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以并用两种强制措施吗
对一名犯罪嫌疑人不能同时采取两种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强制措施主要是:
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对同一犯罪嫌疑人只可以适用这五种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不可以同时适用二种以上的刑事强制措施,如果适用某种强制措施不当的,则可由司法机关进行变更强制措施,如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强制措施可以撤销吗
被采取强制措施符合条件的可以撤销。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对自然人采取的强制措施主要是:
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而对一名犯罪嫌疑人不能同时采取两种强制措施,具体的规定如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证据 第六十四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n(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n(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n(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n(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n(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n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n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
传唤属于强制措施吗,能够并用两种强制措施吗
406人看过
-
强制措施中可以切换吗,刑事强制措施种类
404人看过
-
强制措施可以强制停电吗?
434人看过
-
对一个罪犯可以使用两种强制措施吗
259人看过
-
强制措施证书可以被吊销吗
149人看过
-
强制措施中可以切换吗
136人看过
-
如何解除交通行政强制措施,可以撤销交警强制措施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3交警作出的强制措施是属于行政行为,当事人对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通过的,可以撤销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二
-
行政复议后强制措施可以撤销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24可以复议行政强制措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复议机关提出书面或者口头复议申请。
-
逮捕后怎么撤案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强制措施可以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28逮捕后如果和对方调解和解,取得受害人谅解也不可能撤案 刑事案件立案后,说明该案已经涉嫌犯罪,且属于公诉案件,应当有公安局调查取证,侦查终结应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提起公诉,最后法院审判
-
暂时羁押可以强制执行强制措施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28暂时羁押不算是采取强制措施。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只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拘留。而暂时羁押只是一种关押,性质是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附带性后果。
-
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是否可以撤销?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0采取强制措施符合条件的可撤销。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应立即撤销或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抓人或变更逮捕措施,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