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怎么受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8 09:41:52 111 人看过

以下劳动争议属于仲裁受理范围

1、对劳动关系的争议;

2、对劳动合同的履行,终止等发生的争议;

3、解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引起的争议;

5、工资报酬引起的争议。

一、拖欠工资算不算劳动争议?

工资拖欠算劳动争议。法律规定,以下都属于劳动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等等,适用劳动仲裁

二、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有以下三点,分别是:

1、适用范围不同。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

2、政府干预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中政府干预程度低,而聘用合同中政府干预程度高;

3、管理监督部门不同。劳动合同的管理监督部门是劳动局,而聘用合同的监督部分是人事局。

一、劳动者享有以下权利:

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

2、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权利;

3、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4、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劳动者享有休息的权利;

6、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7、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8、劳动者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二、劳动纠纷处理的方式:

1、双方当事人自行或委托工会、律师等他人进行协商解决;

2、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地区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外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当向所在区县的外地劳动力劳务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阶段,提起仲裁的一方当事人可申请撤诉,也可以与对方达成和解;

4、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5、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生效的调解书或裁决书,一方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6、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且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综上所述,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有三点区别。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享受劳动报酬等八项权利。劳动纠纷的解决方式包括协商、投诉、调解、劳动仲裁、起诉。

三、劳动争议具体范围有什么

劳动争议的具体范围有: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引起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引起的争议;

5、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者赔偿引起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明确劳动争议的范围对于依法受理和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合法、及时、公正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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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进行劳动争议仲裁时应当如何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03
      劳动仲裁会是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处理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