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怎么进行股权转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11:42:33 53 人看过

股权转让无效的原因:

1、违反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从而排除了公司法第72条第二、二款的适用。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规定,应优先适用章程的规定。比如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时,只能转让给股东张三,如果股东将股权转让给了股东李四,那么个转让行为就会被认定为无效。或者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时,只能以原始价转让给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购买,不能转让给股东外的其他人,如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人时,其协议也有可能被认为无效。

注意:

(1)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条款不能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

(2)公司章程的限制性条款不能禁止股东转让股权。如果有这种规定则因违反股权自由转让的基本原则,剥夺了股东的基本权利,应属无效。

2、违反公司法规定

在公司章程没有对股权转让进行规定时,股权转让应适用公司法第72条之规定。如果股东违反其规定转让股权,应被认定为无效。

股东内部转让一般没有什么争议。如果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时,应争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先购买权。如果两个以上的股东都主张优先权时,各方可协商购买比例,如协商不成,各方按出资比例购买。

股东在向其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如果违反上述程序与规定,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转让无效。

3、违反特别规定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有股权转让是需主管部门审批的。批准机关一般为国资委或当地政府。如国有股转让没有经过批准,也会被认定为股权转让无效。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必须详细了解公司法及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否则将导致转让无效,从而带来麻烦和损失。

怎么进行股权转让?

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经过以下手续:

