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告知范围具体应包括如下几方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21:00:52 217 人看过

1、医生应客观全面地记载档案,以此作为第一手材料,主动向患者说明;

2、医生应告知诊断的病因;

3、存在多数疗法时,应告知各种疗法的优劣利弊,哪种疗法最适合患者,及选择该疗法的理由;

4、告知将要实施的医疗行为及内容;

5、告知医疗行为的预想效果及改善程序;

6、告知该行为不实施的后果;

7、告知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

8、告知医疗行为成功的几率;

9、告知医生在发生不确定危险因素时的对策,当然医生告知时应采取适当的方式,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一、医院履行说明告知义务的内容包括什么

(一)病情、诊疗计划和方案,但应避免对病员产生不利后果:

(二)与病员权益相关的医院规章制度;

(三)病员应当自行配合的方式、方法;

(四)如实回答病员咨询;

(五)详细介绍药品的服用方法、医疗器械的使用方法;

(六)详细告知病员出院后的注意事项及院外治疗的方法、复诊时间和需携带的资料;

(七)诊疗措施和药物的毒副作用;

(八)如实告知不能为病员提供约定医疗服务的原因;

(九)手术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和意外情况,可以采取的预防、避免、和补救的措施,术后的并发症及后遗症及预防、避免和补救的方法;

(十)实施新的实验性临床医疗方法时,应如实告知理论依据、成熟程度、风险几率、其他临床实验的结果等信息;

(十一)可供选择的治疗方式及各自的利弊,以及选择某种治疗方式的理由;

