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常见的相关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5 08:52:48 214 人看过

1、未经批准,在自家的责任田建房可以吗?

不可以。土地管理法规定:禁止在耕地上建房、建窑、建坟、挖砂取土等。自家的责任田也属于耕地,在耕地上建房等属于非法占用耕地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构成非法占用耕地罪。

2、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怎么办?

(1)在公告(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公告)期间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在当时提出,以便及时调整。

(2)在补偿安置方案实施过程中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3、农民可不可以私自建房?

不可以。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郊区和农村的农民如果需要宅基地建房,首先要按照乡,镇,村建设规划统一安排.在此基础上,农民还要依法经过申请,申请批准后,才能获得所申请的宅基地使用权。不经申请批准私自建房的行为是违法的.国家不但不予保护,还要强行拆除。

4、房屋建起之后,就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吗?

不一定。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乡镇企业依法取得自己所建房屋的所有权的前提是,要取得所占用土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而不能想建就建.否则,不仅不能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还要承担一系列的法律后果.

5、村集体可以将自己的集体土地租给企业盖工厂吗?

不可以。《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于非农业建设。

6、城镇居民能否在农村购买宅基地?

依据目前的法规政策,城镇居民不能购买农村的宅基地、国土部门不能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的宅基地发放土地使用证。

7、征收耕地如何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以下几部分:(一)土地补偿费;(二)安置补助费;(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8、土地权属发生争议了该怎么办?

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政府或国土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下达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书。对决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9、农村村民将宅基地上的房屋出卖后,能否再申请宅基地?

不能。农村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10、可以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吗?

可以.但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8条规定,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11、农村土地承包可以采取哪些方式?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12、农村土地承包的期限有多长?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13、《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的规定有哪些?

第一,规定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第二,规定在承包期内,原则上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第三,强调了对妇女承包经营权的保护;第四,对承包经营权的继承作出了规定。

14、外出务工农民是否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只要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有权依法承包由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15、本村村民可否在自己村集体范围内盖房子?

(1)如果是依法申请的村民宅基地,在依法报建后可以盖房子。

(2)、未经批准,不能擅自在占用土地建设房屋,即使是本村村庄范围内的土地,否则将构成非法占用土地行为。

16、农民新建住宅需要使用土地怎么办?

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理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17、宅基地和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随意自由转让吗?

不可以。农村村民的宅基地,归集体所有,由农村村民各户长期使用,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当事人之间转让空闲宅基地的任何协议均属无效行为,宅基地所有人有权收回非法转让的宅基地。由于房屋和宅基地不可分,因而对房屋的转让也有一定限制,只能在本集体成员或本集休的企业之内转让。

18、村民继承了父母亲遗产之后,是否就取得了两块宅基地?

目前我国对农村的房屋继承没有作出具体规定,但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立法精神,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农村村民因继承取得多处住宅的,村民可以出卖多余的房屋,也可以维持原状自住,但不得翻建继承房屋。房屋损坏后其宅基地应当依法收回。

19、村民委员会印章丢失怎么办?

村民委员会印章丢失,应及时向乡镇政府报告并申请补发,应予补发的由乡镇政府登记并办理补发。乡镇政府应以适当方式公布新印章启用和旧印章作废。

20、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程序是怎样的?

(1)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候选名额;

(2)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

(3)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21、村民委员会属于地方政府吗?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因此,村民委员会不属于一级政府,只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22、村民委员会有权对村民进行罚款吗?

