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恋爱期间的转账是否属于借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7 20:12:18 375 人看过

否。恋爱期间一方转账给另一方的款项,如转账方未能举证证明与收款方存在借贷合意,则无法认定为存在借款关系。由于转账往来发生期间系双方特殊关系存续期间,经济上密切往来符合常理,转账方需提供充分证据证实上述经济往来基于借贷关系产生。其次,案涉款项并没有出具借款凭证、签订借款合同,或约定借款期限及利息,亦与一般民间借贷情况不符。双方经济往来不认定为借贷关系。

一、夫妻间如何打欠条才有效?

若夫妻本身已经约定了夫妻财产分别所有制,或者夫妻有个人婚前财产,其中一方向另一方借钱;而出借的款项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并出具借条,那么该借条参照一般自然人出借的借条,就是有效的。另一方需要跟进具体情况予以返还。婚内借条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互相写的欠条,就是夫妻间的债权债务。

1、认定为对夫妻财产的处分有效。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虽然我国法律规定婚后财产属夫妻共有,但是也规定了夫妻可以对婚后财产进行婚内约定,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夫妻间在婚内打的借条,可以认定为对婚内财产的约定。因此,可以认定为婚内借条是有效的。

2、存在借款事实有效。

若夫妻本身已经约定了夫妻财产分别所有制,或者夫妻有个人婚前财产,其中一方向另一方借钱,而出借的款项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并出具借条,那么该借条参照一般自然人出借的借条,就是有效的。另一方需要跟进具体情况予以返还。

3、不存在借款事实无效。

有借条,就需要存在借款事实。若并未实际发生过夫或妻一方将自己个人所有的款项出借给另一方的事实,那么借条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对于主张婚内借条有效的一方,需要提供出借了个人所有的款项给另一方的证明,以及该款项的来源等证明证据。对于主张婚内借条无效的一方,应该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借条是威胁或者强迫的情况下出具的等证明证据。在实践中,婚内借条一般都会被法院作为有效证据采信,除非存在相反的证据。出具借条一方当事人对存在相反情形负有举证责任,如举证不力则承担不利法律后果。从某种意义上,以及法律界定上来说,夫妻之间的借条我国现行法律是认定有效力的。如果硬要分的明明白白清清楚楚也是有难度的,因为这里面也牵扯了很多的夫妻婚前的财产和夫妻的婚后财产,以及所购买的生活必须品,等等。所有夫妻间的借条的,如何做到明晰,客观,有效,就显得不是那么容易了。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到法律事务所去寻求帮助。婚内夫妻之间如果借钱是为了夫妻生活,该借条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但如果借钱给另一方是用于赌博等等个人支出则可以有效。

二、恋爱期间资金交流有哪些注意事项

恋爱期间,双方之间的资金交流可能是共同生活消费、赠与或贷款。如果双方在恋爱期间存在贷款关系,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在分手后偿还本金和利息,贷款人应提供证据证明贷款关系已经建立仅凭转账凭证起诉,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由于恋爱期间双方关系密切,共同生活消费、赠与财产等情况较为常见,接受转让方以此为由提出辩护是合理的。对于超出日常消费范围的大额转账,法院可以根据双方的消费习惯、生活需求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对于小额转账,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或520、1314等具有特殊意义的金额,则不可能被认定为贷款。在这方面,如果恋爱期间的转账是基于贷款,最好形成书面协议或保留其他证据,以避免无法实现债权或重复偿还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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