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怎样成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7:51:11 481 人看过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成立条件有:

(一)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

(二)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

(三)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

(四)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

(五)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

(六)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

一、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的要约方式应符合哪些规定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内容足够确定,一经受要约人承诺即使合同成立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收要约的人称为“受要约人”。在商业活动及对外贸易中,要约常被称作发价、发盘、出盘、报价等。

一项缔约的意思表示,是否构成一项要约,不在于它的形式,关键在于其实质。因为构成要约的意思表示,应该具备以下要件:

(3)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4)须表明一经承诺要约人即受约束的意旨。

二、要约与合同有什么区别

要约与合同的区别是: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则合同成立。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所定下的协议。要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三、要约和承诺的法律效力有什么不同

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特定人发出订立合同的表示,要约需要包含具体的内容,如标的物的种类、质量、数量等内容。要约一经发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要约可以撤回。承诺是指对要约人发出的要约表示认可,承诺一旦到达,合同即成立,因此承诺不可以撤回。要约对要约人有约束力,承诺对双方皆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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