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分支机构担任保证人时的承担什么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2 18:23:27 258 人看过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虽然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其具有由自已经营管理的一部分财产,可以相对独立地对外承担民事责任。正因为如此,最高人民法院1992年7月14日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民事诉讼法意见》第40条规定,赋予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以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在担任保证人的情况下,也可以独立地进行诉讼,并以自己经营管理的财产对外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当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赔偿责任时,则应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注意的是,企业法人分支机构作为保证人时在执行顺序上的区别。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保证责任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的保证无效后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

一、分公司是否有签署合同的独立资格

分公司具有合同主体资格的,其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在法律地位上,分公司虽然没有单独法人资格,不能单独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只要具备营业执照,就有了合同主体资格。作为和分公司签合同的一方,为保障自身权益,可以要求总公司盖章确认。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作为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在公司内部按照经营业务的分类及地域范围,釆取设置分支机构的管理方式,进行合理分工。

二、分公司可以对外提供担保吗

可以。《民法典》第74条规定,“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该条确立了法人的分支机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规则,故法人的分支机构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担任保证人。但由于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法人主体,故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分支机构的责任最终仍由法人来承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7: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人相关文章
  • 分支机构债务由谁承担责任
    分公司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责任,诉讼时可以将总公司和分公司一并列为被告。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和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一、分公司能投标吗分公司不能参加投标,因为没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是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且该分公司有相应的资质,就可以投标。分公司要投标,必须要有自己的法人,且拥有该法人名义的企业资质,意思就是应完全是一个独立的公司,而不能用母公司的任何东西参与投标。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
    2023-03-10
    487人看过
  • 定作人承担违约责任时承担什么责任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定作人承担违约责任时应注意的问题1、定作人中途变更合同中途变更是指承揽合同签订以后,在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之前,定作人未经承揽人同意而单方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增减等行为。如变更标的内容、改变定作物数量、质量、规格、设计等。定作人的中途变更实质上是一种违约行为,应向承揽人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如果对承揽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充不足部分。2、定作人中途废止合同的违约责任中途废止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间,定作人未经承揽人同意而单方提前解除合同的行为。这是违反平等互利原则的,严重地损害了承揽人的权益,定作人对此应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来说,对承揽人已经履行的部分,定作人应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或酬金;对承揽人未履行部分的赔偿,根据原材料来源的不同,违约金计算基数也不同。如果由承揽人提供原材料,违
    2023-06-14
    337人看过
  • 何时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1、主合同双方串通,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2、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违反真实意思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依照规定处理。保证人遗产属保证责任范围案件回放2003年6月30日,被告李某、林某、罗某与原告中国工商银行华安县支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约定由李某向原告借款人民币4.5万元,期限至2004年6月29日,还款方式为按月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借款由李某与林某提供其共有的房产抵押并经登记,由罗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2年。借款后,借款人李某仅支付过一次5000元利息。2005年9月23日,保证人罗某因交通事故死亡,林木娘、罗雪松、罗金碧、李查某为罗某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原告于2006年1月23日提起诉讼,并申请追加罗某的4位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为共同
    2023-07-04
    149人看过
  • 担保人有什么责任,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分以下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二种情况,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一、担保人有什么责任担保人承担的责任:二、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三、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负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四、做担保人要承担什么责任吗做担保人要承担的责任。担保人指的是保障债务履行的人。具体责任如下:1、债务清偿的责任。若被担保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清偿债务,履行担保责任;2、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方式分为,一般保证责任与连带保证责任。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享有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五、担保人
    2023-03-14
    127人看过
  • 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有期限吗
    一、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有期限吗保证的期限应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话,则按下列规定处理:属于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属于连带保证的,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超过约定的和上述规定的期限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免除。保证人以何种方式承担保证责任,一般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承担何种保证责任,这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一直采取推定为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人承担何种保证责任,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保证人承担赔偿责任。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时,债权人应当首先请求被保证人清偿债务,强制执行被保证人的财产仍不足以清偿其债务的,由保证人承担赔偿责任。有的国家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适用于连带债务,如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连带责任又以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为
    2023-04-13
    193人看过
  • 履约担保人是否承担违约责任,担保人所承担的责任
    一、履约担保人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在合同是约定一方交纳履约保证金时,如果交纳方不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就会构成合同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二、担保人所承担的责任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
    2023-04-18
    343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人
    词条

    保证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再如债务等项的担保方面,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保证行为的人。 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同样的责任。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 更多>

    #保证人
    相关咨询
    • 分支机构责任承担的问题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5
      1.分支机构不承担责任。 2.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财产所有权归属于总公司所有,分公司不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其经营所得归属于本公司,当然其在民商事活动中出现了行政违法,行政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3.《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
    • 企业分支机构对外做担保,企业法人是否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3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五条规定第五条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担保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企业法人的分支机
    • 担保人的配偶是否承担保证责任,应承担什么责任?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10
      担保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保证的话,在保证期间债权人向担保人提出承担责任的要求后,担保人应承担连带责任。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担保人的配偶应与担保人共同承担责任。如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担保人的配偶与担保人之间有关于婚姻存续期间财产不混同,双方独立支配自己的所得财产的话,配偶不承担连带责任。
    • 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可以直接担任保证人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04
      企业法人分支机构不能充当保证人,因为其没有法人的资格。总公司可以充当保证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向外担保,需要由股东大会或者是董事会作出决定。
    • 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怎样承担责任?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1
      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由此可见,乙、丙作为担保人应当承担对债务的连带责任,你有权向两位担保人主张你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