进行赔偿。当然,如果双方不能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维权。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邻居房屋相邻权怎么处理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15
      相邻权是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邻居违建当业主可以要求物业予以制止,发出整改通知;可以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以及向城乡规划部门举报,由城乡规划部门责令拆除,邻居拒绝履行的可以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