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还是“拆迁补偿安置纠纷”
2007年6月1日,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农信社)与陈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协议,由陈某租用农信社的23间房屋办企业。租期从2007年6月1日起至2009年5月31日止,每年租金12000元。合同还约定,租赁期间,如遇城区规划调整需拆除房产或出租方对该房屋整体转让,承租人应在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搬出租用房屋,出租人退还承租人剩余期间的租金,但不承担违约责任和承担人因之而遭受的损失。陈某依约交纳了第一年的租金,并对承租房屋进行了装修,企业生产红红火火。
2007年11月8日,该县因新城区整体规划需对租赁房屋进行拆迁。农信社发行了通知义务,要陈某限期腾房,不赔偿任何损失,遭陈某的拒绝。2007年12月30日,拆迁人撇开房屋承租人,与拆迁人农信社达成拆迁补偿协议。2008年3月25日,农信社会以租赁合同纠纷为由将陈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立即解除原被告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判令被告立即搬出原告的租赁房屋并承担诉讼费用。
陈某以该纠纷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而非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成就解除租赁合同所约定条件违反行政法规的规定无效和解除租赁合同的前提应由拆迁人给予补偿为由进行抗辩。
如果将该案件定性为租赁合同纠纷,则人民法院有权受理,并依据租赁合同约定的解除租赁合同成就条件的证据,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承租人因拆迁遭受的损失不由出租人承担,应由拆迁人给予补偿。如果承租人再向拆迁人主张,拆迁人有可能会以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已解除租赁关系、拆迁人只向被拆迁人补偿为由拒绝补偿,承租人也将丧失向人民法院寻求救济的法律途径。这样势必会造成承租人的重大经济损失,有失公平。
如果将该案定性为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的起诉,不予受理。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租赁房屋的所有权人)可依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与承租人协商订立拆迁租赁房屋的补偿安置协议,就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生效后,义务人仍不搬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或自行申请法院强制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提供拆迁安置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该起纠纷发生的根本原因是新城区规划调整需对租凭房屋进行拆迁,故笔者赞同应以“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为案由,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效力是怎样的?
132人看过
-
拆迁安置合同是行政纠纷吗?
269人看过
-
拆迁补偿安置纠纷的被告是谁
366人看过
-
拆迁安置纠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316人看过
-
拆迁安置补偿纠纷证据收集攻略
51人看过
-
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属于哪种案件?
169人看过
拆迁补偿安置方式通常根据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的政策规定来确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拆迁补偿安置方式: 1、货币补偿:拆迁人以货币形式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被拆迁人可以自由选择货币补偿的方式。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被拆迁人不愿意或不适合在原地重建的情况... 更多>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怎么打官司(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14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5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8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条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行政协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下列行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政府特
-
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如何解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08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按照如下方式来解决: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不能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6条的规定。①先裁后诉。行政裁决是解决纠纷的前置手段和必经程序。拆迁当事人发生纠纷,应先由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裁
-
拆迁安置纠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是如何规定的河北在线咨询 2021-06-081、双方所签的合同有效时的纠纷处理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房产商擅自改变房屋座向等情况,可能得到有关部门的许可而改变的,但按规定房产商应在规定期限内告知被拆迁方变更方案。如果房产商未告知,房产商应承担责任。如果合同约定的营业房与变更后修建的营业房存在有价差,应按合同约定安置的营业房与变更后修建的营业房分别进行评估,房产商补偿被拆迁方的价差损失,且房产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约定的营业房与现在修建
-
民法典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的纠纷时效河南在线咨询 2023-01-08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我国拆迁安置纠纷与房屋拆迁补偿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08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可以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