没有。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享有罚款权的主体只有国家机关,村民委员会属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当然没有罚款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6日 15: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继承相关文章
  • 申请专利常见问题的相关回答
    一、申请专利需要实物吗?申请专利不需要实物,只需要图纸和书面申请材料。您提供图纸和技术交底书,技术交底书我可以发到你的邮箱,也可以从下面下载。二、申请专利的主要步骤有哪些?1)写专利申请材料,包括包括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等文件,上述文件一个不能少,文件的写法要求很严格,一般人无法独立完成,需要找代理机构或专业人士协助。2)将专利申请材料寄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等待受理通知书。3)接到受理通知书后及时缴纳专利申请费,发明专利还要交审查费,交费后等待专利授权通知书。4)收到专利授权通知书后及时交证书费和第一年的年费,等待专利证书。拿到专利证书,表示申请专利成功。三、我的发明不知道应该申请那种类型的专利?专利有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专利:用于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发明,审查较严格,需要2-3年才能授权,专利的保护期2
    2023-04-12
    320人看过
  • 济南婚姻办理相关常见问题
    办事机构:市民政局申报条件:1、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近期免冠两寸合影三张办理所需证件: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流程:无收费标准:婚姻登记费用为9元/对办理地点:各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期限:长期公开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日
    2023-12-23
    499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近几年来,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暴露的问题越来越多,群体性上访也越来越突出。有的地方持刀、持械、持爆炸物,使用暴力抵制房屋拆迁。还有的地方利用黑社会势力将农民置于死地,个别人命案震动中央。问题一:被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尚未转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未补偿,房地产开发商却已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性质在法律上已发生了变化,出现了“一女二嫁”的现象。问题二:被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因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不能协商一致或补偿款不到位,农民不肯交地。无奈之下,房地产开发商自行组织强制交地,政府派出了相关人员支持房地产开发商无法可依的强制交地行为。问题三:被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因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房地产开发商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房屋拆迁。房屋所有者却以农村集体土地征用中的房屋拆迁不是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不适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为由抵制拆迁。问题四:被征用
    2023-07-04
    315人看过
  • 农村土地合作中需要关注的问题
    1.自主经营型自主经营型即农民以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入股土地由合作社统一种植、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年终按股份分红。入股农民根据自愿可在合作社参加生产,按劳取酬。2.内股外租型内股外租型即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合作社采取对外租赁、再入股的经营方式,将土地统一发包给专业种养大户或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农业规模经营。这样就有效规避了无经营能力者占有土地,有经营意愿者无地经营的尴尬。什么是股份合作筹资股份合作筹资,就是通过推行股份合作制,将改制与筹资统一起来,在改制的同时,使职工成为公司的股东。这是我国目前中小企业改革中普遍采用的一种方式。但只有企业效益较好,有发展潜力,才适合采用这种方式。因为在此情况下,职工才愿意出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
    2023-07-20
    471人看过
  • 土地承包有哪些常见问题
    二轮土地承包时,发包方将张某两亩承包地写入李某承包合同,县政府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纠纷如何处理?处理此类问题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6号)第六条规定:“因发包方违法收回、调整承包地,或者因发包方收回承包方弃耕、撂荒的承包地产生的纠纷,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发包方未将承包地另行发包,承包方请求返还承包地的,应予支持;发包方已将承包地另行发包给第三人,承包方以发包方和第三人为共同被告,请求确认其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返还承包地并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但属于承包方弃耕、撂荒情形的,对其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处理此类问题应当把握的原则是:对于二轮土地承包时,发包方将张某2亩承包地写入李某承包合同,应视为发包方收回张某的2亩承包地,重新发包给李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精神,发包方应将承包地退还给张某。在二轮承包
    2023-06-15
    414人看过
  • 买房过户有哪些常见的相关问题
    新房买房前期准备工作之后,还差临门一脚就可以签订购房合同,买房过户了。这期间存在很多变数,你知道几条?1.房屋交付后办理两证需交哪些费用?答:办房产证时需缴纳契税,首套房90㎡以下总房款1%,90㎡(含)以上至140㎡缴纳总房款的2%,140㎡(含)以上缴纳总房款的4%,二套房一律按照4%缴纳。维修基金费用:总建筑层数6层及以下65元/平米;7-17层92元/平米;18层及以上104元/平米。交房时根据实测面积办理,面积多退少补。2.缴纳完定金后几日内签约?答:以缴纳定金当日起5日内签约(以不同楼盘约定的日期为准),特殊情况需以书面形式向开发商申请,逾期按双方约定的违约条款执行。3.办理按揭需准备哪些资料?程序如何?答:所有产权人到场,并提供身份证,借款人必须征信良好;提供贷款资料:身份证、户口簿、首付款发票、结婚证(无结婚证,需民政局提供的单身证明)、收入证明(如银行需要,需提供流水单或
    2023-05-04
    341人看过
  • 农村土地违法私占处理问题的相关法规是哪些
    一、农村土地违法私占处理问题的相关法规是哪些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违法占地人并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二、土地被征收占用的赔偿土地被征收占用的赔偿如下: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
    2023-12-13
    392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用中经常出现哪些问题?
