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4:32:12 292 人看过

以下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一、起诉村委会算行政诉讼吗

当事人起诉村委会的行为一般是不属于行政诉讼的范畴的,村委会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不是国家行政机关,不能成为行政行为的实施主体。法律规定的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如何对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变更的行为

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第二十七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三、手术授权要不要发红头文件

手术授权不要发红头文件。因为红头文件一般是因为往往套着象征权威的红头而得名,通常是指,政府机关发布的措施、指示、命令等非立法性文件,长期以来都是各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重要抓手。专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公民和组织而制发的文件,这类文件对公众有约束力、涉及到他们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法律用语所称的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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