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具有哪些性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9 02:03:50 446 人看过

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归属于侵权行为性质的赔偿责任范畴,并不属于违约行为相关的法律责任类型。

在结合我国相关法规以及司法实践的情况下,离婚损害赔偿的实质含义为,当夫妻中的某一方存在过错以至于严重破坏了婚姻家庭关系并造成离婚这一结果时,对于在这段感情中保持无辜的另一方因遭受的损失和伤害,具有过错的一方需要对此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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