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贯彻执行住房限售等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沪房管规范市(2011)2号
上海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房地产交易中心、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各有关单位:
离婚房产分割
就执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1〕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住房限售规定,以及配合实施《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沪府发〔2011〕3号)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自《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凡在本市购买住房的,购房人在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时,除按照《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技术规定(试行)》提交相关文件外,还应当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
(二)
《实施意见》发布之日起,凡在本市购买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的,均应执行《实施意见》中的限售规定,购买住房的时间以购房合同网上备案日期为准:
1、除了取得动迁安置房(包括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等以外,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包括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出售合同、房地产买卖合同,下同)时,应如实填写《购房人家庭成员及名下住房情况申报表》,并在申请房地产预告登记或转移登记时提交。
2、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下称房地产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不得违反限售规定从事房地产销售、经纪业务;在签订售房合同、经纪合同时,应当履行告知义务,督促购房人如实填写《申报表》,核对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婚姻等证明材料(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还应核对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并在《申报表》中签署意见和盖章。对已签售房合同(包括预订合同)但不符合住房限售规定、当事人已收到《不予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通知》的,房地产企业应当配合办理解除合同等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违约为由要求购房人(预订人)承担违约责任。
3、所有购房人在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前,应当向区县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窗口查询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拥有住房情况,区县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窗口按规定出具《查询结果》,由购房人在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时一并提交。
4、上海房地产交易中心应当加强审核。在受理预告登记时,应当查验《申报表》,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还应当查验其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在受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根据《查询结果》及限售的政策口径,查验购房人家庭成员户口簿、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还应当查验其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
预告登记已查验的材料,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时不再提交。
5、对违反限售规定购房的,已办理合同备案、尚未办理预告登记或转移登记的,不再受理预告登记或转移登记;已办理预告登记、尚未办理转移登记的,不再受理转移登记;已办理转移登记的,不得受理相关转移、抵押等登记(银行实现抵押权等情形除外)。凡不予受理预告登记或转移登记的,交易中心出具《不予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通知》。对于上述应当限制的情形,应在交易登记系统中予以注记。
(三)
上海各区县房管部门应加强监管,督促房地产企业妥善处理因违反限售规定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引发的解除合同等问题。对房地产企业违反限售规定从事销售、经纪业务的,责令限期整改,不良记录记入企业诚信档案;拒不整改的,可按规定暂停网上备案,并将违规的房地产企业名单提供给市局,由市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的要求,统一提交市规土、税务、工商、银监、公积金等部门。
(四)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我局印发的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
上海出台“一房一价”细则
74人看过
-
上海楼市调控细则将推出传出台限购细则
488人看过
-
上海出台5条限购执行细则(全文)
286人看过
-
上海拍卖细则于本月底出台
410人看过
-
内蒙古乌海出台廉租住房租售实施细则
387人看过
-
北京、上海出台“国五条”调控细则
406人看过
-
上海限购政策细则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4上海住房限购政策怎么样?上海限购令细则具体如何?法规总则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坚持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采取税收、信贷、行政、土地、住房保障等政策措施,多管齐下,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逐步解决居民住房问题,进一步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
-
涂改、出售应承担哪些责任?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3合伙企业涂改、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营业执照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
上海市垃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出台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04本市实行生活垃圾处理社会监督员制度。市和区、县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开选择一定数量的生活垃圾处理社会监督员,参与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社会监督员中应当有周边居民代表。社会监督员有权监督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运行,进入相关场所,了解污染控制的措施及实施情况,查阅环境监测数据,并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规范。运行管理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协助。
-
上海国五条细则出台二手房交易征20% 个税上海市人民政府是否还承认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27上海国五条细则出台二手房交易征20%个税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2013年3月30日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为
-
中介出售房产时是否承担连带责任?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11-06针对房屋中介“一房二卖”问题,如果房东及中介方明知此事,皆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双方对此事毫不知情,除当事人之间另有协议或者法律另外作出特别规定外,无须共同承担责任。在房东不知情的情况下,您有权拒绝向中介方支付报酬,同时还可以向其寻求赔偿相关损失。 对于涉及“一房二卖”的纠纷,我们建议在实践操作中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解决方案: 首先是出卖人先与两位不同的买受人签订合同,然后再对后买受人履行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