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没有承包地能分配征地补偿款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0 19:01:44 196 人看过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就算没有承包土地,也能分配征地补偿款

一、村委会挪用征地补偿款罪

村委会挪用贪污征地补偿款应承担贪污罪。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贪污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政府征地村民不同意怎么办

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征地要在征地范围内对征地文号、补偿标准等予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听证权,否则属于程序违法;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补偿;如果征地违法的话,可以拒绝交出土地。判断征地是否合法,最简单的就是看是否有两公告: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公告都要张贴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老百姓可以看到。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则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对于违法的征地,农民当然有权拒绝,当地政府也不能强占。

三、征地补偿款起诉是不是存在诉讼时效

征地补偿款起诉存在诉讼时效,诉讼时效需视情况而定:

1、一般是适用行政诉讼时效规定,因征收补偿款产生争议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如果是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6个月;

2、如果是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为3年。

处理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时应注意的问题如下:

1、充分尊重农村集体组织的自治权。人民法院处理农村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时,不能轻易否定农村集体组织的分配方案,更不能直接代替农村集体组织作出分配决定;

2、必须贯彻村民待遇平等的原则。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属村民集体成员共同所有;

3、注意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02: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诉讼时效相关文章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如何分配,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是否必须分配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如何分配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如下:1.土地补偿费的分配:(1)将土地补偿款在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分配,即所谓的平分钱、平分地。(2)将土地补偿款分配给失地农户,即占谁地,分谁钱。无论是哪种分配方式,如果被征收人认为土地补偿分配的不合理,或是遇到村委会私自截留安置补助费或是土地补偿费,那么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如果反映无果,则可以依法、理性的启动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应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3.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具体分配可以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是否必须分配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不是必须分配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
    2023-06-26
    202人看过
  • 有户口没地怎么办?农村征地补偿的应对措施
    农村征地补偿的补偿费与是否“拥有”土地无关,土地补偿费一律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统一管理和使用。即便是自己耕种有土地,也分不到土地补偿费。1、土地补偿费(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地价款”)属于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统一管理和使用,任何个人不得私分;2、安置补助费必须支付给村集体,由村集体统一管理和使用,并由村集体负责对“失地”村民进行统一安置;3、如果需要其他单位负责对“失地”村民进行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必须支付给安置单位,由安置单位统一管理和使用,并由安置单位对“失地”村民进行统一安置。4、如果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可将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本人,或在征得被安置人员的意见并经同意后也可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5、土地上的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应当支付给个人。怎么办理农村征地补偿登记1、去哪里进行征地补偿登记(1)登记机关为征地补偿公告所指定的机关,在公告中指定的登记机关从文义上可以理解为“
    2023-07-02
    496人看过
  • 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几天能得到钱
    需要根据当地政府的有关政策来决定。一、征地补偿款分配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二、农村田地征收补偿标准多少钱一亩(一)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2023-03-16
    83人看过
  • 女儿户口迁外地有权分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款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宅基地是属于农村经济集体所有的,只有本村的村民才有权分宅基地征收补偿款,但户口迁出的女儿有权分房屋征收补偿款。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
    2023-06-12
    195人看过
  • 如何合理分配农村土地征地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费。”《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也规定:“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调整承包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在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统一分配。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方案要按有关规定经过民主讨论,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并接受民主监督。”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土地征收的补偿费用分为三种,分别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
    2023-07-02
    392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地补偿分配模式研究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款归谁所有1
    2023-07-02
    214人看过
  • 在农村不是当地户口征地有补偿吗
    没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不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不能获得补偿。征地拆迁以户口本上人头来计算,或者按照房屋面积来计算,户口不在本地,不享受拆迁征地补偿。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
    2023-04-03
    360人看过
  • 农村征地补偿分配外出人员
    参照当地政策规定。一、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构成。(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
    2023-02-20
    397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中能否实现按户分配?
    不是一个户口上的但是是该村集体的成员,可以申请承包土地在一起,这个是没有限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土地承包有的赚吗农村土地承包,国家没有统一的定价。由村集体与承包人进行协商,协商好后签订协议即可。根据地方文件与政策,经济等各地区的价格也不一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流转土地的用途;(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六)流转价
    2023-07-07
    318人看过
  • 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受益主体是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
    2023-06-02
    400人看过
  • 农村户口对征地补偿有何好处
    农村户口对征地补偿的好处如下:1、拥有承包地和宅基地;2、享受到集体收益分配权;3、征地补偿;等等。一、如何判断土地征收是否合法判断土地征收是否合法,具体如下:1、土地征收本身是否合法。一般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进行征收和征用;2、土地征收的审批程序是否合法。征收大面积的土地由国务院决定;3、土地征收发布的公告是否合法;4、土地征收的补偿是否合理。补偿不合理的,必然引起公众不满。补偿应当在合理范围内。一、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如下: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二、对集体土地征收应遵循的原则如下:
    2023-03-28
    293人看过
  • 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对有户口无程包地的补偿如何?
    《最高法院在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见,能否分配征地补偿款,关键看你是否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并不以拥有承包地为必要条件。因此,户籍在农村,具备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没有承包地仍然可以分配征地补偿款。农村征地补偿费如何分配一、分配资格:1、为了分配土地补偿费,以不正当手段迁入户口,不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2、为了成就某种便利条件而将户口迁入,不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如许多中、小学和
    2023-07-02
    95人看过
  • 村里只有部分农民的承包地被征收,征地补偿款应该分给全村人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只有部分承包的土地被征收的,征收补偿款也是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所以征地补偿款应该分配给全村的人。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第二十三条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
    2023-04-27
    473人看过
  • 有地没户口征地补偿吗
    拥有土地但不具有农村集体户口的,对所有的土地进行征收时,所有人请求青苗和土地随着物补偿费用的,法院应该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
    2023-04-30
    430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 更多>

