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非贸易渠道进口旧车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计费依据问题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20:47:28
112 人看过
最近收到广州等地交通部门的报告,要求进一步明确非贸易渠道进口的翻新车、旧车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标准问题。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对于非贸易渠道进口车辆,包括新车和各种翻新车、旧车,都应按照《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办法》的规定,以该车辆的组合价格为计费依据计征车辆购置附加费。为减少征缴过程中的矛盾和防止瞒报车价、偷逃车辆购置附加费,除另有规定外,对于进口的翻新车、旧车,可比照同类型新车价格折价(一般不低于新车价格的百分之七十)计征车辆购置附加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交通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关于非贸易渠道进口车辆改由进境地交通部门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的通知
299人看过
-
关于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附加费的通知
162人看过
-
关于对过户和改型等车辆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若干问题的规定
288人看过
-
交通部、财政部关于小轿车实行专营后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98人看过
-
关于停车场收费问题的投诉渠道
223人看过
-
招远市关于加强车辆购置附加税征收工作的通知
315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车辆购置税与车辆附加费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01车辆购置附加费是国家向购车单位和个人在购车时征收用于公路建设的专用资金。车辆购置税是对在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
-
车辆折旧费怎么计算车辆折旧费法律依据是什么车辆折旧费计算公式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7车辆折旧费是车辆投资回收的财务表现形式,它是每年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更新车辆,以维持运输再生产。车辆折旧费不能反映国民经济对运输车辆的投入,能有效反映车辆折旧的经济价格的是车辆的资金回收费用。车辆折旧费的调整方法是以车辆的资金回收费用(在社会折现率条件下)替代车辆的财务折旧费。车辆资金回收费用等于汽车经济价格(扣除购置附加费)乘以年资金回收系数,再除以平均单车年运输周转量。 1、税法在固定资产
-
汽车购置附加费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22000年10月22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从2001年1月1日起开始向有关车辆征收车辆购置税,原有的车辆购置附加费取消。 至此,由交通管理部门征收十五年的车辆购置附加费被国税部门的车辆购置税所取代,随之又经历了四年由交通部门代征的历程,于2005年1月1日起移交国税部门征收管理。车辆购置税正式成为国税机关全面管理的又一主要税种。
-
-
谁知道那个关于车祸后对方索要误工费的问题!!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4(一)《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二)《收入状况证明》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