1、首先需要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2、需要另外那位股东对欲相关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3、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4、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5、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向税务部门交纳相关税款,再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1日 15: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权转让相关文章
  • 股权转让程序之股权转让形式
    股东,转让,股权,出资,公司,同意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规定相对比较明确:在新《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
    2023-06-09
    443人看过
  • 禁止转让股权的情形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一、股权转让的限制依法律的股权转让限制,即各国法律对股权转让明文设置的条件限制。这也是股权转让限制中最主要、最为复杂的一种,中国法律规定,依法律的股权转让限制主要表现为封闭性限制,股权转让场所的限制,发起人持股时间的限制,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条件的限制,特殊股份转让的限制,取得自己股份的限制。(1)封闭性限制《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2)股权转让场所的限制针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转让《公司法》第144条规定:“
    2023-02-16
    184人看过
  • 股权转让有什么要件转让股权的要件有哪些
    1、转让股东必须是具备依法设立的公司的股东资格且转让程序必须合法。这个是比较浅显的条件,且无甚争议。但是针对有些特殊企业形式则有不同的规定。2、根据《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无需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向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权时,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这个须经半数股东同意并不是一个恒定的标准,如果公司在章程里面对公司股权转让表决方式有了明确的约定,则需要依据公司章程来处理。同时在公司股权转让中,一定要注意公司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问题,在转让之时需要提前通知其他股东,并提醒其有优先购买权,具体通知发送的提前天数以及约定的答复日期等也都是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的。3、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就合资企业来说,无论是投资者之间转让股权,还是合营一方向合营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权,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都必须经过其
    2023-02-28
    123人看过
  • 进行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的签订有哪些要求
    认缴制股权转让协议都有以下要求:1、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2、约定股权转让价格和支付方式、付款时间;3、股权转让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4、约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一、保姆协议合同怎么写保姆协议合同应当按照约定的内容写。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内容写保姆合同:1、雇主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住址和联系方式;2、保姆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住址和联系方式;3、保姆的工作内容,以及工作时间;4、雇主是否提供食宿,提供食宿的,应当对住宿的条件写清楚;5、报酬、支付方式,以及支付时间;6、违约责任;7、争议的解决方式。二、公司转让后原备下来的债务是谁的1、公司股权整体转让后,原公司隐藏的债务,新公司仍应当承担责任。2、因为公司是一个法人主体,法人主体没有消灭的,债务依然由该法人主体承担,公司股权的变更,不影响责任的承担。3、对于在股权转让时隐藏的债务,按股权转让协议
    2023-03-31
    287人看过
  • 股权转让时隐名股东的股权转让问题有哪些
    1、作为股权转让的转让方,如果自己持有的股权(工商登记上记载的股权)中,有一部分实际上所有权属于隐明股东所有,那么,转让方实际上是无权处分这隐名股东的股权的。2、因此,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如果没有取得隐名股东的授权,不能将工商登记上记载的股权作为拟转让股权予以出卖,否则就是埋下了纠纷的种子。如果隐名股东不同意转让自己的股权,转让方可以将真正因自己出资而形成的股权转让。一、股权转让时还要注意哪些问题?1、各方达成初步意向各方应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的可行性,分析股权转让的目的是否符合自己的战略投资发展,为此常需要先聘请专业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最后就转让标的企业(目标公司)的资产状况、股权价款或确定方式、款项支付方式与期限等达成初步意向。2、各方获得授权或批准在交易方为公司的情况下,应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取得自身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批准;对于交易方为国有企业的情况下,应取得其投资主体或国有资产监督管
    2023-03-16
    100人看过
  • 股权转让要哪些材料,转让股权的材料有哪些
    一、股权转让要哪些材料1、企业股权转让及修改合同(中外合资企业)、章程相应条款的申请报告;2、企业原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3、企业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股权转让及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的决议;4、股东会或董事会成员名单;5、企业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合同修正案(中外合资企业);6、企业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章程修正案;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注册资本已到位的验资报告(复印件)或者评估报告;8、原合同(中外合资企业)、章程及历次修正案(复印件);9、股权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需提供经公证和认证的境外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及中文翻译件、资信证明;股权受让方为境内投资者的需提供境内投资方的营业执照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且需所有境内投资者现场确认。10、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11、同意转让的决议。二、股权转让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主要在我国《公司法》第72、
    2023-02-19
    356人看过
  • 股权转让协议无效通常有以下情形:
    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具体情况如下:1、违反公司章程。《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二、违反《公司法》。当公司章程没有规定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应当适用《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股东违反其规定转让股权的,视为无效。三、违反特别规定。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有股权转让需要主管部门批准。批准机关一般为国资委或地方政府。如果国有股转让未经批准,也将被视为股权转让无效。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情形有什么一、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情形有:1、股权转让协议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2、违反公司章程的;3、股权转让协议是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或者恶意串通订立的;4、股权转让协议违法的;5、股权转让协议违背公序良俗的;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股权转让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2、全部转让与部分转
    2023-08-18
    148人看过
  • 股权转让哪些情形需要注意
    股权转让一般不需要股东会同意,但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的,需要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股东之间转让的不需要。但有下列情形需慎重对待:1、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不得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而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此时股东股权转递不可能,是由公司收购,还是通过临时决议同意股东向公司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需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2、公司控铷股东拟转让股权,为保护其他股东利益,公司最好进行审计、评估,以免大股东侵害其他股东行为的发生,亦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大股东有个定性、评价。3、公司对外投资的股权欲转让的,须经董事会乃至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作为公司重大事项对待,应经审议作出决定。一、股东对外转让股权需要全体同意吗1、股权的对外的转让,若是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的话,不需要全体股东的同意,只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情况下有优先购买权。股权变更不需要进行变更登记。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
    2023-02-16
    173人看过
  • 股权转让形式有哪些,股权转让实务操作方式又是怎样的
    股权转让的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规定相对比较明确,在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该项规定的立法出发点是:
    2023-06-13
    71人看过
  • 股权转让有哪些形式,股权转让的实际操作模式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其他现有股东,即:,公司内部股权转让第二种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他投资者,即公司外部股权转让。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有所不同:(1)内部股权转让:出资股东之间依法转让出资额,是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出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股东之间一旦发生纠纷,可以作为依据。(2)向第三人转让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是公司对外转让。除依照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有关文件外,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不同意转让的,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不购买转让的出资的,视为同意”。这一规定的立法出发点是:一方面要保证股权转让人相对自由地转让其出资;另一方面,有必要考虑有限公司的资本合作与个人合作的混合性,从而尽可能地维护股东
    2023-05-07
    461人看过
  • 转让股权虚假转让股权
    1、虚假出资股东需要承担内部责任(1)有限公司成立前,股东之间的出资协议对签订股东具有合同约束力,违反该出资协议而未缴纳或足额缴纳出资的,即构成违约,应继续履行出资义务或承担解除出资合同、公司不能成立的法律责任。(2)有限公司成立后,股东即受公司章程的约束,公司章程亦具有契约性质,约束全体股东和公司本身的行为。2、虚假出资股东需要承担外部责任(1)各股东实缴的注册资本之和未达法定最低限额时,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股东不受有限责任的保护。(2)各股东实缴出资之和未达公司章程规定的数额,但已达到法定最低限额的,公司具备了独立法人人格,股东亦受到有限责任的保护,虚假出资的股东应在实缴资本与应缴资本的差额内向公司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已经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不能清偿的范围内向债权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3)在数个股东均存在虚假出资但未导致公司注册资本低于法定最低限额的情形下,各出资未
    2023-04-11
    446人看过
  • 股权转让规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何进行股权转让?
    一、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作出专门规定的,按章程规定转让。二.如果公司章程没有作出专门规定的,按以下规定转让股权。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条件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股权或者部分股权,即我国法律不禁止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也不需股东会表决通过。但是,我国法律和国家有关政策从其它方面又对
    2023-07-11
    63人看过
  • 确认股权转让无效的几种常见情形
    确认股权转让无效的几种常见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转让的;2、侵害其他股东有效认购权的;3、转让程序、形式、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4、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而转让股权的;5、其他无效情形。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
    2023-07-27
    205人看过
  •  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进行股权转让?
    本文主要介绍了股权转让的前提条件,包括公司必须依法成立、出让人依法取得股东资格以及取得股权程序合法。只有满足这些前提条件,股权才可以进行转让。在满足以下前提条件的前提下,股权才可以进行转让:1.公司必须依法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才依法取得法人资格。2.出让人依法取得股东资格。公司股东基于社员资格而享有的股权,包括各种具有财产性质的请求权和共同管理公司的权利。3.取得股权程序合法。 股 东 资 格 的 取 得 对 股 权 转 让 有 何 影 响 ?股东资格的取得对股权转让具有重要影响。在股权转让中,受让人取得股东资格是必须的,否则转让行为将无效。同时,股东资格的取得也会对股权转让的定价产生影响。如果股东资格较容易取得,那么股权转让价格就可以相应地高一些;反之,如果股东资格较难取得,则股权转让价格就需要相应地低一些。另外,
    2023-09-04
    57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更多>

