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与防卫过度在法律上有何差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08 13:55:09 178 人看过

一、故意伤害与防卫过度在法律上有何差异

1.防卫过当与故意伤害的区别在于两者对危害结果发现的主观心理状态不同,防卫过当是过失心态,而故意伤害罪是故意。

2.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过度防卫应当如何认定

防卫过当是超过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的行为,认定防卫行为是否过当,必须认真地分析判断其防卫行为是否具有防卫过当的特征。

1.从不法侵害的强度方面来认定防卫过当。不法侵害的强度是一个综合系统指标,既要分析不法侵害的手段、缓急、参加人数等,又要分析防卫的地点、手段、后果及主体的体力和心理态度。如果防卫强度明显大于不法侵害强度,这种强度又不是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所必须的,即是悬殊的或是完全多余的,这就应认定为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

2.从正当防卫的时间性上来认定防卫过当。正当防卫的时间性就是要求正当防卫人认清不法侵害的紧迫性,如果防卫人不立即采取防卫行为,就会造成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益遭到侵害。

3.从正当防卫保护的法益性质来认定防卫过当。这是认定防卫过当最关键的因素和最重要的认定规则。正当防卫所保护的法益性质,决定着不法侵害行为的性质,从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正当防卫的强度和时间上的缓急。

三、防卫过当与假想防卫的区别是什么

二者的性质不同,且两者的最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存在现实危险。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给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八条 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n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10: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故意伤害与防卫过当致死判刑标准
    对于防卫过当的量刑,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至于在什么情况下减轻处罚,什么情况下免除处罚,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四十八条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2023-06-03
    69人看过
  • 过失死亡与故意杀人:差异何在?
    过失杀人过失致人死亡的区别:1、二者的主观故意不同。2、二者的刑罚规定不同。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一般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故意杀人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区别有哪些两者的定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此处还涉及到一个杀人未遂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此处涉及到数罪并罚与择一重罪处罚,显然过失致人死亡和杀人未遂是两起没有关联的案件,所以选择择一重罪处罚。此案件杀人未遂罪比过失致人死亡罪要重,所以判决应该是参照
    2023-07-20
    191人看过
  • 过度防卫:法律是如何定义与处理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所谓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行为超越了法律规定的防卫尺度,因而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况。在鼓励公民更好地利用防卫权,保护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方面,有其积极的意义。什么是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正当防卫的法律概念应当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所谓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行为超越了法律规定的防卫尺度,因而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况。在鼓励公民更好的利用防卫权,保护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方面,有其积极的意义。防卫人进行防卫是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权利受正在进行的不法损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其目的是出于反击和制止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这
    2023-07-17
    320人看过
  •  偶然防卫与假想防卫的差异与联系
    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如果行为人明知不法侵害并不存在,也就不会产生防卫意图,假想防卫当然也就不会发生。如果行为人明知不法侵害并不存在,也就不会产生防卫意图,假想防卫当然也就不会发生。有一位被告人,他在客观上对被告人或他人的人身进行了不法侵害,但被告人主观上并未意识到这一点。然而,他出于非法侵害的目的,对加害人使用了武力。在这种情况下,被告人客观上对加害人的人身造成了防卫效果。偶然防卫也是行为人对客观事实的一种错误认识。因其不具有主观正当化事由,偶然防卫被作为犯罪看待是妥当的。2、“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1)不法侵害行为的实际不存在。所谓假想防卫,顾名思义,就是假设的想象的防卫而非真正的防卫。(2)行为人主观上存
    2023-09-17
    332人看过
  • 温宗州防卫过当故意伤害案
