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生效条件注意事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08:20:39 431 人看过

人身保险合同的生效是指人身保险合闸才当事人双方发生约束力,即合同条款产生法律效力。人身保险合同的生效需要一个对价的过程。合同当事人双方的价值交换称之为对价。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给予投保人的对价是一种承诺,即保险人同意当保险事故在保险期限内发生时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作为对保险人承诺的回报,投保人给予保险人的对价通常是交纳保费。在一般情况下,投保人交付保险费后,已订立的保险合同即开始生效。保险合同生效后,合同当事人均受合同条款约束。

值得注意的是,人身保险合同的成立并不一定标志着保险合同的生效。保险合同的成立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就保险合同条款达成协议,即经过要约人的要约和被要约人的承诺,即告成立。成立后的保险合同是否产生法律效力,取决于是否具备生效的条件。人身保险合同的生效条件是指已经成立的人身保险合同发生法律效力所应具备的法律条件。

《保险法》第三十三条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一、人身保险合同属于什么性质

人身保险合同是典型的第三人利益合同,即签订人身保险合同的目的是投保人为了确保自身或其他具有保险利益的人的身体或寿命在出现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伤亡情形时,能及时得到赔偿以弥补其经济或精神损失。其法律性质是射幸合同,其权利具有期待性。

《保险法》

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二、人身保险的主体内容

(一)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指与人身保险发生直接、间接关系的人(含法人与自然人),包括当事人、关系人和辅助人。当事人是订立合同、规定合同中权利与义务的主体,是与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直接关系的人;关系人是与人身保险合同有经济利益关系,而不一定直接参与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的人;辅助人是协助人身保险合同的当事人签署合同、履行合同,并办理有关保险事项的人。

当事人包括投保人和保险人。

关系人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辅助人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