    #行政诉讼时效
    相关咨询
    • 没有土地承包法拆迁的农村户口能分到补偿款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26
      农村户口没有承包地,但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可分配征收补偿金。农村征地补偿金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偿,用于补偿和配置失去土地的农户的期待损失。
    • 农村户口迁出后, 征地补偿款怎么分配, 征地补偿该村的户口迁出算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27
      二轮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且以户为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的。在二轮承包期内只要该户还有人在该村就可以继续承包该土地。因此该村村民户口迁移到城市后能否获得征地补偿分两种情况:承包方全家户口迁出该村该户不是该村农户发包方应当收回该户承包的土地。征地补偿该农户不能享有;承包方全家部分户口迁出该村(即使还有一人户口还在该村)承包合同继续有效该户享有继续承包土地的权利。土地被征收后该户享有相应的补偿(含户口迁出该村的
    • 农村户口迁到城市户口后, 征地补偿款怎么分配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9
      根据你的描述,你可以得到相应的征地补偿款。 1、《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因此你仍然对你原有的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 2、《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收土地的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土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
    • 农村户口在重庆征地补偿款能否被分配到位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04
      根据《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问题的会议纪要》11“外出就学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毕业后在城市形成较为固定的生产生活基本条件,不依赖于农村集体土地之前,不应认定其丧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之规定,你应该得到拆迁征地补偿,享受同等村民待遇。详细补偿费用请查阅《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巴南府发〔2008〕76号.
    • 农村土地承包户成员如何分配补偿款农村土地承包法对于补偿的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02
      农村土地承包户成员均等分配补偿款。1、我国第《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一方面,从农村土地承包的实际情况来看,承包是以“户”为单位进行,土地承包合同由“户”的代表与发包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是按户制作并颁发;另一方面,发包方或交易相对应的另一方总是希望以家庭(户)为单位,以户的财产承担责任,以确保义务的履行。2、家庭成员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形成的家庭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