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天津棚户区自建房的故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21:10:11 426 人看过

最新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

1、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

2、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较高不超过房款总额的80%;

3、按还款能力计算

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公式: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12(月)0.45(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

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

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

棚户区法律规定

根据《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如下:

1、第六条城市棚改补助资金实行多改造多补助、不改造不补助的分配政策。

2、第七条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按照各地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征收(收购)面积、征收(收购)户数等两项因素以及相应权重,并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分配。

(1)征收(收购)面积、征收(收购)户数两项因素权重分别为30%、70%,根据城市棚户区改造情况,财政部可以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适时调整两项因素权重。

(2)征收(收购)面积和户数,以征收(收购)人与被征收(收购)人签订的征收补偿(收购)协议或者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为依据。

征收(收购)面积包括住房和非住房建筑面积。

(3)征收(收购)户数包括实物安置住房户数(原地安置和异地安置)和货币补偿户数,均为永久安置住房户数,不包括临时安置住房户数。

(4)财政困难程度参照财政部均衡性转移支付测算的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确定,作为中央财政分配城市棚改补助资金的调节系数。

3、第八条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按公式法分配。

计算公式如下:(1)分配给某地区的专项补助资金总额=〔(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收购)面积该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sm;(经核定的各地区年度征收(收购)面积相应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相应权重。

(2)上述过程+(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收购)户数该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sm;(经核定的各地区年度征收(收购)户数相应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相应权重〕年度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总规模。

(3)公式中,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收购)面积是指该地区当年计划征收(收购)面积,减去上年度未完成的计划征收(收购)面积,加上上年度超计划完成的征收(收购)面积。

(4)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收购)户数是指该地区当年计划征收(收购)户数,减去上年度未完成的计划征收(收购)户数,加上上年度超计划完成的征收(收购)户数。

(5)上述有关计划征收(收购)面积和户数的完成情况,以是否签订征收补偿(收购)协议或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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