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构成条件及其处罚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20:42:45 138 人看过

一、构成条件

(一)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正常的执行活动。犯罪的对象是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二)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执行生效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犯罪主体:特殊主体,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四)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过失。

二、处罚

在认定此类案件性质时要注意,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判决、裁定失职又收受贿赂,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和受贿罪的,属于牵连犯的行为,按照其中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15: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失职罪执行判决的相关规定
    执行判决失职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执行裁定失职, 导致当事人或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所给定的内容,执行判决失职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执行裁定失职,导致当事人或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 据 素 材 规 定 , 执 行 判 决 失 职 罪 的 刑 罚 与 哪 些 行 为 有 关 ?执行判决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
    2023-09-20
    463人看过
  • 失职罪立案的判决裁定执行标准
    使当事人造成精神失常的或者重伤的符合标准;造成个人的财产直接经济的损失打到了十五万元之上,或者是直接的经济损失不满十五万元,但是间接的经济损失,在七十五万元之上的符合标准;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直接的经济损失,在三十万元之上的,同时造成企业停业的一年或者是破产的都是符合标准的。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主体与客体各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二)、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四)、主观方面。主观方面是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
    2023-07-01
    132人看过
  • 失职渎职罪的认定与处罚是什么以及构成特征
    一:失职渎职罪的构成特征其一,犯罪主体是特殊群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有一种犯罪可以由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即新《刑法》第398条规定的泄露国家秘密罪)。其二,渎职犯罪在主观方面,既有故意又有过失。其规定的数十种罪名,具体可划分为三大类:1、只能由故意构成的犯罪,这类犯罪,占渎职罪的绝大部分,如徇私舞弊罪、私放在押人员罪等;2、只能由过失构成的犯罪;3、既能由故意构成,又能由过失构成的犯罪。其三,渎职罪所侵犯的客体,是指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国家机关:包括各级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各级司法机关、各级军事机关等。其四,渎职行为既可能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能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但无论哪种形式,行为人的行为都与其职务紧密相联。二:失职渎职罪的认定与处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立法解释规定: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
    2023-06-03
    138人看过
  • 执行判决和裁定的如何认定为失职罪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四个构成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2、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为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4、主观方面是过失。拒不执行判决和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下列情形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023-07-26
    359人看过
  • 执行裁定失职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
    执行裁定失职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1、该罪的主观构成要件为行为人有过失的意思表示;2、该罪的客观构成要件为行为人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的行为。执行裁定失职罪既遂的量刑?执行裁定失职罪既遂的量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个人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法人或者单位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款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08
    487人看过
  • 失职罪的判决犯罪构成条件
    执行裁决、裁定失职罪的犯罪构成如下:(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二)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四)主观方面:主观方面是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执行判决失职罪最新立案标准1、致使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2、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3、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4、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1年以上,或者破产的;5、其他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刑法》第三
    2023-07-24
    175人看过
  •  行政处罚规定及其执行方式
    禁止在规范性文件中设定行政处罚,规定如下:任何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文件都不能设定行政处罚。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是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具体又包括警告,罚款,吊销执证,没收违法所得等。但是地方性法规不能设定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禁止在规范性文件中设定行政处罚,规定如下:任何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文件都不能设定行政处罚。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是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具体又包括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证,没收违法所得等。但是地方性法规不能设定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地 方 性 法 规 可 以 设 定 哪 些 行 政 处 罚 ?根据素材0的内容,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
    2023-09-20
    104人看过
  • 什么是执行裁定失职罪,是怎样定罪的
    失职罪的构成要件:1、执行失职裁定的主体仅限于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3、犯罪对象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4、客观方面,在执行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给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拒不执行裁定罪既遂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1、拒不执行裁定罪既遂的,达到情节严重的才追究刑事责任,并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但如果情节达到特别严重的情况时,可以处3-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应当对单位主管人员处罚。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中华
    2023-08-06
    284人看过
  • 对于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要会怎么样惩罚
    行为人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1、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如果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当事人或者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条件?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条件:1、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的行为;3、客体是侵犯了司法程序以及司法活动;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
    2023-08-03
    379人看过
  •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主体与客体?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包括负有侦查职责的人员,负有检察职责的人员,负有审判职责的人员等。客体为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一、司法工作人员包括公安人员吗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司法工作人员作为国家在司法活动中的化身,是国家司法权利的具体执行者,其在司法活动中所实施的行为无不与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统一实施密切相关。可以说,司法工作人员能否代表国家正确行使司法权,是我国从人治走向法治,真正依法治国的关键。二、如何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要件有: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主要指监管机关的正常秩序;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主观上是过失的心态;客观上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严重不负监管职责,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三、不解救被绑
    2023-03-02
    62人看过
  • 执行裁判玩忽职守构成犯罪怎么处罚
    1、执行裁判玩忽职守构成犯罪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2、玩忽职守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严重不负责,不遵纪守法,违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不履行应尽的职责义务,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一、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1、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
    2023-03-03
    356人看过
  • 量刑标准:如何确定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罪犯刑罚?
    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量刑: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犯了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
    2023-07-04
    414人看过
  • 遗失武器装备罪的构成要件及处罚规定
    构成要件:第一,侵犯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既有军队武器装备管理制度,也有社会公共安全。第二,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遗弃武器装备,不及时报告或者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第三,犯罪的主体是军职人员。第四,在主观方面是过失,如果是故意则不构成本罪。处罚规定:根据刑法第441条规定,对犯本罪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私放俘虏罪的法律规定都有哪些构成要件如下: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军的俘虏管理制度。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私放俘虏的行为。3、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主要是对俘虏有管理责任的军职人员,也可以是其他军职人员。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俘虏逃走的危害结果,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二、非法携带爆炸物组织集会罪由什么要件构成非法携带爆炸物组织集会罪的构成情况如下: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又危害了公共安全,还
    2023-03-12
    253人看过
  • 如何去样才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
    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的条件:一、客体要件: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二、客观: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三、主体:司法工作人员。四、主观:过失。《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符合以下条件才会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1、本罪的主体限于司法机关工作人员;2、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3、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在执行裁定活动中严重失职,
    2023-07-29
    13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5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客体要件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二)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客观方面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
    • 定罪,失职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判决,裁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04
      执行判决和裁定失职罪的要素是: 1、对象是司法活动的公平性和司法机关的威望; 主体为司法人员; 3、主观上是过失心态; 4、客观上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给当事人或其他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 什么是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啊?怎样判定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5
      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客体要件是什么,拒不执行裁定罪的构成要件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是指对下列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
    • 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既遂怎么处罚,法律有哪些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1-30
      该罪的既遂犯是要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给当事人造成重大损失的,也可以判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判决裁定活动中不负责任,不履行相应的义务,犯罪的主体是司法机构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