    被告人:温宗州(别名周峰),男,22岁,安徽省巢湖市人,饮食个体户,住江苏省南京市尚书里48号,1997年9月25日被逮捕。1997年8月24日早晨6时许,被害人余慈勇及孙强波、曹宝玉(孙、曹均另案处理)三人,到南京市尚书巷48号被告人温宗州所开的缘房包子店,由孙强波买了6只烧卖,未付钱即离开。温宗州上前索要烧卖钱,遭到拒绝。余慈勇把腰间别的单刃尖刀亮出来,并扬言要用刀捅人。余慈勇一伙还将温宗州硬往瑞金路方向推,温宗州不从,其店里的帮工杨春、高龙锐跑出来,双方发生争执和扭打。余慈勇将腰间的单刃尖刀拔出来,对温宗州进行威胁。温宗州即上前夺刀,刀被抢落在地,后被温宗州抢到手,即向余慈勇的腹部及背部连刺数刀,又朝孙强波身上刺了一刀,致使余慈勇肝脏破裂,急性大出血死亡。当天上午,温宗州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审判1997年12月22日,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温宗州犯故意伤害罪,向南京市白下区人
    2023-06-11
    134人看过
  • 2024案件中如何判断正当防卫与故意伤害?法律上这样规定
    一、故意伤害行为和正当防卫怎样进行区分要区分故意伤害行为和正当防卫,关键在于辨别当事人“有无伤害侵害人身体”的故意,换言之,即正当防卫人为了使自己免遭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予以身体打击(伤害)的防卫行为,不能有“伤害”侵害人身体的故意。刑事法律中,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所谓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所谓放任,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虽然没有希望、积极地追求,但也没有阻止、反对,而是放任自流,听之任之,任凭、同意它的发生。二、故意伤害行为和正当防卫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2023-12-02
    56人看过
  • “正当防卫”与“故意伤害”在司法实践中应该如何区别
    我国刑法第20条的全部内容都是对正当防卫的规定。第一款界定何为正当防卫,第二款讲防卫过当仍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第三款讲特殊防卫仍属正当防卫。在适用法律时这三款内容应当联系在一起,不应当如用古代那个外科医生一样用锯箭法锯掉一半。换言之,正当防卫内涵已经由第一款讲明,其外延则由一般正当防卫、防卫过当和特殊防卫这三种类型构成。一般正当防卫仅是造成不法侵害人损害,防卫过当是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而特殊防卫则是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所以在适用正当防卫的情形时一定要把这三种情况综合考虑。马泰斗脱离第三条,又没有证据证明邓玉娇的案件属于第二条,他的发言就是不严谨、不合乎法律规定的,也就是Oldfrankly所说的半截和笑林广记所说的半截。适用法律应当是全面地适用相关的法律,不能半截。我的博文在网上发表后,引起一些讨论。其实,第一款和第三款没有问题,焦点集中在第二款,防卫过当到底是否属于正当防
    2023-04-25
    227人看过
  • 故意与过失的差异
    故意和过失的区别在于:1、二者在主观方面有明显的不同,过失的主观恶意很明显的小于故意导致主观恶意;2、二者的结果在定罪的时候所起的作用不一样;3、从处罚的角度看,过失犯罪的法定刑很明显的低于故意犯罪。过失的主观恶性明显小于故意。故意是一种与过失相对应的罪过形式。过失犯罪只承担刑事责任。处罚过失仍被视为处罚故意行为的例外和补充。故意犯罪,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希望或者允许这种结果发生。故意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危害社会的结果,因疏忽而没有预见,或者因预见而轻信可以避免,导致过失犯罪。故意和过失的单位犯罪(一)故意的单位犯罪故意的单位犯罪是指主观罪过由故意构成的单位犯罪。单位犯罪的故意具有不同于个人犯罪故意的特征,主要表现为在单位犯罪中,这种犯罪意志是单位的整体意志。正是这种单位的犯罪意志,为故意的单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提供了主观根据。故意的单位犯罪大多数是
    2023-07-01
    477人看过
  • 韩A故意伤害案——如何认定防卫过当
    一、基本案情被告人韩A,男,1981年3月26日出生,捕前系Y师范大学学生。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03年9月10日被逮捕。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韩A犯故意伤害罪向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建议对其追究刑事责任时考虑其在犯罪后投案自首的情节。被告人韩A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其辩护人提出:韩A的行为系防卫过当,且有自首情节,请求对其减轻处罚。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2003年8月30日19时许,被害人王某见被告人韩A同丁某某在山东省乳山市M网吧上网,王某认为丁某某是自己的女友,即对韩A产生不满,纠集宋某、贾某等四人到网吧找韩A。王某先让其中二人进网吧叫韩A出来,因韩A不愿出来,王某又自己到网吧中拖扯韩A,二人发生争执,后被网吧老板拉开。王某等人到网吧外等候韩A,当韩、丁二人走出网吧时,王某即将韩拖到一旁,并朝韩踢了一脚。韩A挣脱后向南跑,王某在后追赶,宋某、贾某等
    2023-08-10
    452人看过
  • 故意伤害罪律师可以辩护防卫过当吗
    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
    2024-05-04
    412人看过
  • 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在适用法律上存在差异
    一、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在适用法律上存在差异从而在鉴定、赔偿数额等存在明显不同。前者主要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后者主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医疗事故的鉴定机构是医学会,医疗过错的鉴定机构是司法鉴定机构。按照医疗事故赔偿所得要低于按照医疗过错赔偿所得。由于医疗事故鉴定被限定在纠纷医院所在地的医学会,鉴定的专家和纠纷涉及的医院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被认为是兄弟之间的鉴定,鉴定专家不需对鉴定结果承担任何责任,所以其鉴定的公正性被广泛质疑。医疗过错的鉴定机关没有地域限制,且鉴定人员为法医,鉴定人员对鉴定结果负责,鉴定相对公正,曾经有统计,在不被鉴定为医疗事故的医疗侵权中,有70%以上被鉴定为医疗过错。之所以出现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的区分,除了与目前法制现状有关外,很重要的原因与目前医疗事故鉴定缺乏公正有直接的联系。由于医疗侵权的特殊性、复杂性,此二元制的现象将在很长一段时间持续
    2023-05-06
    269人看过