(二)人身保险合同的客体

人身保险合同的客体不是保险标的,而是投保人货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保险利益。

(三)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

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与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一样,是建立合同关系必不可少的要素之一。对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有广义和狭义的两种理解:广义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是指人身保险合同的全部记载事项,包括合同的当事人、关系人、双方权利义务和合同标的及保险金额等;狭义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仅是指人身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由法律确认的权利与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2日 14: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法律合同生效的规定及注意事项
    格式条款注意义务的不生效。理解格式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的理解进行解释。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责任,增加责任,排除主要权利的,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格式合同条款的定义和用户义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按照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以合理的方式要求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说明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提前制定的条款,在签订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格式条款的作用第一,格式条款是由一方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是由一方于订立合同前拟定的,而不是在双方反复协商基础上形成的。拟定格式条款的一方一般是固定提供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单位,也有的是由政府的有关部门为固定提供某种服务或商品的单位制定,而由这些单位使用的,例如运输合同中的价格等条款。由于格式条款是一方事先拟定的,因此,无论
    2023-07-10
    120人看过
  • 保险合同到期前续保的注意事项
    交强险最多可以提前90天续保车辆保险。带以下资料直接找保险公司投保:(1)投保人如果是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照片,正反面,二选一即可);(2)投保人如果是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照片,二选一即可)。停、续保手续:办理停保、停保后需续保的,缴费人都须到登记岗填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业务申报表》(见底下附件)一式2份,并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其本人资料页)1份。如需退保的须先办理停保手续后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保手续。缴费人缴费已满规定年限如不需继续缴纳的,可办理停保。知识延伸——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办理说明灵活就业人员由于工作不稳定,难以获得稳定的收入来保障自身的生活。对此,国家出台了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保补贴政策来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问题。那么,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社保补贴呢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本人要持证明灵活就业状态相关凭证
    2023-07-18
    60人看过
  • 保险人的承诺是合同的生效条件
    一、案例简介××年4月9日,A电瓷厂向保险公司投保企业财产综合保险,同年6月,该厂遇洪灾,保险公司理赔后应向其支付水灾赔款计296900元,在兑现赔款时,保险公司提出先汇29万元给A电瓷厂,余款6900元作为来年续保保费留在保险公司,A电瓷厂表示同意于次年保险期满时到该保险公司续保。于是,保险公司遂将6900元赔款扣留于公司应付赔款帐上,拟于续保签单后转入保费收入帐目。同年9月30日,A电瓷厂更名为B电瓷厂,同时向工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次年4月工商部门批准注销。同时,A电瓷厂保险到期,更名后的B电瓷厂负责人冯某来保险公司办理保险手续。保险公司到B电瓷厂进行了现场验标,缮制了投保平面图,填写了投保单和投保清单。在办理剩余手续时,保险公司发现原赔款被扣留的单位是A电瓷厂,而现在投保的是B电瓷厂,为防止发生纠纷,要求B电瓷厂提供盖有A电瓷厂印章的债权转让文书,方可将扣留的赔款作为B电瓷厂的保费入
    2023-04-05
    415人看过
  • 签订合同时以及合同生效后的注意事项
    一、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因此在购买二手房时,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在购买时最好是到房屋管理部门进行查询,看房屋上有无共有权人或抵押、转卖的情形。二、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是有共有人,也有作为遗产未分割的房屋家庭共有、夫妻共有等情形,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三、交易房屋是否在租。我国认可“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因此在二手房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的情况下,买受人有可能会无法及时入住四、土地情况是否清晰。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出让和划拨是不一样的,因此应当区别对待。划拨的土
    2023-07-22
    157人看过
  • 生育险续保注意事项解析
    怀孕后辞职关于生育险的问题可以尝试以下方法:1、可以自己办理一份医疗保险,例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者新农合;2、用丈夫的生育保险报销,由于现在男员工也买生育保险,妻子生产的时候可以使用;3、购买一些商业保险加以补充。怀孕了主动辞职公司有补偿吗如果员工在怀孕期间主动提出离职,公司根本不需要支付赔偿金。事实上,有许多家庭经济条件较好。怀孕后,他们的家人,包括自己,都不想有太大的工作压力,除非在雇主的胁迫下离开,他们可以在这个时候要求赔偿。员工提前30天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需给予员工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按照每满一年工作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发给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
    2023-07-03
    165人看过
  • 审查合同注意事项,起草合同注意事项
    一、审查合同注意事项1、应注意合同的有效性判断合同有效性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1)合同主体是否适格,(2)合同目的是否正当,(3)合同内容、合同形式及程序是否合法。2、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合同的主体是依据合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就是审查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也就是审查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主体性质不同,审查的内容和方法也不同。二、起草合同注意事项(一)准备工作1、列出合同交易的要点。2、思考可能发生的情况。3、查找类似的合同。4、在书本、光盘或因特网上搜索类似的典型合同范本。5、如果没有特别申明,不要在“意向书”上签字。(二)起草合同中的具体操作问题1、从简单、典型的合同入手。2、在合同的第一段写清楚双方的名称。3、确定合同双方的别称或简称。4、小心使用法定术语作为双方当事人的别称或简称。5、在合同的第一段要为书写“签约
    2023-06-26
    246人看过
  • 保险合同是什么意思?保险合同生效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一、离婚对房产的约定有效吗如果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有效的。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民法典中合同效力的认定要件什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合同认定的效力要件为:1.行为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3.是否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4.是否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三、民法典中房
    2023-03-26
    98人看过
  • 修改保险合同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保险合同的变更,即保险合同生效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因订立合同所依据的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由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在变更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应当在原保险单上批注,以资证明和确认保险合同的变更。保险人没有签发保险单而是签发其他保险凭证的,变更保险合同时,应当在该保险凭证上批注。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有哪些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有:1、人寿保险的责任免除条款。人寿保险是指以人类生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责任免除条款相似,如属于道德风险范畴的部分,如故意伤害和犯罪行为造成的保险事故予赔偿;不能违背法律精神,2年内自杀不赔偿是整个保险市场的惯例,主要是为了防止被保险人做出逆向选择;2、健康保险的责任豁免条款。大病保险的豁免条款,部分责任豁免与人寿保险一致,主要是为了防止道德和法律风险。大病保险的独特责任豁免,如遗传病或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或感染艾滋病毒或
