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征收有土地补偿款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3 10:11:45 210 人看过

一、国有土地征收有土地补偿款吗

国有土地征收依法享有征地补偿。国有土地征收时,当地政府会根据已经出让土地的建设开发情况和土地利用的情况,再加上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期限,做出一个整体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征收土地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向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申请;

(2)市、县国土部门拟订征地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后逐级上报;

(3)征地审核与批复;

(4)被征地所在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5)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制订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6)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

(7)建设项目用地单位获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

土地征收是会涉及到一笔征收的补偿费,这笔补偿的费用是由当地的物价还有人均收入来确定补偿标准,只要所给予的补偿不低于现生活水平标准,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合理、合法的,所以,在征收前就可以与被征收方多协商,这样才不会产生纠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n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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