(十二)药品的保存方法、避免误服和失效。

二、法律应承认医生可以不履行告知义务,对患者的知情权给予必要的限制

1、医疗行为的危险性极其轻微,而且发生的可能性极小,没有告知的必要。

2、患者本身非常清楚自己的症状而不必说明。

3、患者自愿放弃医生的说明义务。

4、情况紧急为抢救患者而无法先行告知。

5、法律有特别规定,例如:法律规定了结核病防治、性病防治、预防接种等强制性治疗、对于传染病暂时封锁消息等等。

6、根据治疗的目的,做出说明将对患者极为不利,例如:患者患有绝症、从稳定其情绪以利于治疗的角度看,不宜告知实情,但仍应告知其家属。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17: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知情权相关文章
  • 工资报酬范围具体包括哪些
    工资是指雇主或者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一般包括:各种形式的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技能工资等)、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属于劳动报酬性的工资收入等。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一、对工资约定不明怎么办在实践中,有很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并未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的具体事项,包括劳动报酬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仅仅作了口头约定,或者约定的不明确,一旦发生争议,往往无据可查,无法确定。针对这种情况,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023-04-06
    485人看过
  • 行政复议范围包括的几种具体行政行为
    第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第二、行政处罚针对的是已经存在的违法行为,如果只有违法的可能性,而尚未发现有违法活动,就不能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施行政处罚,只能依法采取预防性的行政措施(如执法检查、扣押等)。第三、行政处罚由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其他国家机关、如权力机关、司法机关,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主体。第四、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社会实施行政管理的手段,它不能用于行政机关的内部管理活动。行政复议实质上具有一种裁判性,即准司法性的活动。首先,行政复议遵循的是“不告不理”的原则,行政复议活动的产生由行政相对人依法提出申请;其次,行政复议是以解决个案的方式来裁决争议的,即解决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争议。一、卫生行政处罚的种类都有哪些行政处罚种类,是指行
    2023-04-10
    483人看过
  • 资产评估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一、资产评估范围包括哪些方面(一)无形资产评估1.商标权、品牌、商誉、企业家身价值等价值评估;2.专利权、专有技术、软件、著作权、新品种发明权、秘诀等价值评估;3.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等价值评估;4.专家网、销售网、客户名单、长期合同等价值评估;(二)企业价值评估(并购、重组、股权转让)(三)股权评估(流通股,非流通股、法人股)(四)服务于财务报告的评估1.投资性房地产评估;2.无形资产评估;3.资产减值评估;4.企业并购评估;5.债务重组的评估;6.金融资产的评估;(五)整体资产评估适用于企业股份化改制、发行股票上市、企业兼并、收购或分立、联营、组建集团、中外合作、合资、融资、破产清算等目的整体性企业资产评估。(六)单项资产评估机器设备、建筑物、房地产、林产等各类实体资产的评估。二、资产评估的作用资产评估主要发挥以下三个方面的作用:1、咨询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资产评估属于一种专业技术咨
    2023-06-06
    491人看过
  • 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哪几个方面?
    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两个方面,固有利益和信赖利益。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它是一种新型的责任制度,具有独特和鲜明的特点:可以是产生于缔约过程之中,也可以是合同成立并生效时。是对依诚实信用原则所负的先合同义务的违反;是造成他人信赖利益损失所负的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弥补性的民事责任。一、固有利益的赔偿范围固有利益的损害在缔约过失责任中主要是于缔约之际未尽保护义务而致相对方人身权、财产权的损害,应由加害人承担全额赔偿责任,不存在是否以履行利益为最高限额问题。固有利益赔偿范围主要指赔偿身体、健康、生命丧失等的损害或损失。基本内容一般应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等的赔偿。此外致残的还应包括残疾人生活补偿补助费、残疾用具费损失、被扶养人扶养来源丧失
    2023-06-22
    286人看过
  • 诉讼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3、其他诉讼费用。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3、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一、民事诉讼费收费标准(1)民事案件分为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财产案件是按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收取诉讼费的。(2)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
    2023-03-21
    405人看过
  • 经济裁员的范围包括两方面
    (1)用人单位是属于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需要裁减人员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可以依法宣告破产。对濒临破产业,允许一定阶段(不超过两年)的整顿期。这些企业裁减人员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是随时都会出现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只能依靠自身力量克服上述困难,这就必然涉及到裁员问题,因此裁减人员对用人单位来说势在必行。
    2023-06-10
    108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包括那几方面内容
    以下是说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包括,请参考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待遇、工伤津贴待遇、伤残待遇、职业康复待遇、因工死亡待遇等1、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在医疗期或医疗期满仍需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待遇包括:(1)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3)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工伤津贴待遇-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享受的工伤待遇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最低标准为当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75%.工伤医疗期满或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3、伤残待遇——企业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医疗期满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评残,按
    2023-02-11
    108人看过
  • 死刑的具体包括哪些年龄范围?
    死刑包括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两方面内容。对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得适用死刑;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得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没有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的人不适用死刑。故意杀人不能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1、严格贯彻“死刑只适用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固定。要综合考虑犯罪性质、主观态度、作案手段、时间空间环境、侵害对象、动机、犯罪后态度、一贯表现等各个因素,对确实犯罪性质特别严重、手段特别残忍、主观恶性极大、对国家和人民危害极其严重条件、没有丝毫悔改表现等的最严重的犯罪,才能确认是“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考虑适用死刑。2、对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如果应该判处死刑,但是不时必须立即执行的,应该判处缓期二年执行。3、法律规定不能适用死刑的主体。(1)犯罪时不满18岁的不适用死刑,这里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执行。(2)犯罪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
    2023-07-07
    169人看过
  • 小区物管范围具体包括了哪些
    一、小区物管范围具体包括了哪些1、房屋的维护与修缮管理,这是房屋物业管理的主要方面。房屋及其设备的维护管理保证房屋及设备在正常状态下适用,不因不合理设施、不正确的使用造成损害,保持房屋及设备的完好。通过房屋及设备、设施的修缮延长房屋及设备、设施的使用年限,减少自然淘汰。充分发挥房屋及设备的效用,做到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2、绿化管理。制定和实施管区内的绿化管理条例,为产权人、使用人提供一个温馨、优雅的生活环境。3、卫生管理。为产权人、使用人提供一个高品质的卫生环境区域,满足产权人、使用人的居住需求。4、治安管理。包括对房屋建筑及其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产权人和使用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管理,制定并落实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5、车辆交通管理。对小区的主要通道,停放车场地及设施的管理。6、公用市政设施管理。进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邮电、通讯等市政设施的委托管理,包括代收代交有关费用。7
    2023-05-02
    66人看过
  • 股权转让的具体程序包括范围
    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四、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五、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六、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七、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八、股权变动的公司
    2023-04-27
    348人看过
  • 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应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三类: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需要注意的是,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种因人身权受到侵害所获得的损害赔偿费用,因其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是用于保障受害人生活的基本费用,只能作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
    2023-03-30
    339人看过
  • 非法证据的范围具体包括哪些?
    1、执法机关违反相关法定程序,制造出虚假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2、越权或者滥用职权,出示或者收集证据材料的;3、律师或者委托人以非法手段制作、调查得到的证据;4、执法机关对以非正常手段取得的取证材料进行调查后收集的其他证据。一、非法证据排除流程是怎样的1、程序启动。在法庭调查过程中,被告人有权提出其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意见,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证据。2、法庭初步审查。程序启动后,法庭应当进行审查。合议庭对被告人审判前供述取得的合法性没有疑问的,可以直接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对供述取得的合法性有疑问的,则由公诉人对取证的合法性举证。3、控方证明。公诉人应当向法庭提供讯问笔录、原始的讯问过程录音录像或者其他证据,提请法庭通知讯问时其他在场人员或者其他证人出庭作证,仍不能排除刑讯逼供嫌疑的,提请法庭通知讯问人员出庭作证,对该供述取得的合法性予以证明。4、双方质证。公诉人举证后,控辩双方可以
    2023-06-22
    65人看过
  • 土地价款的具体范围包括什么
    1、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确定的总成交价款;2、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3、变现处置抵押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4、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按照规定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5、改变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以及其他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变更有关的收入等。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依法向受让人收取的定金、保证金和预付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生效后可以抵作土地价款。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出租国有土地向承租者收取的土地租金收入;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应当上缴的土地收益;土地使用者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向市、县人民政府缴纳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费用(不含征地管理费),一并纳入土地出让收入管理。现代产权经济学认为,产权由权能和利益两部
    2023-03-24
    66人看过
  • 同时履行抗辩权效力范围包括哪几种方面
    同时履行抗辩权效力的范围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三种。一、合同履行期间的抗辩权有哪些合同履行抗辩权的内容包括: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以及不安地履行抗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没有先后履行债务的顺序,应当同时履行。一方有权在对方履行前拒绝其履行请求。当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当事人有先后履行债务的,先履行债务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履行其请求。先履行一方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二、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的法律规定是:合同抗辩权是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即权利人在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权的权利,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时效消灭抗辩权等。三、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具体表现在哪里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
    2023-06-22
    62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者权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知情权
    词条

