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恢复强制执行有没有诉讼时效限制
根据我国新《民事诉讼法》第23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上述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一般的强制执行程序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三、欠款不还强制执行的后果是什么
(一)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二)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三)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四)《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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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诉讼前什么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申请福建在线咨询 2021-12-31当事人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程序有两个先决条件。一是法院裁定之前的强制执行程序终止执行;二是当事人应当向法院提供可供执行的线索,并经法院核实。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程序需要向以前负责执行的法院申请。一般来说,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程序时,法院会要求填写两个表格,即《恢复执行信息登记表》和《财产状况登记表》。目的是执行法官可以通过填写的信息快速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分析是否可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通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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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恢复执行强制执行的时间有哪些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8根据我国新《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上述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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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中止后恢复执行有时间限制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4-09-27关于恢复执行的期限问题,需在中止的情形彻底消除之后的两年内进行恢复执行。在恢复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可以屡次提出申请,但每一次提出申请时,所提出的权利主张必须与前一次的申请执行期限相隔不得超过法定的时效期间。具体来说,需要自上一次提出权利主张的次日开始,重新计算申请执行的时效。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通常为两年。对于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和中断情况,则应当参照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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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后恢复重生和执行有时效限制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7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2、《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一)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 (二)因被执行人无财产而中止执行满两年,经查证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三)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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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执行的原生效法律文书是不是有时效限制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13执行和解案件申请恢复执行的期间仍为二年。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六十六条也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 对