    #股权转让
    相关咨询
    • 股权转让中有哪些情形是必须以股权对价转让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07
      股权转让一般要求原有股东或者第三人受让股份。 依照原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不能请求公司回购自己所持有的股份的。公司资本的原则资本法定、资本维持、资本不变,要求公司在存续的期间,应当保持与资本额相当的财产。公司资本确定后不能随意改变。允许公司回购股东的股份,将会影响公司资本的充实率。按照资本多数的原则,股权的行使按照所持的股份多少来确定表决权。大股东可能会通过对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等控制公司权
    • 最近公司小股东想转让股权小股东确认股权转让无效的情形有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03
      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从而排除了公司法第72条第二、二款的适用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规定,应优先适用章程的规定比如“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时,只能转让给股东张三”,如果股东将股权转让给了股东李四,那么个转让行为就会被认定为无效或者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时,只能以原始价转让给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购买,不能转让给股东外的其他人”,如股东将股权转让给
    • 国有股权转让无法进行转让合同有效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1-12
      并不必然导致其无效,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在涉及关联方交易、国有资产转让等交易活动中,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该交易行为无效。相关行政法规、规章对这类转让行为的法律效力没有给予明确的界定。 风险提示:在国有股权进场交易前,建议通过书面方式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并要求其书面函
    • 股权股权转让规定的限制情形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26
      1、封闭性限制。《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2、股权转让场所的限制。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方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3、发起人持股时间的限
    • 股权转让形式有哪些,转让股权要满足哪些条件,转让股权要注意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5
      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