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在与前妻离婚后,被知情者告知正独自抚养的儿子并非自己亲生。愤怒之下,他将前妻告上法庭,要求变更监护权。近日,经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调解,朱某和前妻自愿达成协议,小孩朱-弋由被告李某抚养,朱某与朱-弋断绝父子关系,不承担任何抚养义务。朱某和李某1994年结婚,于同年10月24日生育一子,取名朱-弋。后双方因性格不合,于2004年5月24日协议离婚,朱-弋由原告朱某抚养。
后来,朱某因听人说朱-弋不是自己的亲生子,便于2004年11月8日委托江西科正医学基因学司法鉴定所,对自己与朱-弋的亲生血缘关系作了医学鉴定,结果显示朱某与朱-弋之间并无血缘关系。愤怒的朱某遂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变更监护权,小孩由被告抚养。2004年12月20日,李某申请对朱某与朱-弋的亲生血缘关系重新鉴定,经江西省高院技术鉴定所做出技术鉴定,认定原告朱某与朱-弋无亲缘关系。
-
如何办理或变更监护关系
265人看过
-
没有血缘关系离婚,孩子的监护权归谁?
484人看过
-
什么是直系血缘关系,谁是直系血缘关系?
346人看过
-
遗嘱信托:如何为无血缘关系的人设立?
299人看过
-
如何变更监护权的行为无效
379人看过
-
什么是血缘关系?
229人看过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受到监督和保护的人是被监护人。 早在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里就有关于为浪费人和精神病人设置监护的规定。但当... 更多>
-
监护权变更监护关系也变更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2-12-01监护权变更,亲属关系不变更。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
-
-
-
变更监护关系的法律依据,变更监护关系的步骤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8一、变更监护关系的法律依据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
-
变更监护关系与变更抚养权的相关知识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4一、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定情形有4种: 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因此,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有权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