    消费者知情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或服务前有权获得充分、明确、真实的信息,包括产品特性、价格、质量、安全性等方面的信息。 这一权利旨在确保消费者能够做出理性、明智的消费决策,防止商家隐瞒或误导消费者,从而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安全。知情权要求企业... 更多>

    #知情权
    相关咨询
    • 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5
      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
    • 抚养费包括什么?具体应包括哪些范围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09
      抚养费主要包含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具体的抚养费数额会根据父母个人的经济水平、小孩的需求情况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民事公益诉讼范围包括哪几个方面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02
      1、公益诉讼的范围不是五大类,是四大类。 2、具体如下: (1)、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 (2)、食品药品安全; (3)、国有财产保护;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 调解协议的生效范围具体包括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问题的提出2002年1月,原告洪素兰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诉至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法院,要求与被告A离婚。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离婚调解协议。调解书中载明:“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原告洪素兰与被告A自愿离婚。二、:坐落于三明市三元区XX房改房一套归婚生女陈伟霞、陈伟丽(注:二人均已成年)所有……”。2003年8月,陈伟霞、陈伟丽以父亲A拒不交付该套房屋为由,诉
    • 破产债权范围包括什么方面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26
      根据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我国破产债权的范围应当包括以下诸项: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无财产担保债权是破产关系中最主要的一种破产债权。 2、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的财产担保债权应纳入破产债权的范围,在清偿顺序上与其他破产债权一样,按照破产程序得到等比例清偿。 3、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值部分的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