  • 防卫与伤害:如何界定正当防卫?
    不是。只有同时具备下列五个要件才能构成正当防卫:一、起因条件:不法侵害现实存在。二、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三、主观条件:具有防卫意识。四、对象条件:针对侵害人防卫。五、限度条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工地受伤要求半个月可以自己理赔吗在我国劳动者在工地摔伤半个月属于工伤的,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不需要报案;属于刑事案件或行政治安案件的,半个月后还可以报案;属于意外事件的,不需要报案,即使当事人报警的,公安机关也不会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
    2023-07-16
    146人看过
  •  防卫过度的法律问题
    该段内容讲述了正当防卫过度的认定标准,包括四个方面:客体、客观方面、主体和主观方面。客体是指不法侵害人的人身权利;客观方面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须的限度,并且造成了重大损害;主体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单个公民;主观方面是指防卫人对过当结果持放任或者疏忽大意、过于自信的态度。正当防卫过度的认定标准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客体是不法侵害人的人身权利。2.在客观方面,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须的限度,并且造成了重大损害。3.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单个公民。4.主观方面是防卫人对过当结果持放任或者疏忽大意、过于自信的态度。 防 卫 过 度 的 认 定 标 准 包 括 哪 些 方 面 ?防卫过度的认定标准包括哪些方面?防卫过度的认定,是指行为人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防卫过度的认定,主要考虑
    2023-09-11
    185人看过
  • 正当防卫与打架的差异
    正当防卫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行为而采取的行为,互殴并不是为了制止对方的不法行为,而是以伤害对方为目的。互相斗殴和正当防卫的区别就是:互殴是非法的,正当防卫是合法的。如果能明确一方先动手的情况下,可以认定这一方有过失,在民事赔偿上可以要求其多承担相应的责任。打架互殴伤害判几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说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2023-07-06
    43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正当防卫是如何定义的,防卫过当与故意伤害的区别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07
      1、故意伤害罪是指在故意的主观心态下希望他人的身体受到伤害继而实施的伤害行为。 2、正当防卫是指对于眼前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为了以防集体、国家、自己、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正在进行的不法行为的侵害,而实施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为正当防卫。 3、但正当防卫有条件的: a、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b、正当防卫人具有防卫意识,是保护无辜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而不是对对方的挑衅或激将; c、只能针对不法侵害本人
    • 防卫过度与正当防卫是什么意思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3
      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在时间条件、主观条件、对象条件上等等是一致的,但是在限度条件上却截然不同。正当防卫必须是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限度条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1、不法侵害的强度。 2、不法侵害的缓急。
    • 正当防卫与故意伤害的界限是什么,故意伤害罪与故意伤害罪如何区分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06
      王为正当防卫,李为故意伤害。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通常表现为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如断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如使人失去听觉、视觉、神经机能失常等。但这些伤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如果是因正当防卫等合法行为而伤害他人身体的,不
    • 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度的界限
      湖南在线咨询 2021-03-09
      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界限,其实是个防卫强度的问题。 是否有防卫必要,需要多大的防卫强度,是否超出了必要限度,法律也是有考量的,所以刑法中规定对防卫过当既要求“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还要求造成“重大损害”,并且处罚也规定必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20条规定,正当防卫制度就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实施的自卫行为,没有超过合理限度的就是正当防卫,由此而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主要是人身伤害的,不负
    • 故意伤害与自卫有何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18
      自卫作为一种阻却违法的理由,是指当一个人受到他人的即时非法打击并没有机会为其抵抗打击而诉诸法律时,而对侵犯者采取合理的武力打击以防卫自己不受身体伤害,其在这种情况下对加害人的打击是合法的,不成立任何犯罪。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通常表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