    2023-07-03
    89人看过
  • 人身保险合同是否生效引纠纷
    颜先生为儿子向保险公司进行了投保,并在投保单上进行了签字确认。就在他将保险费存入对方指定账户后仅4天,儿子却因溺水意外离世。背负中年丧子之痛的他从保险公司得知,由于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时其儿子已死亡,他无法获取20余万元保险金。为此,他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昨天上午,浦东新区法院金融审判庭开庭对这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进行了公开审理,这是该院成立全国首个金融审判庭后审理的首起保险类案件。颜先生在2007年11月22日通过这家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陶女士,为儿子进行了终身寿险、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次日,他将保险费存入约定的扣款银行账户。不想,就在当年11月26日,儿子意外死亡。颜先生诉称,保险公司同年11月28日从账户内扣缴了保险费,但并未按照保险合同赔偿。对方以收取保险费时被保险人已身故,保险合同未生效为理由拒赔。仅与他又签订了一份《补偿协议》,约定支付补偿金4.5万元。
    2023-06-09
    430人看过
  • 什么条件下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什么条件下赠与合同无效?1、对于尚未实际交付赠与物的情况完全可以随时撤销(法定不准情况除外),并不违约.《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2、《民法典》还规定了几种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第六百五十八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3、第六百五十九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4、第六百六十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
    2023-03-15
    227人看过
  • 不动产买卖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买卖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不动产买卖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1、房屋买卖合同作为债权合同,属诺成性合同,而产权过户登记只是房屋产权转移的必备要件。2、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在前,产权过户登记在后,将登记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生效要件的观点对此无法作出合理解释。3、就登记行为本身的性质看,登记仅起物权公示作用,并没有决定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的职能。4、将登记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在实践中将会遇到一些无法解决的问题。二、不动产买卖有什么注意事项?1、买方咨询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2、签合同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
    2023-03-26
    205人看过
  • 有关人身保险合同复效的条件和时间
    保险合同复效只能适用于效力中止的合同,并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投保人应当向保险人提出合同复效的请求。投保人不提出复效申请的,保险合同的效力不能自行恢复。至于复效请求何时提出,保险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在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后,保险人决定解除保险合同之前的任何时间点提出。至于本条款规定的2年期间,仅是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的期间。对于超过2年期限后投保人是否可以提出复效申请,存在两种情形:一是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合同不再存在,自无复效申请的可能;二是保险人未行使解除权,合同效力仍然处于停止状态,如无特别约定,投保人可以向保险人提出复效申请。(2)投保人应当与保险人就合同复效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后,并不因投保人恢复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而恢复其效力,必须是保险人与投保人合意的结果,即保险人接受投保人的复效请求。由于保险人的解除权被限制在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2年内,为了平衡当事
    2023-04-29
    221人看过
  •  怎样才能让人身保险合同生效?
    为了确保投保人和保险人的权益,投保人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首先,保险公司必须是依法成立的;投保人则需要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次,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且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需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此外,代理订立人身保险合同时,需要有事前授权或事后追认,并且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总之,要确保投保人和保险人的权益,投保人需要符合以上条件。首先,我们需要确保主体是合格的。保险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保险公司,而投保人则需要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内容必须合法。第一,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人身保险合同无效;第二,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被保险人投保的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投保人只能是被保险人的父母,且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限额;第三,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要经被保险
    2023-11-13
    438人看过
  • 保险合同生效的含义和生效的条件
    一、保险合同生效的含义保险合同生效的含义是合同条款对当事人双方已发生法律上的效力,要求当事人双方恪守合同,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险合同中的“保险合同生效”与“保险合同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保险合同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就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协议。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关系有两种:1.合同一经成立即生效,双方便开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2.合同成立后不立即生效,而是等到保险合同生效的附条件成立或附期限到达后才生效。我国采取的是“零时起保制”。即合同成立后的次日零时,或附条件成立或附期限到达后地次日零时起生效。二、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一般为:1.当事人双方必须具备相应的缔约能力;2.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真实;3.保险合同内容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了上述一般条件外,保险合同的生效还应具备一些要素,比如投保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合同无效。三、保险合同生
    2023-04-11
    350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生育险报销条件社保生育险报销注意事项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3
      是这样的,生育保险享受待遇: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生育
    • 人身意外险怎么买及注意事项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21
      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身保险,父母为未成年子女的人身保险除外;被保险人申报的年龄不真实,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终止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确认保险金额的死亡保险无效;其他。
    • 关于合同生效前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2-22
      合同生效时应注意的事项: 1、合同生效的条件是,意思是真实的,不反法律规定,主体合格等; 2、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依法成立的合同; 3、合同生效时应注意的其他事项。
    • 民间借条合法生效有什么注意事项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07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
    • 签订保险合同应具备哪些条件, 签订保险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和事项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8
      (1)在我国签订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方的主体必须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及其下属各级保险公司。其它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均不得以保险方的名义签订财产保险合同。 (2)财产保险合同的标的,必须是投保人所有或管理并与之有利害关系的财产。不得虚构、假设,否则合同无效。 (3)签订财产保险合同一般应采到书面形式,并应做到条款齐备、文字含义清楚、表语准确、程序合法,防止发生无效、违法合同,或酿成纠纷。 (4)签订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