    农村土地征用是实践中常见的现象。那么,农村土地征用中经常出现哪些问题?农村土地征用中可能涉及哪些不合法的现象?针对农村土地征用中经常出现问题,有哪些对策加以解决?农村土地征用存在的问题:1、土地征用程序不到位。土地征用原本必须按照以上规定,严格按程序操作。而在农村土地征用中,大部分未按规定操作,用地单位往往仅在征得被征地农户同意后,便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私下订立征用协议。稍民主一点的被征地单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否则,在毫无民主的情况下仅以其它会议的形式甚至个别人以个人意志代替村民代表会议,私下买卖土地。从而导致农村土地征用过程的缺乏公开性、民主性和规范性,严重侵犯村民及村集体的利益。2、土地征用协议内容不规范。土地征用涉及多方利益关系,土地征用协议应明确规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现实中,双方所签订的有关协议往往比较粗糙,土地征用价格往往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涉及土地征用条款的
    2023-06-03
    144人看过
  • 农村房产继承有哪些常见问题?
    农村房产的继承如下:1、如果各继承人对农村房屋继承的份额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确认继承人的继承份额;2、如果各继承人对农村房屋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房屋。农村房产继承后,附属的土地一并继承;若只有土地没有房产,不能办理继承。农村房产证过户问题有关农村房产证过户的问题。甲家住在重庆江津的一个小镇上,城有关农村房产证过户的问题。甲家住在重庆江津的一个小镇上,城镇规划搞修建,占了些旁边村子人家的旧房子,陪给他们新修建的房子,有一家只有老年人在家了,打算到儿子那里住,他们就把房子卖给了甲姐姐,现在房子刚建成还没有办理房产证,请问这种可以直接用甲姐姐的名字办理房产证吗那这种还涉及到土地使用权吗如果不可以直接用甲姐姐的名字办理,那么就要办理房产证过户,要交什么费用呢律师解答:自建房必须先领取房产证才能出售,不能直接办理购买者的房产证。过户的税负是:买方要缴纳1
    2023-07-11
    431人看过
  • 农村土地被霸占问题
    调解委员会
    农村土地被霸占的,可以报警处理,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关于农村宅基地纠纷该如何处理与他人发生宅基地纠纷时,首先可以与他人协商解决。也可以找当地领导和乡土地管理部门帮助处理。如果解决不了,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都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所有权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都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只享有使用权。但个人对农村土地的使用权同样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侵占。我国《土地管理法》中对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以下三种。(1)协商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2)行政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
    2023-03-19
    339人看过
  • 关注三农,写我们村土地兼并的问题
    我写这篇文章是想反映一下现在中国农村普遍存在的问题。希望能引起社会对三农问题的关注。今天和故乡农村的同学通了视频,聊天了一下午。得知家里的山都被村干部偷偷的卖了。而且原本茂密的山林,也基被村民都开荒成了玉米地。(注:笔者户口是吉林省的)村干部换了一届又一届。现在上去的村书记听同学说是李**,对于他我没有什么印象,听同学说以前蹲过监狱。笔者从东北到山东,再加上道听途说,对当前中国的村干部的情况还是了解的颇深的。借用我同学的话:现在在农村当村官,如果家里没有点势力财力,又不是地皮、流氓是当不了的。农村干部黑势力化,这已经是有目共睹的社会现实。关于这一点,大家可以百度一下村干部黑社会这两个关键词,就会得出很多力证。当然村干部为什么会黑势力化,我不知道具体是什么样的体制原因导致的。但村干部几年一届,每届上台后就会私分公产,每届下台后就摆脱了责任。这使得每个在任上的都拼命的瓜分公产。显然中国农村基层
    2023-06-09
    66人看过
  • 常见社会保险相关争议问题的处理
    1.关于应聘的离退休人员与聘用单位发生的争议应如何处理?对于离退休人员从事有报酬的工作后与聘用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依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受理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96号)第2条的规定予以受理,并依据聘用合同和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当职工到达退休年龄时,企业对其以前的错误给予行政处理发生的争议应如何处理?仲裁委员会应依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仲裁疑难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47号)的规定,要求企业对已到达退休年龄的职工,应予办理退休手续,终止劳动关系,对其以前所犯错误未及时依法处理的,则不得予以处理,比如对该职工予以除名、辞退、开除等。另外,依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能否给予退休职工开除处分的复函》(劳办力字[1992]29号)的规定,退休人员不能适用《企业职工奖惩条件》,困此,用人单位不能对退休人员再实施各种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理。3.关于职工被开除、
    2023-06-09
    62人看过
  • 农保缴费问题:常见问题解答
    购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60岁缴费年限不够15年的,可以补缴至15年,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新农保计算公式月领养老金=(个人缴费总额+政府补贴总额+账户利息)139+基础养老金。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现在基础养老金基本是70元每月,地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这个数额。139叫计发月数,是根据余寿来定的。住院后再补交农保能报吗补交是可以的,但是不能报销。医疗保险断交2个月就不能享受医保报销等相关待遇。且在医保断缴2月内未进行续交医保费的,则再次续交的情况。需根据个人续交公司续交有所区分。个人续缴:在缴纳起始月算起半年后享受相关医疗保险报销等相关待遇。单位续缴:当月即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2023-07-04
    114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中经常会遇到什么问题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农村土地确权中常常会遇到哪些问题?一、新生儿能分土地吗?答:农村土地最开始大多数是以家庭承包的,所以只要这个家庭里面的成员还有一个在,土地永远还都是他家的。不论你人口增加或减少,都不会再新分配土地给你,也不会因为你家人口减少而收回你家原本拥有的土地,这也就是最开始的方式。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在最开始的分配时,一般的村里面都不会留存土地,所以村里的土地一开始就分完了,新增人口没有地,是无法分配的,村上一般也不会预留土地来作为后面新增人口分配的。一些常见的集体土地,没有分配的,大都是我们常说的公山、公林,土地目前并没有。而这些共有的并不会分给新增人口,这些是在一些特殊情况用来补偿给村里被占用土地的人的,得通过集体协商
    2023-05-05
    286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继承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 更多>

    #房屋继承
    相关咨询
    • 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及常见问题解答
      四川在线咨询 2024-11-08
      农村宅基地使用证丢失时,可以进行补办。 农村宅基地土地证补办所需材料包括: 1. 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 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 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 土地证书遗失或损毁时,土地权利人应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
    • 土地局对农村装地收费有多少相关问题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1
      土地管理部门对农村宅基地的审批现在不收取任何费用,过去的耕地占补平衡费用在几年前也已经不收了。
    • 江苏农村土地纠纷诉讼相关问题探讨
      福建在线咨询 2024-12-17
      在发生纠纷后,建议双方先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起诉来寻求法律维权。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方式包括书面起诉和口头起诉两种。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起诉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必须属
    • 在吗?关于农村土地确权问题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30
      1由于该地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以,你叔叔死后就不存在继承经营权的问题,你叔叔死后,该地应当由村委会收回,或重新发包。2,由于你家已迁至城市,并非你叔叔所在村的村民,所以,你爸爸更无权取得该地的经营权,所以,你的“后来我叔过世,土地自然归我爸所有。”的说法缺乏法律依据。3,建议你去村委会查一下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看当时该地的权属到底归谁,目前一般以此登记为准。如果当时确实登记在你叔叔名下,你叔叔的
    • 农村房屋买卖有哪些常见问题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2
      1、营业税:购买未满2年(含2年)的房产对外出售营业税为房价的5.5%,满2年则免征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购买未满2年(含2年)的房产或非家庭唯一的生活用房对外出售个人所得税为房价的1%或差价的20%,满2年并且是家庭唯一的生活用房则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